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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人!教育部成立首届全国高校健康教育教指委

软科  · 公众号  ·  · 2020-11-12 19:01

正文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 关于成立首届全国中小学和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首届全国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委员共73人,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4人,秘书长1人 ,聘期4年,自2020年11月起至2024年11月止。高校健康教育教指委的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秘书长协助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




委员名单如下:



通知全文如下: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首届全国中小学和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2020〕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根据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和高校健康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教育部决定成立首届全国中小学和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全国中小学和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教育部聘请并领导的指导中小学和高校健康教育教学工作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机构的性质。主要职责是:发挥咨询、研究、评估、指导等作用,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和高校健康教育教学重大理论与实践研究,就教材建设、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等向教育部提出精准、专业、科学、严谨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开展中小学校医、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成果鉴定和教学督导检查等工作。


首届全国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小学健康教育教指委)委员共55人,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4人,秘书长1人,聘期4年,自2020年11月起至2024年11月止。中小学健康教育教指委的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秘书长协助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


首届全国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校健康教育教指委)委员共73人,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4人,秘书长1人,聘期4年,自2020年11月起至2024年11月止。高校健康教育教指委的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秘书长协助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


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特别是两个教指委委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教指委委员的工作,为其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促其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附件:1.首届全国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

2.首届全国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

3.全国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4.全国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10月30日




全国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高校健康教育教学工作的宏观指导与管理,推动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科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全国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第二条 全国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是在教育部领导下,对高校健康教育教学工作发挥咨询、研判、培训、评估、示范、指导和服务等作用的专家组织。


第二章  组织


第三条 教指委委员由教育部从高等学校或有关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的专家中,根据思想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教学工作或实际工作经验丰富、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的原则择优选聘。教指委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4年。


第四条 教指委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人组成。教指委的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教指委设秘书长1人,协助处理日常工作。


第五条 教指委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联络员。

第三章  任务


第六条 把握国内外健康教育教学的发展趋势,针对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深入调查和研究,定期向教育部提交咨询建议和报告,为科学决策提供优质咨询服务。


第七条 深入研究新形势下高校健康教育教学各专业领域、健康教育课程的建设规律,准确判断健康教育学科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健康教育学科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师资队伍、条件保障、监测评价等方面的建议。


第八条 积极主动开展教育部委托组织和开展的高校健康教育教学基本规范、基本标准和基本要求等相关工作,努力推进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高校健康教育教学质量。


第九条 针对高校落实国家对健康教育教学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调研、评估,了解真实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并及时向教育部提交报告。


第十条 定期组织师资培训和交流性质的教学研讨和竞赛活动,加强国家有关政策的宣讲和解读,宣传推广优秀的高校健康教育教学成果,推动高校健康教育相关教师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科研水平,营造良好的学校健康教育社会环境和氛围,不断促进学生健康意识的提升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


第十一条 审订和指导高校健康教育教学各专业领域和健康教育课程的教材资源(含教科书、教学课件、教学参考书和音像制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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