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十次车祸九次快”,但实际上,在高速公路上超低速行驶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8月7日下午,王女士驾驶一辆宝马“龟速”行驶在高速快车道上,而她行驶的前方路面通畅,没有任何异常。这时紧跟在宝马车后面的一辆重型大货车按照正常速度行驶,等发现前面的宝马时又是急打方向又是紧急制动,但此时两车距离太近,大货车左前角直接把宝马顶上了中央护栏。
王女士向交警吐露实情:这宝马车是从她闺蜜那里借的,闺蜜买来没多久,借车的时候一再嘱咐王女士开车要小心。
没想到如此这般“小心”,却把闺蜜的爱车撞得几近报废。
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不仅影响了高速公路整体的行车效率,还很容易引发追尾、刮擦事故,严重的甚至会造成人员伤亡,毫不夸张的说,低速行驶就是高速公路的隐形杀手。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除了最高限速外,容易被广大司机忽视的还有最低限速是60千米/小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行驶速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20%以上的,罚款200元,记3分。
最后酸奶想问:对于借车这件事你怎么看?朋友借车我们该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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