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
员
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宁
波市
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
员的实
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宁波市第三中学面
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
地理教师、历史
教师各1名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宁波市第三中学创办于1868年,其前身是英国人创办的学校三一书院,跨越了清朝、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三个不同历史阶段,经历了七易校名、九迁校址,是宁波市历史最为悠久、最负盛名的老校之一。学校坚守“和而不同,美美与共”的教育理念,以“崇真、尚美、致和”校训为核心,搭建“和美教育”发展体系。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强,现有33个班级,学生1300余名,教职员工130人,有省特级教师2名,市、城区骨干教师10名,高级教师60余人。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初试、复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等资格条件;
4.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应届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须在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6.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 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宁波大市范围内学校任教尚在合同期内的教师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学历(学位)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历;
2.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符合一下条件之一:
①与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2024届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生;
②高中时曾获得全国中学生天文知识竞赛或全国中学生地球科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三等奖以上;曾指导学生或高中时本人曾获全国本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以上;
③曾获地市级及以上教学业务比赛奖项;
④高级教师职称;
⑤县级教坛新秀及以上荣誉称号。
专业要求,符合以下专业要求之一:
①本科专业:地理科学类、天文学类、地质学类;
②研究生专业:地理学类、天文学类、地质学类、课程与教学论(地理)、学科教学(地理)。
学历(学位)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历;
2.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符合一下条件之一:
①与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2024届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生;
②曾获地市级及以上教学业务比赛奖项;
③高级教师职称;
④县级教坛新秀及以上荣誉称号。
专业要求,符合以下专业要求之一:
①本科专业:历史学类;
②研究生专业:历史学类、课程与教学论(历史)、学科教学(历史)
①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6月19日。
应聘人员通过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
(报名页面链
http://nbeea.nbedu.net.cn/school/NeiRead.aspx?id=1973)。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欢迎加入宁波三中招聘QQ群进行咨询,申请时注明“报考岗位+姓名”,QQ群号:562153224
。
另外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②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现场确认: 6月21日(周五)下午13:00-16:00,宁波市第三中学行政楼4楼会议室(1)。未进行现场确认,不能参加初试和复试。
所需材料:现场确认请携带报名表、近期免冠一寸照1张、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历届生)、就业推荐表(应届生)、学生证(应届生)、各类荣誉证书等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教师岗位的分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6:1时增加初试环节,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等于6:1时直接进入复试。
1.初试
初试采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问题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养。总分100分,合格分60分。
初试后,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6: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环节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有人员放弃,不予递补。初试成绩和进入复试环节人员名单、复试时间地点将在宁波市教育考试网公布。
2.复试
复试环节包括笔试、试讲、技能测试等形式,各招聘岗位复试的具体形式详见附件1 。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相关专业知识、教材教法、教学设计及综合公共知识等。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后,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对象,财务会计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40%和技能测试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如有人员放弃,不予递补。
试讲为模拟课堂教学,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专业知识等,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实践操作技能。试讲、技能测试、面试每项总分为100分,试讲不足70分者、技能测试或面试不足6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总成绩
总成绩采用复试成绩,采取笔试+试讲的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试讲成绩的60%之和,采取笔试+试讲+技能测试的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60%。财务会计岗位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总成绩满分100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教师岗位不足70分者、财务会计岗位不足6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如有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体检与考察由招聘学校(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工作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地点由招聘学校(单位)另行通知安排。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遵纪守法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体检与考察不合格者淘汰,体检环节及以后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予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教育局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教育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拟聘人员可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应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一)应聘人员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4年9月30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为国(境)外留学毕业生的,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证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届时上述二类人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应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宁波大市范围内尚在合同期内的教师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二)拟聘人员须与招聘学校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规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年)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地址:宁波市惊驾路585号
联系电话:0574-27650117
18505885037(周老师)
学校网站:http://nbsz.nbsedu.com
学校邮箱:[email protected]
宁波市第四中学具有179年的办学历史,是宁波城区办学历史最悠久的普通高级中学。宁波四中一贯重视传统美德教育和校风建设,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形成了“百年崇信、多元毓才”的办学理念,以培育崇信明德、大气灵动的现代公民为育人目标。近年来,宁波四中紧扣时代教育脉搏,提升素质教育质量,于2015年成为继效实、宁中之后城区公办普通高中的第三所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2022年获评浙江省现代化学校。
岗位职责:教育教学工作
学历(学位)要求: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与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2024届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曾指导学生或高中时本人曾获全国本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曾获地市级及以上教学业务比赛奖项;高级教师职称;县级教坛新秀及以上荣誉称号。
专业要求:符合以下专业要求之一
1.本科专业:物理学类、力学类、机械类、仪器类、能源动力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
2.研究生专业:物理学类,力学类、机械工程类、光学工程类、仪器科学与技术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电气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课程与教学论(物理)、学科教学(物理)。
其他资格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年龄35周岁及以下。
复试方式:笔试+试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