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环境报采访时表示,生态环境部对EOD模式的调整,恰似生物育种,从实验室的精心呵护、耐心培育,经试验示范后,逐步走向田间地头,在自然环境中生根发芽、自我成长。
这一政策转向,标志着EOD模式从项目培育到自主谋划推进的阶段性转变,从政府有为向市场驱动进行转变。
2018年,《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首次将EOD模式引入大众视野。随后,EOD模式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按照三个阶段稳步推进。
第一阶段为2020年—2022年,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厅联合开展两批共94个“探路先行”的EOD试点项目选取。
“试点阶段定位是‘吃螃蟹’,不以追求落地率、成功率为重点,而是总结经验,归纳教训,为研究制定EOD模式实施的指导性文件奠定基础。”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副司长逯元堂介绍说。
2022年4月,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加强对各地项目谋划质量的技术帮扶,同时采用信息化的方式提高EOD项目各环节的对接效率,即大家常说的“入库”。EOD模式也逐步进入了通过技术帮扶指导提高项目谋划质量,努力打造形成标杆的项目培育阶段,即第二阶段。
此阶段,按照各自把关的原则,生态环境部组织专家对各地报来的EOD项目提供技术指导,重点是关注项目实施方案中的EOD模式符合性,同时对要素保障、财务测算等提出修改完善建议。经过指导完善后的项目通过信息化系统推送至金融机构,即大家理解的“入库”,助力项目对接落地。
所谓“入库”,是采用信息化的工具,在“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管理系统”上实现项目实施主体、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金融机构之间的项目信息对接。
“EOD项目‘入库’过程以提供技术指导帮助,使其满足EOD模式符合性为目标,其本质是帮。”逯元堂解释,“技术指导是培育优质项目的必要一环,同时还可以帮助提高地方项目谋划能力,进一步强化其对EOD模式的深入理解。归根结底,是为后续地方自主谋划和市场化推进项目实施打好基础,树立样板。”
第二阶段,按照入库指导流程,各地在推进EOD项目的过程中,需要按照相关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每年每省申报入库指导的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以保证各省项目质量。生态环境部门对入库指导项目重点校核是否符合EOD核心要义,是否满足《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项目实施导则(试行)》的要点要求,组织专家针对每个项目逐一提出意见,历经2次—3次专家集体指导完善后,将修改到位的项目推送至金融机构。据了解,2024年,推送项目占地方报送项目的比例超过80%。
“并非推送至金融机构的所有项目都能获得融资。金融机构接到推送后,根据贷款政策独立审贷,将符合机构信贷或投资支持条件的项目纳入其储备库,获得授信后符合发放条件才能获得贷款资金。去年,大约2/3的推送项目被纳入金融机构的储备库,金融机构对后续项目实施予以跟踪评估。”逯元堂说道。
“从指导把关角度而言,生态环境部门与金融机构相互独立,各自推进,互不干扰。”逯元堂解释。
目前,随着《通知》印发,EOD模式正式步入“自主谋划,逐步推广”的第三阶段,生态环境部不再开展“入库指导”,将鼓励地方规范有序、自发推进EOD项目实施,项目实施主体与组织主体是直接参与项目的利益相关方,将充分发挥其在项目谋划和实施中的作用。
有为政府的智慧转身:
既要“放得活”又要“管得住”
2024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必须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是尊重经济规律的体现。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司长王志斌指出,EOD模式本身是市场行为,为了EOD模式能实现更健康的发展,需要适应市场变化,其规划调整、落地布局、产业选择、要素保障应根据市场灵活调整,也需要金融机构和项目主体进行充分对接。生态环境部每年通过调度化解EOD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境及政策短板问题,从提供政策工具、技术指导的角度培育市场、规范市场,健全市场机制。
“如今,生态环境部不再针对具体项目提供EOD入库指导,而是从政策层面推动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未来,生态环境部门的关注重点也会从项目谋划转向实施效果。”王志斌说道。
在多位业内专家看来,生态环境部将工作重心从项目培育转向制度供给,激发市场的创新活力,在EOD从试点发展到当下阶段,更有利于实现杠杆效应。
据了解,山东、安徽、江苏、湖南、浙江、福建、甘肃、云南、广西、河北等多个省份,都出台了EOD模式相关政策且大多建立了EOD模式的省级库。
记者了解到,浙江省于2023年启动省级EOD试点建设。目前,已公布了两批共18个省级试点EOD项目,总投资约400亿元,其中6个项目已获得授信。
目前,江苏省对EOD项目采取“环保贷”“环保担”等增信措施,广西壮族自治区针对EOD项目出台“生态贷”等贴息政策。
一些政策性、开发性银行也积极为地方EOD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福建、安徽积极与国开行、农发行等当地分支机构开展合作,推动政策性金融资源向EOD项目倾斜。
EOD项目策划与实施最终要以生态环境治理提升关联产业经营收益,以产业增值收益反哺生态环境治理投入,真正践行“两山”理论。除了积极谋划项目,融资落地也至关重要。
一些社会第三方机构表示,一些项目落地较慢,主要是重投资,轻产业,实践中一些项目产业收益和预期不足,忽视EOD项目通过产业持续经营平衡投资的本质,难以获得社会投资及金融支持,导致项目永远留在“库”里。若未做好产业调查和市场测试,即使获得授信,也难以确保项目在较长实施周期过程中的收益稳定和可持续性。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EOD创新中心赵云皓认为,未来,项目实施主体必须更加谨慎地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实施风险。一些项目参与方在对EOD模式机制的认识上存在误区,为争取更多的信贷资源,贪大求全,盲目包装,在项目投资总额中“虚高冒算”,会对金融支持构成障碍,也会导致项目要素保障难以到位。
《通知》再次提倡,项目应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与产业发展的融合性,精准谋划项目内容类型聚焦、空间布局紧凑、建设规模适中、综合效益显著的“小而美”单体项目。
逯元堂表示,EOD项目实施要做好四个结合,并在此基础上,按照递进逻辑关系逐步对项目进行优化和“瘦身”。要充分结合当地生态环境治理需求与产业发展基础,确保EOD项目为当地急需推进实施的项目;要充分结合EOD核心要义与实施要求,确保项目内容与边界符合EOD实施要求;要充分结合金融机构信贷支持要求,考虑其授信的可行性,确保项目融资符合金融管理要求;要充分结合实施主体投资与运营能力,确保项目主体“接得住”项目。
结合《通知》的政策框架调整来看,一些项目复杂程度低、规模适中、算得清“经济账”的“小而美”项目将在未来得到重点推进,一批真正具备生命力的EOD项目将在市场竞争中完成进化。
需要认识到,这并非政策红利的消退,而是EOD模式体系逐步走向成熟的标志。当政府搭建好制度环境、市场建立起价值循环,EOD模式必将迸发出更强大的生命力,在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转化中贡献出更多有益实践。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