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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新伟:全庸、易大经和我,一个放鸭子少年的阅读史

大家-腾讯新闻  · 公众号  · 美文  · 2017-04-23 17:32

正文


文 | 戴新伟


童年,以色列诗人耶胡达·阿米亥有一首诗可以作为一个总结或者结论——


我的思绪总是在擦拭我的童年,


直到它变得像一块坚硬的钻石,


不可破碎,切入


我成年的廉价玻璃。(《夏末黄昏在摩査》)


记忆,小说家和诗人可以在自己的作品里永远不谈——对于大部分小说家和诗人而言,随笔或者散文根本不是作品。他们在童年时代所受到的震撼与擦伤,都可以躲在自己的故事背后。而从事散文写作便没有这么这样幸运,所有过去发生的事情,他只要拿起笔,便只有直面这一条路可走。


有些记忆也只适合平铺直叙。


这段经历梗在心里,我一直绕道而行,直到有一天读到王鼎钧先生的回忆录《昨天的云》。这是他少年时代的故事,其中有一节叫《插秧学诗》,读完之后,我想可以整理我的这段故事了。


《水浒传》里史进不务农业舞枪弄棒的时候,史家村来了王教头,“十八般武艺,一一从头指教”,“九纹龙”日渐丰满,天上星宿相遇自有定数。而孙家巷的那位少年与我在两村交界的小水渠上认识,相信也有某种必然性。只是,在他出现之前,我与史进一样不喜欢农业,还有许多故事要交代。


我们镇是从哪一年开始流行暑假期间让家里的小孩子养鸭子?肯定不是始于我,早在我父亲未成年时,生产队就有养鸭的历史,而且数量浩大,他曾经赶着鸭子到了邻县著名的朝阳湖水库——这也属于我少年时的迷案:到水库怎么放鸭子?!最近读到南京农业大学李斌教授的《我国养鸭史初探》,文章说中国有3000多年的养鸭史,明清时期广东和四川成都平原是养鸭最多的地方,家鸭系由绿头鸭驯化而来。不过,我养的那些都是麻鸭,由邻村提供,直到我写这篇文章时,还在手机地图上找到了这个村庄的名字“何抱房”,抱房在当地话即孵化家禽的地方,只是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孵鸡鸭鹅的业务。


轮到我利用暑假养一群鸭子,假期结束卖掉鸭子作学费,已经是此地的一种乡土传统。那时候,在村庄与村庄之间的还是一大片田野,乡下还很安静,在沟渠的汇集之处,往往有这样一群晒得黝黑、手持一把长竹竿的少年“鸭司令”。在我的记忆中,鸭子的叫声,少年的呼哨吆喝,烈日下的蝉鸣,都可以发出很大大响动,不知道为什么,也作为强烈的印象留存在记忆里。


我曾经在《鸭子是吉祥的》一文中写过一次与四十只鸭子到邻村的远征。后来读到耶胡达·阿米亥的诗歌《凉鞋》,仿佛便是我的故事背景:


凉鞋是完整的鞋的骨骼,


骨骼,及其仅有的真正灵魂。


凉鞋是我奔驰的双脚的缰绳


和一只疲倦的、祈祷着的脚上


系经匣的带子。


凉鞋是我所到之处我践踏的


小块私有土地,我的故乡、


我真正的国家的大使,地上


群集的小生物的天穹


和它们的必将来临的毁灭之日。


凉鞋是鞋的青春年华


和在荒野中漫步的记忆。


我不知道何时它们将丢失我


或何时我将丢失它们,但它们终将


被丢失,各在一个不同的地方:


一只离我住所不远,


在岩石和灌木丛中间,另一只


沉入大海附近的沙丘,像一轮落日


面对着一轮落日。


在写成这篇文章十年后,在远离我们镇一千五百公里的地方,或许该补充一点故事的背景。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的环境下,养鸭子、尤其是小部分的养,还脱不了小农经济的范畴,远远没有后来一个村建三五个养鸭场(以及养鸡场和养猪场)的规模。似乎那时候人的心思要驽钝一些,不会做大事,想像力还没有展开。也真该感谢这种驽钝,至少我们周围的村庄可以晚十多年被排污破坏掉。按当时物价,这点鸭子大概也只能贴补学费,不过还有让小孩有个事情做的意思在。乡下人称之为“放鸭子”,“放”字可能也包括小孩子在内。


从几十个到一百多只鸭子,在我确实是当成了一件大事。村里的各种池塘,村外面大小不一的沟渠,我都带领它们去走,乐此不疲。我后来发现,如果是一个成年人来管理,那么他家门口的稻田已经足够了。但对于小孩子而言就不同了。童年有种放大的视角,一个村庄已经是一个世界了。我正是在放鸭的过程中走遍了我们村;在进入邻村的时候,那种新鲜感足以让脚打颤。


在四川平原上,有自然形成的溪流,更多的是因农田而筑的大大小小的沟渠。先从小沟渠开始,水急的溪流必须等到鸭子长大一些。当经历的沟渠多了之后,我找来一张白纸,开始画地图,主要是沟渠,村落、房屋、树林也画上。基本上是每天出去的路线,越来越多的村庄在我心里熟悉起来。


但是每次在我脚下驾轻就熟的各种沟渠,却在我的笔下永远也汇拢不了。我百思不得其解。直到某天看到一张地图角落的“比例”,才醒悟过来。多年以后,我读到马克斯·韦伯的传记里面说,14岁的韦伯制作了1360年的德国历史地图:“我常常要花很多时间到百科全书中,去寻找最微不足道的村庄的情况。我终于快要完成这张地图了……”我想这大概就是古人说的愚与贤的区别吧。


这还包括:长竹竿顶上的塑料细条,一晃动,何以会让鸭子们怕得要死?后来也没有兴趣去研究,这些都能证明我缺乏科学方面的热情与爱好。不过,就是在这样的游历中,因为地域、远近的不同而产生的种种不同感受,使我萌生了挣脱故乡的想法,使我停不了地幻想自己将会在其他地方生活。尤其是当你有了讲述或书写的欲望之后,这种幻想就变得更加迫切。


夏天结束时,成群捆载走的鸭子并不曾使我伤感,对于遇上鸭病死去的鸭子也没有,但是在失手打死的鸭子身上,寄托了我小时候对死亡、对错误和责任的初步概念,那是相当复杂的心情,是上了这堂宝贵的生死课后仍然没有办法应付的心情:


“因为鸭子虽然是我的玩伴,它的生命却没有修补的可能;我虽然也是它们的玩伴,它们永远也不会向我报复。它们默默地死去。我第一次被一种含混着愤怒、伤心和后悔的心情折磨得发了狂。”


每个放鸭少年都有一个地盘,和自己的鸭子待着,躲一下盛夏午后的顶点。我的地盘是一段水渠的尽头,后面是一大截越来越高的地面,只要在水渠口放下竹竿,鸭子也跑不出去。水渠口有高大的枫杨,有时候就在树下钓鱼,有时候看人搬罾(一种渔网),有时候从稻田里拔一大把稗子喂鸭子。我从来不吃丝瓜,但就在那里却学会了生吃一种有棱的丝瓜,似乎从来没有这么美味、带劲的食物了。来到广东之后,才知道这种丝瓜叫胜瓜,那种光滑的叫水瓜,在菜市场遇到时,总能想到它们在烈日微风之下生机勃勃的样子。



但我和孙家巷的少年相遇,不是在这么舒适的环境,那是个两村交界处的十字渠,只有一个桥墩,周围一公里内连棵树都没有,毫无绿荫,也毫无诗意,那个三不管的地方,连道路也是最烂的。


小孙与我同岁,有个出名的父亲。他家里开酱油作坊,其父有一摩托车,车后挂着自家的酱油,飞车叫卖——用沿街叫卖、开车叫卖都不准确,都太慢了,孙父的摩托车呼啸着由远而近,伴随着他的吆喝声“打——酱油”。此时在厨房里忙活的妇女必然一阵手忙脚乱,急声遣小孩赶紧去村边大路上候他。我不知道其他人家如何,我从未拦截到孙父的摩托车,多次都只能望着他绝尘而去,在渐行渐远的吆喝声中慢慢回家。好在那时候乡下的酱油都叫酱油,打这家打那家没有区别,后来便索性在家里听他疾驰而过我们村,现在回想起来,都很有悠然的感觉。


小孙却是慢吞吞的一个人。印象中总是后于他的鸭子到沟渠,因为他总是捧着一本书看。那时候我正处于无书可读的阶段,一两本《隋唐演义》《风尘三侠》已经翻烂,偶尔遇到一本大开本的《七剑下天山》便挑灯夜战,看得逸兴遄飞却有没有人说。认识小孙好多了。他有成套的梁羽生,从《萍踪侠影》到《广陵散》,故事连贯,我就一本本借来看,十字渠变成了接头的地方,作为主角的鸭子,一度似乎变成了无足轻重的配角,由它们去吧,反正这片水稻田很宽,到傍晚再找也不迟……


过了不久,我终于赶上了《云海玉弓缘》的进度,可以和小孙一起坐在桥墩上就一本书、一个故事、一个主人翁进行讨论。谈到金世遗,小孙就像换了一个人,容光焕发,对金大侠的风范击节(就是那根竹竿)赞赏,再三表达仰慕之情。


我一直不好意思表达自己的观点。我对金世遗大侠种种快意恩仇的举动深表怀疑,他那种无往而不胜、将自己的一腔怨气毫无克制地发泄出来的行为,在此后我经常想起,总觉得哪里不对。直到偶然从一张不知道怎么流落到我们这个小地方的报纸上读到了英国小说家戴维·洛奇的《小世界》(《文汇读书周报》,将故事浓缩为一个版),方知问题出在哪里。小说家当然可以虚构自己的人物无所不能,但往往是那些能力有限的角色更容易让读者产生共鸣,特别是他的困难和失败,而无所不能只是一时的痛快。太刻露的东西,从文艺的角度看,价值甚少,格调也不高,尤其缺少回味涵咏。这是后来我偏好金庸的原因,尽管他的世界严肃刻板多,新奇痛快少。


有一天小孙远远地冲过来,跑得比他的鸭子们快多了,他举着一本书,眉飞色舞。我一看,是本薄薄的书,封面上写着《魔女江湖》,小孙说:“金庸!”


我很快换着读完了上下两本的《魔女江湖》。那时候通讯闭塞,根本没有听说过金庸大侠的全部作品,有“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一联为证。对金庸的瘦金体也没有研究,也根本没闹清楚封面上是“全庸”,不是金庸。



不过,就像小孙对金世遗的痴迷一样,我竟然对这本小说的男女主人翁易大经和竺湘君久久不能忘怀。小孙最欣赏反派角色、魔女竺湘君杀高手用简单招式、杀普通人却用高深武功的作风,也欣赏书呆子易大经有良好的机缘,这和大部分武侠小说的桥段一样,易大经差不多和郭靖一样的幸运,不用说,书呆子和魔女最后也走到了一起。


当然我也喜欢这些桥段,但不能忘怀的是,小说的结局男主人翁竟然死了。我那时还不知道这样悲剧式的写法对武侠小说而言意味着什么,但金庸的《雪山飞狐》里,胡斐与苗人凤决斗,金庸也没有(敢)把他写死,而是留下一个开放式的结尾给读者。何以在这里要下这样的“狠手”呢?当时我的直觉是,太可惜了,易大经竺湘君的故事是绝不会像张丹枫云蕾那样流传下去了,没有后代了嘛。但也因此更觉得这本小说宝贵。


多年以后,因为工作的关系,我认识了供职于《中华读书报》的康慨兄,同样做报纸的书评编辑,同样爱书,我们经常邮件瞎聊一下。大概是哪次谈到了《魔女江湖》这本书,不料康兄说,这是他大学的一位朋友写的。康兄的这个消息,还原了上世纪九十年代前后的一些文化现象,如“书商”“枪手”,当然其中也淹没了很多东西。被淹没的并不是“全庸”“金庸新”“金庸著”这些“作家”,而是时移世易,类似于写《魔女江湖》那样的全庸毕竟难于选出来,类似于《魔女江湖》这样的作品也是如此。大部分的这类作品都是狗尾续貂,毫无价值。


我记得还读过《书剑恩仇录》的一部续作,作者署名早不记得,但是故事却经常让我和金庸的原作加以比较。讲述的是陈家洛被乾隆背叛之后,与霍青桐在边疆生活的故事,两个人有了孩子,但陈家洛一直郁郁寡欢,整天长吁短叹,孟子的“言寡尤行寡悔”这句名言,我最早就是在这部小说里读到的。


小说的故事情节早已模糊,但陈家洛抑郁的生活却越来越清晰,越来越觉得有意思:这分明写的是失败者陈家洛的生活啊,而且就写他的抑郁,这已经很了不起了。我听说过金庸的粉丝因为太喜欢风清扬这个人物了,便给自己的孩子起了这个名字(或许经过加工)。我本来可以不用“易大经”这个名字行走网络江湖(毕竟这是比较普通的故事而已),但是这部《书剑恩仇录》的续集,却没有一个可以让人致敬的名字——陈家洛当然不算,我觉得他甚至都算不上主人翁。


作家苏童曾经谈到他早年阅读的塞林格时,用过一个比喻说,是一种对待用旧了的钱币的感觉(大意),那么全庸大概只能相当于用旧的毛票了。多年以后——早已离开了当年养鸭和读野书的村庄之后,我读到了卡森·麦卡勒斯的《伤心咖啡馆之歌》,读到了塞林格的《麦田守望者》,被小说里那种奇特的东西所吸引,那种味道,那种氛围,那种调调,都会唤起过去未曾读明白的阅读经历……我为那些毛票保留着位置。


【作者简介】 

戴新伟 | 腾讯·大家专栏作者,诗人,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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