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再次对常住我县的无户口人员进行摸排,对以下原因不能登记户口人员进行核查登记: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无户口人员;
四、本地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无户口人员;
五、因婚嫁被注销户口的妇女;
六、被宣告失踪或者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
七、户口迁移证件遗失的无户口人员;
八、户口迁移证件超过有效期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九、因非婚生育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十、其它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凡我县符合以上情况的无户口人员请到辖区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各派出所将安排专职民警解决您的户口登记问题,谢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配合。
咨询电话:6180633 6180118
一、办理身份证业务收费标准:
首次申请:20元
换 领:20元
有效期满:20元
损坏补办:40元
丢失补办:40元
二、办理投靠父母户籍业务所需手续(城镇)
1、父母与子女的户口本
2、父母与子女的身份证
3、父母双方的结婚证
4、出生医学证明(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写明身份证号码,并加盖户籍专用章)
三、办理投靠父母户籍业务所需手续(农村)
1、父母与子女(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
2、父母与子女的身份证
3、父母双方的结婚证
4、出生医学证明(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写明身份证号码,并加盖户籍专用章)
四、办理投靠子女户籍业务所需手续(城镇)
1、父母与子女的户口本
2、父母与子女的身份证
3、父母双方的结婚证
4、出生医学证明(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关系证明,写明身份证号码,并加盖户籍专用章)
五、办理结婚迁入户籍业务所需手续
1、夫妻双方结婚证
2、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
六、办理新生儿入户业务所需手续
1、父母户口本
2、父母双方的结婚证
3、出生医学证明
一、申报居住登记所需材料及流程。
(一)申报居住登记所需材料。
1、在出租房屋居住的,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寸白底照片、双方租赁协议或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申报;
2、在自购房屋居住的,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寸白底照片、房屋产权证明及其复印件申报;
3、在单位内部居住的,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寸白底照片、用工单位证明及劳动用工合同申报;也可以由用工单位登记造册统一申报;
4、直系亲属投靠的,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一寸白底照片一张,由户主携带身份证并出具辖区居委会证明,带领其到派出所(流管站)申报;
5、在校学生办理居住证的,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一寸白底照片一张、所在学校开具的在校情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