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5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科大硅谷”建设若干政策(修订)的通知》(合政办〔2025〕2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修订)》)印发实施。
现解读如下:
建设“科大硅谷”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的有力举措。2023年1月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支持“科大硅谷”建设若干政策》(合政办〔2023〕3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2024年8月7日,根据国务院第783号令(《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最新要求,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科大硅谷”建设实施方案(修订)》(皖政〔2024〕5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修订)》)。为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修订)》,进一步推动成果转化,支持科技创业,汇聚高端人才,打造优质科技创新环境,扎实推进“科大硅谷”建设,结合前期政策兑现实际情况,“科大硅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若干政策(修订)》。
2024年4月至7月,面向省市相关部门、高校院所及科技型企业多轮征求14条意见,吸收采纳(或部分采纳)9条,形成了《若干政策(修订)》初稿。8月,结合《实施方案(修订)》政策举措,在充分调研、多次征求相关单位及创新创业者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形成《若干政策(修订)》(送审稿),并在8月8日召开的“科大硅谷”建设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9月至10月,《若干政策(修订)》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及合法性审查。2025年1月10日,《若干政策(修订)》经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坚持首创最优、先行先试原则,以市场化、差异化、精准化为导向,通过“破立并举”重塑政策体系,以系统性改革激发创新活力,以国际化视野链接全球资源,着力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四位一体的创新生态,加快打造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试验田”和高科技产业发展“高产田”。
《若干政策》包含27个条款,修订后《若干政策(修订)》包含18个条款,主要修订内容有3个方面。
以“拨投结合”方式支持“萌芽期”科技成果进行概念验证、支持科技创业,每个项目最高500万元;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支持央企、国企、产业链龙头企业等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以入股、并购等形式整合企业创新资源,按实际研发投入的20%,给予连续3年总计不超过1500万元支持。出台“科大硅谷”人才专项政策、制定“科大硅谷”人才分类认定目录,创新人才评价方式;推动科技成果在“科大硅谷”转化,以成果转让、许可实际到款额或作价入股评估价的10%,给予科研人员或合资公司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支持各类创新平台与片区企业共建创新联合体,按照运行情况分档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支持概念验证中心、新产品导入、小试中试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创新以“里程碑+部分前置”支持方式给予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0%,最高连续3年总计最高1亿元支持。
新增成果转化、场景服务、科技传播合伙人等新型合伙人,给予每年最高300万元运营经费支持,同时设置合伙人超额完成任务奖励;支持科创企业新产品新技术开展应用场景测试验证,按验证费用的20%,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打造“科大硅谷”风投创投街区,给予落地街区的基金管理机构及风投创投机构最高100万元房租支持;打造全国首创“科漂驿站”,为创业人员提供免费创业场地、人才公寓;打造全球科技成果发布中心,支持举办成果发布会、交易会高校成果转化大赛等;打造校友经济良好生态,每年举办“科大硅谷校友日”活动,邀请高校校友来肥考察交流;褒扬“科大硅谷”建设贡献者。
后期将配套出台人才政策,包括针对“科大硅谷”片区科技人才特点,制定“科大硅谷”人才分类认定目录;学习借鉴北京、泉州、南宁等地举措,创新人才认定方式;强化创新创业人才各方面保障力度等。
制定以“里程碑+部分前置”方式支持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根据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成交额或作价入股评估额给予一次性奖励、打造“科漂驿站”、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给予新产品新应用测试验证费用支持等首创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