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前央视主持人郎永淳、沪上名嘴毛威先后因醉驾遭拘留的消息再度引发社会关注,也敲响了安全驾驶的警钟。事实上,酒驾、醉驾除了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安全外,驾驶者在这一状态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也不在车险赔付范围之内。
此外,除了酒驾、醉驾、毒驾、无驾驶证、肇事逃逸这些普及度较高的免责条款,商业车险条款中还有一些常见但容易忽略的除外责任,车主也需要特别留心注意。
虚构或破坏事故现场不赔
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不赔。如果消费者存在类似违法违规情形,不仅无法得到保险公司赔偿,还可能涉嫌保险诈骗犯罪,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承担刑事责任。
典型案例:张某本人驾驶车辆碰撞立交桥墩,因碰撞力度较大,发生事故后受伤住院,由其妻子李某代为向保险公司报案。为了后续理赔方便,其妻子李某就向保险公司自称为当事驾驶人。由于事故发生时间已近凌晨2点,车辆损失严重而李某丝毫未受伤,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启动了案件调查流程。通过气味鉴定、调取监控录像等专业技术手段,最终判断本案驾驶人并非李某,保险公司认定此案件存在“换驾”行为,根据《保险法》及保险条款拒绝赔偿保险金。
驾驶人准驾车型不符不赔
除了无证驾驶,或驾照超过有限期的情形,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保险公司也有权根据《保险法》及保险条款拒绝赔偿保险金。
典型案例:郑某驾驶重型普通半挂车与一辆小型汽车发生碰擦事故并负全责。保险公司在理赔调查中发现,郑某持有的驾驶证上明确记载了准驾车型代号为B2D,而所驾驶重型普通半挂车的准驾代号为A2,其驾驶证与所驾驶的车型不符,构成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新增、改装设备损失不赔
不少车主在新车买回来之后,都热衷于自己再加以装饰一番,例如加个包围、尾翼等。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类新增部件的损坏,均不属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因为在车辆损失险和全车盗抢险的免责条款中明确规定,新车车辆出厂时的原厂配置以外新增设备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除非另外为这些新增部件买“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此外,在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情况下,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时,保险公司也有权拒赔相关车损费用。
典型案例:小陈是个“酷车族”,购买新车后,他将车由内而外进行了较大幅度改装。之后不久,小陈驾驶该车与前方车辆追尾,保险公司除拒绝赔付其改装的“大包围”损失之外,还以该车在点火器、排气以及大灯方面进行了改装,导致车辆的制动系统发生了变化,火花塞的变动导致车辆动力增强加大了撞车等事故的几率为由,拒绝其他车损的全部赔付。
在营业性场所维修、保养期间的车损不赔
车辆在检测、维修、养护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偿。原因是保险公司认为维修点负有看管车辆的责任,车辆被盗或者损坏是属于维修点的过失。
此外,车辆在出险后,送去维修的路上或者在维修过程中额外出现的意外损失的情况,保险公司通常也是不予赔偿的。而且保险条款一般还约定,车辆在“竞赛、测试”期间受到的损失保险公司也不负责赔偿。
典型案例:赵女士的爱车在修理厂保养期间,由于修理厂工作人员驾驶失误,不慎导致车辆发生较为严重的碰擦致损。赵女士随后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表示,如果单从碰撞来看,是属于保险条款中“碰撞”责任的。但赵女士爱车是在修理厂保养期间发生的碰撞情况,这种情形不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车辆未及时年检可能不赔
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很可能被保险公司视为不合格车辆。因此,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而上路行驶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也很有可能不予赔偿,车主一定要重视年检这件事。
典型案例:李女士驾驶其老公张先生的车辆与朱女士驾驶的车辆相撞,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交警队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李女士负全责,朱女士无责。后两人协商,由李女士承担两车车损。同日,经保险公司核定,李女士车辆损失为4800元,朱女士车辆损失为10500元。之后,李女士支付维修费共计15300元。随后,车辆所有人张先生向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但保险公司以涉事车辆未年检为由不予赔偿。
超48小时未告知可能不赔
除了上述几种大概率的拒赔情况,《保险法》还规定:被保险人须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当然,在实际的理赔实务中,如果被保险人可以提供有效的证明,包括交警给出的有效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是财产损失证明(例如车辆修理费等),那么就可以继续向保险公司索赔。不过建议车主最好还是尽可能在48小时内报险,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若确实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也要现场拍照保留证据。
需要提醒的是,上述列举的只是部分常见的免责条款,并非涵盖全部,全部免责条款,车主需以保险合同为主。此外,由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通常不会逐条清晰解释所有免责条款,因此车主在为爱车购买保险时,还是应注意对合同写明的除外责任进行较为深入的了解,如有因为和异议因及时提出,如此不仅可以及时发现和补充保障缺失,也可以更从容地面对车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