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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号称“广州第一民企”的雪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走向末路。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雪松控股案,涉嫌罪名包括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背信运用受托财产、妨碍作证等。
除了雪松控股作为单位主体涉案,检方还起诉了19名自然人,他们多为公司高管或与公司关系密切的人士。以工作岗位划分,被告人主要来自雪松控股大宗贸易板块和财务板块;其中,多数人被控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余两项指控仅涉及个别人士。
雪松控股成立于1997年。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雪松控股的营业收入仅有593亿元;到2016年暴涨至1570亿元,跃居广州民企首位;2017年营收规模继续高速增长,达到2210亿元。2018年7月,雪松控股跻身“世界500强”,此后连续四年上榜。
融资性贸易助推了雪松控股的业绩。融资性贸易是指企业间借贸易之名、行拆借融资之实。在现实中,一些贸易企业缺乏足够的资信,难以从金融机构获得融资,于是通过与信用良好的企业合作,虚构贸易周转,并将对应票据用于融资;相关企业账面上的营业收入和存货因此大幅上升。
雪松控股旗下还设立了诸多理财公司,对外销售理财产品。这些理财产品在雪松控股内部统称为“润邦理财”,对应的底层资产实为雪松与供应链上贸易企业之间虚构的“应收账款”。它们被包装成“债权转让项目”,在地方金交所备案。理财产品的发行方是名义上与雪松无关、实际上由雪松控制的公司,合同注明雪松控股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并作为营销主体销售产品。从2021年3月开始,这些理财产品陆续逾期,“爆雷”总规模约为200亿元。
2023年5月7日,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发布公告称,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雪松控股下属的多家公司被立案查处。警方已对企业实际控制人张劲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在法庭内,雪松控股绝大多数高管均认罪认罚,仅对部分罪名存在异议;极个别人士以任职年限短、工作内容从未涉及理财产品为由,坚称无罪。张劲本人认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指控,但不认为雪松控股属于集资诈骗。而这两项罪名对应的刑责,前者最高十年,后者则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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