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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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业务办理地址:
农业南路与正光北街交叉口招商银行大厦二楼贷后服务中心
目前可办理公积金直还的银行有34家,
郑州市“商转公贷款”业务签约银行,市区有21家,航空港区、新密市、巩义市各1家,中牟县、上街区、登封市、荥阳市、新郑市各2家。
缴存职工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目前有两种方式,
公积金直还
是其中一种方式。
公积金直还方式
具体指:借款申请人持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同意办理顺位抵押函》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公积金中心取得房屋顺位抵押权后,将公积金贷款资金转入商业贷款银行指定账户,用于结清原商业贷款,结清商业贷款所需资金与公积金贷款的差额,由借款申请人在结算前另行支付。
该方式不需要借款申请人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但需要原贷款银行配合,具有结算要求严格、业务流程相对复杂的特点,
仅适用于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商转公业务合作协议的银行发放的商业贷款
。
图源:摄图网ID500805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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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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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材料、办理流程、预约指南等
✅商业贷款所购房屋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除向商业贷款银行设定抵押外,未设定其他抵押权、居住权登记事项,不存在司法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
✅商业贷款尚未结清,且无尚未处理的逾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提前结清商业贷款;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符合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具有在规定时间内结清商业贷款的能力。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和婚姻信息证明;
✅原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商业贷款《借款合同》及贷款余额证明;
✅借款申请人归还公积金贷款的本人银行卡;
✅商业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同意办理顺位抵押函》和《同意提前结清商业贷款函》;
✅商业贷款结清证明及《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上述申请材料主要用于了解借款人、商业贷款、房屋状态和房屋性质等是否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
其中,前四项申请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2份)
使用先还再贷方式的,在注销房屋原抵押登记后,借款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供第(六)项申请材料
使用公积金直还方式的,借款申请人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时,向公积金中心提供第(五)项申请材料,以便启动后续环节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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