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站台为何接连倒塌?28人为何受到天降横祸?预算减半为何依然中标?这一切的背后!!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
一、公交站台接连坍塌
1月4日,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路上16处BRT公交站台顶板在大雪中倒塌,造成27人受伤、1人死亡。同在一城,为何其他公交站都未发生事故,偏偏望江路上连倒16处?
倒塌的BRT站台位于道路中间,
顶棚属于平顶式设计,有玻璃材质和铁皮材质两种,均非常沉重。而顶棚与公交站台的接口处的管道直径不足10厘米,断裂口较为整齐。
公交站台倒塌
公交站台倒塌
目前,合肥市公交集团已联系施工单位,要求查明原因,进行修复。
二、事故原因依然成谜
据市民反映,望江路BRT公交站亭去年才启用,使用时间才一年左右。有网友质疑其为“豆腐渣工程”。
涉事公交站台的建设单位是安徽创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2016年10月26日,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发布对望江路公交站亭施工单位处理决定的通报。
通报称,由于“施工进度缓慢,严重滞后于合同工期,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多次调度无明显进展,且现场物料乱堆乱放。这充分暴露了施工单位合同履约意识淡薄,管理严重不到位”,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对施工方予以通报批评,处罚违约金5万元,并责令公司法人进场主持工作,“后续加快施工进度,又好又快完成剩余工程量。”
4日下午,新华社记者联系合肥市交通局得知,望江路公交站亭已经通过验收,但还未移交至该局管理,该负责人指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负责招标承建此项目,虽然已经完工较长时间,但并未移交。被追问其原因,对方并未回复。
合肥市公交集团公司表示,倒塌站亭的监管主体不在公交集团,公交集团只有使用权,不负责公交站亭的建设,更无法对质量进行把关。
4日晚6时许,合肥市副市长宁波专门部署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连夜召开事故调查专家会。
5日中午,距离事故发生已过去近30个小时,合肥市联合调查组的事故公布通报仍未涉及事故原因,究竟是设计、招标、建设还是验收过程出了问题,目前尚不得而知。
通报称,市政府事故调查组将对倒塌公交站台所用材料送权威机构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和专家意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
三、
“低价中标”
引发质疑
公开资料显示,坍塌站台的施工建设项目单位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2016年4月13日,包括望江路在内的四条路公交站亭项目启动公开招标。
低价中标
当时该项目核算是1500万,安徽创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当年5月6日以711.58万余元中标,该单位以招标预算的47%投标,最低价中标并签订合同。
当前经济不景气,国家投放巨资搞基础设施建设,为的是扩大内需,增加就业。
但是如果采取“低价中标”的招投标办法,基础设施建设将会成为豆腐渣工程,时刻危及老百姓的生命安全。
在建设领域实行低价中标,经过这几年的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一方面违背了市场规律,另外一方面也扰乱了建筑市场的秩序。
四、“低价中标”不符合国情
由于现在施工行业门槛低、技术含量小,常常是农民放下镢头就是建筑工人。
大型的建筑施工单位在低价中标后,常常将 程转包给一些包工队,施工企业出于资金考虑仅仅是收些管理费,企业也仅指派一些管理人员,具体工程由包工队来做,根本不可能保证工程质量。
再加上质监部门管理不到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怎么能避免汶川地震中教学楼坍塌的事故呢?
每一次招投标过程中,总会有一些暗箱操作的情况,那些小包工头只要有关系,肯送钱,什么样的活都能承揽上,其质量就可想而知了。
目前我国的法律制度也不是很健全,缺乏严格的监管机制,有些人在利益的驱使下,不惜铤而走险。
五、“低价中标”是对一个行业的歧视
按照《宪法》精神,人和人、行业和行业、公民和公民是平等的。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就是实现社会公平,消灭剥削和压迫。
今天虽然没有了剥削和压迫,但有些人还是看不起劳动者,轻视重体力劳动的行业,致使“低价中标”竟然在社会上成为公开的规则,而很少有人提出异议。
很多施工企业不发工资、不发福利,其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连年亏损。
据统计,很多施工企业几乎就没有盈利的,笔者认为很大一部分原因应该是很多施工企业都是低价招投标。
不谈盈利,就连基本的职工养老保险都欠缴,在投标报价时为了承揽到任务,连最起码的管理费都变成零,又怎么谈利润呢?
经营者明明知道会亏损,但是为了有活干,只好硬着头皮上。在这种情况下,怎么能够创造出优质工程,又怎么能够创造出和谐社会呢?
六、“低价中标”不符合我国建筑市场的要求
目前,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僧多肉少”、吃不饱的甲方市场形势下,是一个弱势群体。它只能为了生存不得不接受不公平的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低于成本价中标妨碍了整个建筑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建筑业一直徘徊不前,企业根本无暇去提高竞争力,整个社会到处都是建筑次品。
人们崇尚低价,但是人们更希望优质优价,在国有资产管理中一般认为低价是保护了国家的 利益,节约了投资。
其实在招投标过程中,我们看到是低价格不能提高劳动生产率,低价格并没有给社会节约人力、财力;相反, 低价格直接导致投资目标不能实现,导致由于资金缺乏出现工 期延长和费用增加,导致产品过期和品质下降。
随着最低价中标在施工招标中的蔓延,设计最低价、勘探最低价、监理最低价也相继产生。有的监理单位为了减少成本,常常是一个总监管着好几个项目,根本无暇去每一个项目现场,更不用说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了。
原本“低价中标”是为了节约资源,让企业在竞争中提高生产力,但是,在日趋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中,一些发包单位为了减少投资而盲目追求低价中标,投标人为了在竞争中生存, 往往被迫将报价压得过低。这种不健康的竞争行为,必将给建筑市场规范运营带来很大的冲击。
施工企业的低价中标使建设单位信誉丧失,由于建设单位信誉的丧失又导致了整个社会对诚信的怀疑,还有谁去讲诚信, 正所谓有喻于义和喻于利之分别。
七、“低价中标”也给建设单位造成一定损失
合同的互惠互利是其基本原则,只有互利交易才得以进行, 只有互惠双方才有积极性。由于低价中标,使得乙方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导致甲乙双方的矛盾从始至终不可调和,开工拖欠,竣工不交,结算不结,工人不退场,甲方不能验收,双方不知是谁先违约。
乙方的结算价格和甲方低价发包的价格悬殊太大,显失公平。虽然乙方认可了低价,但与乙方有关的分包商、农民工、供货方等实现不了支付行为,而导致矛盾重重,互不相让。
合理低价使得甲方先喜后忧,本认为可以高质量、高标准、 低造价地完成工程。
做预算和计划时也是这样安排的,其结果怎样,由于实际造价和上级预算拨款的差异,造成了甲方建设资金不到位,导致全社会的三角债。
在建设投资审批中,各个关口都认为可以压缩开支,降低成本,人人过来砍一刀,于是就有了农民工讨薪、工人闹事堵政府大门的现象,最终导致企业破产、关停并转。
低价中标造成甲方的工程质量低劣,产品不合格,乙方低价中标,也就有了低价采购、廉价劳动力和最省钱的简易施工办法,只能是低价购买最次的产品,于是乎新楼竣工水管跑水、暖气漏水、电线漏电屡见不鲜。
有些政府官员认定花小钱能办大 事,不花钱也可办事,其实是背离了价值规律,还认为是有了功绩和政绩,而事实是低价换来了低质量,从损人利己的低价格、 高标准开始到低价格、低质量的结局收场。
八、“最低价中标”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