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后,本文作者吴伟召律师积极关注时政,收集了香港和新加坡政府,尤其是新加坡政府“佛系治理”背后,成熟的治理模式的相关报道,建议国内有关部门在现有的疫情防治法律法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面向社会公众,应对和防范疫情,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多色预警机制。
非典过后,短短不到17年的时间内,我们两次掉进同一条河流,而这条河流的管理者,几乎没有来及发出任何预警信号,河水已经到了我们的脖颈处。
一个本来有可能在早期防控的病毒感染,再次演变成为一场改变了几乎所有人生活乃至生命轨迹的大疫情。
截止2月18日通报的生命数字是:
确诊72532;
疑似6242;
死亡1872人;
治愈12942。
这次疫情的发生、发展再次说明,我们的政府需要建立一整套以时间、效率为首要原则,特别是面向社会公众的,涉公共卫生事件的多色预警机制。仿效香港和新加坡,学习新加坡,建立绿、黄、橙、红疾病爆发应对系统(DORSCON)。
中国建立上述预警机制是具有法律基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
2003年5月7日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十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类指导、快速反应的要求,制定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请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预防控制体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系统。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定机构负责开展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 国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规范,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系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第二十条 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有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
著名社会学者,法学博士于建嵘教授指出,武汉市政府应当在2019年12月29日至2020年1月4日这一时间窗内,向社会发布三级或者四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
可问题关键是,我们有没有一整套完整的,及时有效的,面向社会公众的预警系统呢?
我们具有政府内部数小时内就必须通报、汇报机制和监察惩处机制,我们具有面向社会公众的多级预警机制吗?
有,为何没有宣布呢?
看来,是没有。
回顾下整个事件中,我们观察下香港、台湾、新加坡等地接到通报后的做法即可发现:
发达地区和国家均有一套成熟的多色、多级预警机制。
2019年12月29日,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始向省、市、区疾控中心反映情况;
湖北省和武汉市卫健委指示武汉市疾控中心、武汉金银潭医院和江汉区疾控中心到湖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始流行病学调查。
2020年1月3日,武汉市全市启动对不明原因病毒性肺炎的监测、病例调查、华南海鲜市场环境及动物调查和标本采集工作;
中国开始向美国通报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向世卫组织和周边国家通报疫情。
从2019年12月31日起,台湾卫生部门启动由武汉直航赴台班机的登机检疫,并且每天发布关于关于武汉肺炎疫情的最新信息。
2019年12月31日,香港食品与卫生局召开专家会,评估防控措施;
2020年1月3日,特首到西九龙高铁站视察出入境口岸的预防措施。
新加坡出现第一个新冠病毒确诊病例是在2019年1月23日,他是一名从广州飞到新加坡的武汉游客。
就在同一天,武汉宣布封城,新加坡政府立刻在机场设立了体温检测等措施,将体温异常的中国游客进行隔离。
到了1月27日,新加坡的确诊病例达到7例,全部都是来自武汉的游客。
新加坡政府随即将疫情预警级别定为第二级的黄色预警。
新加坡政府这套预警系统,由卫生部牵头在SARS之后的2005年制定,流感大规模爆发应对预案,很详细地对相关情况下的防御措施、政府跨部门协调、出入境控制以及公众交流等方面的应对措施做了说明。
在2014年,政府又对预案进行了更新。
预案同时说明危机管理系统将有一个以内政部长为主席的部长联系会议来提供战略和政治指导;
作为内政部最高阶公务员的常任秘书将会作为危机应对执行小组的组长。
预案也对疾病爆发应对系统(Dorscon)的
级别以及相应的应对措施做出了清楚的界定。
其中重要的部分是进行对公众的沟通以及跨部门的协调。
这里可以划出重点,面对社会普通公众的预警机制预案强调:
Dorscon的级别是按照对公共卫生的影响来界定的。
应对措施包括:
1.
监控(Surveillance):社区监控、实验室监控、医院监控、兽医监控以及卫生部协调的外部监控。同时在没有疫情爆发的时候,监控系统也应该随时留意新的威胁。
2.
警报(Alert):在出现新型病毒的时候,医院等监控系统会加强监控、预警和汇报
3.
遏制和缓解(Containment & Mitigation)
4
、预案对疫情出现时的隔离、治疗、接触隔离、探访以及尸体处置也做出了指导方案。
在Dorscon级别达到红色的时候,大型活动必须停止。
而在黄色和橙色级别,政府将会根据情况叫停一些大型活动。
现在看来,新加坡政府的反应基本上是按照预案里的规程。同时,财政部等各部门也按照Sars的经验来开始安排对经济影响的缓解 包括补贴收到影响行业的中小企业。
井然有序,尤其是社会预警级别,绿色、黄色、橙色、红色。
新加坡民众对政府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