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业服务区复工复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商场、写字楼、超市、餐馆、影院、娱乐场所、演出场所(馆)、网吧、三星级以上酒店、农贸交易市场、旅馆酒店、洗浴中心、月子中心、美容美发、洗染、摄影、家电维修、会展、批发、汽车(含二手车)交易、拍卖、物流、仓储、园区、汽车拆解、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等场所。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各单位要处理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市的关系,以科学、合理、适度、管用为原则,突出重点,分类施策。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复工前评估,统筹推进生产保障和防控任务,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复工复市后疫情在商业区域传播,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新冠肺炎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商场和超市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肺炎机制综发〔2020〕60号)、《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第二版)》(粤防疫指办明电〔2020〕42号),结合本地分级情况,组织落实复工复市相关工作。
在我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结束前,酒吧、舞厅、电影院、电子游戏厅、KTV、网吧、演出场所(馆)、洗浴中心、拍卖、大型会展等人员密集区域暂缓开放;商场暂停母婴室、儿童游乐场、室内娱乐场所服务;无法暂时关闭的,必须对全部公共设施进行消毒后开放。
三、职责分工
各商业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属地业务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疫情防控技术指导。
四、主要措施
(一)成立防控专项工作组。
各商业单位法定代表为疫情防控第一负责人,成立健康管理小组并同时设立健康管理责任人,应主动对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组织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并部署实施,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工作应急预案。
(二)做好复市前准备,评估后复市。
各商业单位在复市前分批次开展全员知识培训,对不同岗位的培训要有针对性,包含所有单位后勤工作人员(保洁、输送人员)。同时做好复工前防控物资准备,包括防护、消毒等用品,对每个员工做到“8个一”:一个健康档案,一测体温,一戴口罩,一设观察室,一致电(发现发热者致电医疗机构),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一次健康教育,一强化人文关怀。
各商业单位要对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综合评估,重点包括防护物资储备、人员培训、规章制度,评估后复市。
(三)提前摸底,实行健康状况报告。
提前对员工摸底调查,了解抵粤务工人员近14天内行程,有无到疫情高发地,有无接触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对工厂公司返岗人员数量、计划出行时间等情况进行统计,做好上岗时间、健康监测、防疫物资等衔接工作。
实行健康状况报告。各商业单位要设立可疑症状报告电话,员工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向本单位如实报告。要每天汇总员工健康状况,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四)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
各商业单位根据员工数量和场所等实际情况可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医学观察点和单独隔离观察间,临时医学观察点用于初测体温≥37.3℃员工的体温复测和待送员工停留,单独隔离观察间用于不需要在医院隔离的具有发热等症状人员的隔离观察。原则上:观察点要设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房间(可利用企业现有医务室),需配备1-2名工作人员,负责体温检测和发热人员的管理,并配备红外测温仪、水银温度计、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消毒纸巾、医用乳胶手套、快速手消毒剂、84消毒剂等物品,有必要的配备木制或铁制椅子,不宜配备不易消毒的布质材料沙发,不能使用空调系统。
临时医学观察点的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白大衣)、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医用乳胶手套。
(五)严格落实健康检查和健康登记。
返工后14天内为特别防护期。对返工返岗人员应立即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健康检查内容包括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有医务室的单位可自行开展健康检查,无医务室的单位由挂钩的健康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将健康检查结果登记在健康登记册中。特别防护期内应每天测量并记录体温,做好每日健康记录。在特别防护期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员工应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无需留院观察者,应在用人单位设立的特别观察区/点观察,直至症状消失。
返工14天后为一般防护期。一般防护期应做好以下常规防护措施:设立健康管理员,以班组/科室为小单位,每天开展健康筛查,重点筛查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并如实记录。员工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立即安排就医,并电话告知当地疾控机构或街道/社区居委。
(六)环境卫生要求。
1.强化室内通风。加强各场所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应严格按照《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管理指引》要求执行。
2.加强重点场所清洁消毒。严格按照《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试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公共电梯(扶梯)清洁消毒工作指引》等要求,加强商区办公场所、食堂、卫生间、垃圾厢房、电梯等重点场所清洁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