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魏明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市委组织部巢组干字〔2017〕81号文件,经研究决定:
魏 明同志聘任为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姚俊杰同志聘任为市园林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祖莉萍同志聘任为市地震办主任;
魏晶晶同志聘任为市殡仪馆馆长(试用期一年);
叶名祥同志聘任为市农村公路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金 韬同志聘任为市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伍 樱同志聘任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一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胡厚众同志聘任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五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叶建华同志聘任为市广场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孔 明同志聘任为市外来投资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邹昭一同志挂职任市司法局副局长(时间半年);
免去汪宏英同志市园林管理处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王家水同志市殡仪馆馆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苏家龙同志市农村公路管理局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杨晓波同志市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李菊香同志市广场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关于朱俊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市委组织部巢组干字〔2017〕81号文件,经研究决定:
朱 俊同志任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李永凡同志任市重点工程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朱必和同志任市林业局副局长,免去其市监察局主任科员职务;
鲍仕清同志任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市公安局卧牛派出所所长职务;
朱劲松同志任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
赵 庆同志任市公安局卧牛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职务;
吴 智同志任市公安局槐林派出所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槐林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李晓武同志任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市低保中心主任职务;
蔡义华同志任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房地产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杨峻松同志市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鲍文斌同志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叶晓云同志市地震办主任职务;
免去郭小兵同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肖锋同志市公安局卧牛派出所教导员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