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成都户籍的人结婚
是不是就能马上成为成都人?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
《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有了明确规定:不能!
1月15日,成都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对“市外人员申请亲属投靠入户”一类进行了政策解读,表示按新的户籍政策,与成都户籍人员结婚,还需在成都连续居住满3年,方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按照1月1日施行的新政策
夫妻投靠入户
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持有成都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2、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
3、结婚登记满3年,或连续办理居住证满3年,或连续在成都本市缴纳社保满3年。
如果以上三条件都满足
申请人才能办理成都入户
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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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结婚证
↑居住证
↑住房证明
↑社保清单(结婚或居住证办理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
同时,办理夫妻投靠,需夫妻双方均到场
外地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外地子女未成年;
2、父(母)户口在成都本市;
3、子女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成都本市有住房
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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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和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结婚证
↑住房证明
↑子女出生证或独子证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
办理投靠继父(母)的
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到场
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需要同时满足四个条件
1、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
2、父母在原籍地身边无子女;
3、成年子女户口在成都本市;
4、父母或其直系亲属在成都本市有住房
另外,因购房、投资、纳税、引资、居住期满入户成都本市5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市外老年父母投靠。
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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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和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父母在原籍地身边无子女的声明
↑住房证明
↑子女和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户政管理局同时提示,目前,四川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了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本文来源:成都公安微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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