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拣到的“馅饼”可能就是个陷阱。近期,有市民来电市旅发委咨询,称一些保险理财公司、保健品销售、旅行社门店等,打着回馈客户的幌子,以免费赠送或超低价格招徕市民旅游。市旅发委建议市民不要参加此类活动并慎重提醒广大市民:这些旅游活动不仅服务得不到保障,还可能存在消费陷阱和安全隐患。
市旅发委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到,前不久张阿姨等3人在社区一保健品公司,报名参加了4月16日巴厘岛6日低价回馈客户旅游团,并签订保密合同。但张阿姨等人却在旅游途中被要求多次进购物店消费,在返程中行李被翻,手表、衣服等贵重物品被盗。
为此,市旅发委提醒广大市民为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出游一定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正规旅行社(有工商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出境游一定要选择具有出境旅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赴台湾旅游更是要选择具有赴台业务资质的旅行社。
游客在挑选旅游产品时,不要被低价、赠送等宣传噱头迷惑,应合理估算产品成本,衡量旅行社的标价是否合理,理性选择质价相符的旅游产品,如果接近或低于成本价,又没有特殊原因,要谨慎选择,切勿贪图便宜,因小失大。
报名参团旅游时,务必与旅行社签订好旅游合同,对旅游行程进行详实的约定,包括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购物次数、自费项目以及违约责任等,旅游合同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如果行程中出现服务质量等问题,双方要积极协商解决,不能以滞留、终止旅游或脱团、甩团等不适当的行为扩大损失。
另外,旅游一般采取的是预约定制式服务,一旦签订了合同不能按约履行,违约方将要承担违约责任和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旅游者缴纳的各项费用要索取正规票据,购物要自愿并要求商店开具发票,发票应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并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同时保存好各类旅游凭证,便于发生旅游纠纷时有据可查,合理维权。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旅行社经营旅游业务必须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和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分别用于游客权益损害赔偿、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费用和游客的损失赔偿。保健品销售、保险理财公司、团购商家等非旅行社法人因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无法纳入旅游保障机制范围,因此,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无法受理和处理此类投诉纠纷。
选择正规的旅行社出游,如遇有服务质量方面问题请及时与组团旅行社沟通协商或拨打自贡市旅游投诉电话:0813-2409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