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篇原创
文|明玥
关注财经版的BOYS和GIRLS肯定知道,亚马逊大老板,最帅光头(我封的)贝索斯和太太前几天宣布要离婚了。
两人一起签发了一条推文:
看官宣的内容,二位已经经过了“
长时间的探索和分居生活”
,以后会像朋友一样相处。
这篇声明从头到尾充满温情,
“即使重来一遍,知道25年后会分开,我们也愿意结合”
,对共同度过的每一年都感到庆幸,表态说能预见以后作为父母、朋友、搭档将会拥有的美好人生。
前几天刚看到一篇文章,说美国的富豪圈里,50来岁离婚已经是一股潮流。
倒不是说人有钱了就薄情,部分原因是人类的寿命越来越长,越是优秀的夫妇俩,越是有能力拥有各自完整的人生。
以前人活到60岁就半截身子入土,就进入低质量生活了,跟谁讲究都无所谓了。
现在很多人的五十岁那就是下半场的开端啊,君不见默多克老爷子跟邓文迪离了之后,现在正以88岁高龄沐浴在第四段婚姻的爱河里。
其实老美对婚姻的操作也算人性化,结婚前就各种非正式约会、一对一约会,再确立认真关系,一步一步走向婚姻。
离婚通常也有一套程序,当互相感觉不对劲了,会给一段磨合期,用旅行等方式挽救过,救不回来再分居,最后离婚,各自都有转圜的时间和余地。
这么友好的分手声明一出来,亚马逊股价还是十分钟内就下跌22美元,然后很快稳住阵脚。
当天收盘的时候还小幅度涨了0.17%,说明市场对亚马逊公司前景,和夫妻二人的处理能力还是很有信心。
富豪离婚是不意外了,但贝氏的离婚还是史无前例的事件。
因为贝氏不光是全球首富,还是史上最有钱的人
,据券商中国报道,夫妻身价约为1370亿美元,如果持有的16%亚马逊股份要进行分割,会对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想象一下,五五分的话,女方将得到接近700亿的财富,什么概念?反正我已经被贫穷限制了想象力。
马化腾的个人身价也不过300多亿美元,就想成两个马化腾吧。
按照他们所在的华盛顿州的法律,夫妻财产是双方共同财产,婚姻期间共同创造的财富应该公平地分配。
而且亚马逊是两人婚后创业的结果,结婚的时候男方也不是富豪,加上婚姻存续期间一直表现恩爱,所以很可能没有婚前婚后协议。
当然有美国律师讲,只要亿万富翁以上,就很难做到完全精确的分配了,毕竟钱太多法院也厘不清,一般都是经过双方律师团队长时间博弈后,达成分割协议再签字。
我对亚马逊这家公司,一直有着奇妙的感情。
很小的时候,大概我还在读初中那会儿,有一次看电视,碰巧看到了一部关于贝索斯创业的纪录片,那时还只是一家卖书的美国电商。
印象很深的是,贝索斯说,
别看互联网很年轻,这东西几年内就会改变全世界,我的公司现在也不大,但是一开始就给公司取名亚马逊,因为这名字听起来就是庞然大物。
那时候离淘宝诞生,还有好几年时间。
所以前些年我开始买美股的时候,虽然钱不多,但我还是按照价值投资的想法,自己组了一个PORTFOLIO,有了钱就买,很少卖出。
其中当然也选了这家我小时候就有印象的公司,有点小钱就一股一股地买,股价一直稳步上升,感觉就像亚马逊每年都能给我年终奖似的。
去年2018年中因为要用钱,把美股都抛掉了,也算走得及时。
我喜欢这家公司,除了小时候的印象,长大后赚过钱之外,还因为读过贝氏的理念。
他做的是互联网生意,但其实是一个非常old fashioned 的企业家。
贝索斯说,
我经常被问到一个问题,“未来十年,会有什么样的变化?”但我很少被问道,“未来十年,什么是不变的?”我认为第二个问题比第一个问题重要,因为你需要把你的战略建立在不变的事务上。
他对于年轻时选择的零售业,看法一以贯之。
虽然做的是线上,但他认为不管线上线下,
人们需要的不变价值永远都是:无限选择、最低价格和快速配送。
贝索斯认为,世界上有两种公司,一种是尽可能地说服客户支付一个高的价格,比如奢侈品行业;另一种是拼命把价格降到最低,把利润让给消费者。我们从一开始就知道,我们要做后一种。
这种理念下,亚马逊在某些业务在已经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也会主动降价。
写到这里,想起几年前,有一个比我小几岁的朋友辞职去创业了,他给我说了一段话:
你发现了吗?那些创业创成特别牛逼的人,都是对人性理解得很深的,他们做的事情多少迎合“人性的弱点“。比如我们懒,我们不想做饭,所以饿了么一定会成功;我们喜欢炫耀,所以微信的朋友圈功能一开始流量特别大(当然现在这块需求已经被小红书分走很多)。相比之下,如果我同时能做网上教育和网游,那后者比较容易做大,因为比起愿意付学费学东西的人,愿意玩游戏的人实在多太多了,做网游的比贩毒的还赚钱啊。
读两人的离婚声明,也能够感受到,虽然婚姻关系终结了,但是许多根植于内心的,关于共同建立的家庭和事业的理念没有变,难怪市场以行动表达了信心。
对比一下刘强东事件就看出不同,即使已经明确不予起诉,老婆还各种场合表示支持,京东市值照样还是百亿级的蒸发。
公众对他、他俩说的话做的事,现在评论基本以冷嘲热讽为主。
不出所料,有八卦群众知道贝氏离婚可能分钱的数额后,得出了一个
“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沙雕结论。
别说这本来就是婚后共同创业的成果,太太MacKenzie本身就是亚马逊的最初员工之一,这次相当于两个创始元老分家,就算她不是,
难道任何一个富豪之妻离婚时都直接具备平均分钱的待遇?
太天真。
想想看奶茶有没有这个可能?
京东是刘强东婚前创造的,他又在即将结婚的时候把年薪调成了一块钱,早已严防死守。
谁还能算计他们?不被他算计就不错了。
早先火箭大亨马斯克第一次离婚的时候,前妻Jusstine也不过拿到了两千万美元的安家费,而且他们结婚的时候,马斯克也还远不是巨富,至少SpaceX和Tesla都是婚后创办的。
但他们在马斯克预感要越来越富的时候,签过一份婚后协议,规定各自创造的财产归自己所有
——这么狗血的算计协议,她作为生了六个孩子(第一个夭折之后,后面的双胞胎和三胞胎都是试管婴儿)的结发之妻,对婚姻的付出不可谓不大,有可能拒绝签署吗?
以马斯克的强势,不肯签的话估计当场就吵翻离婚了,
因为她无法对他的事业有实质意义上的贡献,两个人都对这一点心知肚明。
弱势的那个,即使委屈,但没办法拒绝这么明确的划清界限,毕竟比起他的渣,做他太太这件事还是太诱人了。
几年后两人果然要分手,去法院交离婚协议的路上,马斯克就停掉了太太的信用卡,逼得她登上个人博客对婚姻伤害大书特书,哪里有贝氏夫妇这种温情?
这对的例子至少说明,没有婚姻可以确保一劳永逸,
不管对方是现货高帅富还是牛逼潜力股,不管在婚内还是要分开,你能够得到多少,取决于你能够做什么,一起同甘共苦了多久,互相对对方贡献的认可度。
后来,马斯克还在媒体采访中继续暴击前妻:
离婚时她坚持要Tesla和SpaceX部分所有权,那怎么可能?未来公司的每一项重大决定都需要她的参与和同意?一开始我愿意给她8千万美元的安家费,她都不肯退让,还好后来离婚官司的法院毫不犹豫驳回了她的要求。
任何一个有理性的人,都会站在马斯克一边,怎么可能让一个从来没参与过公司经营、对业务一窍不通的人拥有所有权?
对方已经在自己的领域建立起帝国的情况下,可以承认并量化你对家庭的付出,但军功章并没有你一半的量级。
可是贝氏夫妇的情况又不同。
Jeff从普林斯顿毕业后,就到华尔街工作了,不到30岁就当上了公司管理层,估计那时候已经有了创业的想法,对婚姻也有积极理性的看法,一定要找个聪明能干而且resourceful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