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李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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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在“十九大”上,习总书记提出“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这一提法引起了全国的关注。实际上,十九大并不是“自贸港”这一概念第一次出现。早在2月份,上海市就提出了这一设想。
我们认为“自贸港”这一概念,实际上是“自贸区3.0”的一个部分,着重于物流贸易领域。具体来讲是在“二线管住”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一线申报手续,让货物能畅通无阻地进入自由贸易港区。3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提出设立自由贸易港区,对标国际最高水平,实施更高标准的“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贸易监管制度。我们认为这一句话可以概括为自由贸易港区的制度创新目标。
上海自贸区目前已经采用了多种改革措施,提高货物入区的便利性,但和国际典型的自由港区还有差距。上海自贸区于2013年成立,经过4年摸索,取得了突出成果,尤其采取了“先进区、后报关”、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推进“单一窗口”建设等改革措施。不过整体而言,货物从境外进入上海自贸区仍然需要向海关申报,严格意义上说,仍然是“境内关内”。
国际上自由贸易港的代表包括香港、新加坡和迪拜。香港是自由港,对大部分商品零关税,所得税也很低;贸易便利化方面,商品进出口只需要14天内递交海关报关单。新加坡则是在国内设置自由贸易区,区内并无财税优惠,但货物进入自贸区不需要任何海关文件,也不需缴税;只有离开自贸区、进入新加坡时才需要海关通关和缴税。另外,新加坡的“单一窗口”建设要更完善、更数字化、更便捷。迪拜也是自贸区制度,海关通过抽查监管区内货物,入区不收关税,并在增值税、所得税方面给予巨大优惠。
结合目前政策定位和国际经验,可以看出自由贸易港的改革,主要是在“一线”进一步放松海关的监管,达到“境内关外”的水平。我们也要注意到自贸区3.0带来的改革。后者包括在制度领域进一步简政放权,实现高效管理;在行业领域,促进进口在制造、专业服务业、高端制造业进一步开放,特别注重金融开放和创新;此外还要增强“一带一路”金融服务功能,并探索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离岸税制安排。
根据《方案》,自贸区3.0制度升级,最可能先在上海铺开,再推广到全国。而“自贸港”的改革尤其着重于贸易物流与港口吞吐能力的升级,所以会优先选择贸易量大、背靠经济发达地区、区位优势明显的地点,如天津港、广州港、深圳前海港、宁波-舟山港以及福州平潭港等。
我们认为,自贸港的建设首先对是对物流商贸领域的利好;再者,是对需要进口原材料或中间产品,从事加工、进口再制造、维修等领域的企业是利好。而自贸区3.0的规划,还会带来高端服务业,特别是金融业的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