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开始,别轻易在朋友圈转发广告,小心违法!新《广告法》中明确规定,你转发了广告,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朋友圈转发广告要担责
大家一定遇过这样的情况,有朋友在微信群发红包,求大家转发文章。不少童鞋碍于情面,看都不看就转了。实际上这很可能就是广告!广告一出问题,你也要担责!
新的互联网广告发规定:
为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推送或者展示互联网广告,并能够核对广告内容、决定广告发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该互联网广告的广告发布者。
翻译回人话:你只要在朋友圈转发了广告,就成为了广告的发布者。依法承担《广告法》所规定的的义务,一旦广告存在虚假违法行为,对广告发布者处10万元以下罚款!
抢红包手要快,帮忙转发广告要慎重!
百度哭了
你还记得“莆田系”吗?
新法中,付费搜索终于确定为广告了!必须得在显著位置标为“广告”!
目前百度原来的 “商业推广 ”,已经变成 “广告 ”二字描述了。希望通过这招,能避免魏则西事件再次发生。
更惨的是淘宝
新法规定,互联网的广告都要标出“广告”两个字。之前那种写一个故事,结尾处引导大家买买买的软文,大概行不通了。
大概要像这样!
像淘宝那种,整个屏幕,张张图都是广告的APP,如果认真落实,画面太美,我不敢看。。。
最惨的其实是微商...
微商你好,微商再见!
朋友圈已是微商天下,希望新《广告法》管用!
很多童鞋,因为身边的好友都在做微商,现在基本不看朋友圈。错过了很多不是微商朋友发布的心情状态,联系都比以前少了。所以腾讯的态度:支持整治微商!
打广告可以,要明确标示!
按照新《广告法》相关规定
对于互联网广告不具有可识别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发布者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的,或未经允许在用户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广告链接的,责令改正,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今年下半年,或将成为微商的寒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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