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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停靠社会车辆,被拍罚款千元...”刷爆济宁朋友圈

济宁新闻网  · 公众号  · 山东  · 2017-03-04 12:14

正文

作为有车一族,大家都知道公交站点附近不能随意停靠车辆。然而实际生活中很多市民为贪图方便,在公交车站点随意上下车甚至停放车辆现象随处可见。


最近一条 “从今天起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客即走,一旦被拍最高处罚1000(元)!” 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被广泛转发。消息称拍摄违章的“移动公交电子警察”是安装在公交车前挡风玻璃的自动监控一体机,基于视频监控,利用车型、黄线识别、GPS定位等算法,通过3G无线图传进行实时交通违法抓拍,一般连续抓拍3张,合成后加密无线发送到交警后台,经人工核实后,录入违章系统。


如此言之凿凿

让不少济宁市民心惊胆颤


罚款千元,是否确有其事?


小编立即来到了济宁市交警支队求证。经询问济宁交警支队交管科、济宁交警支队宣传科、济宁交警支队指挥中心后证实: 该消息是彻头彻底的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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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交警支队工作人员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的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的市民,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会责令其将车挪走;如果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至于传言中所说的50米禁止停放车辆和罚款1000元的消息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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