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订计划
各州、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牵头,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部门发动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社会力量对辖区住宅小区楼宇电梯开展摸底统计,摸清住宅小区的楼宇电梯数量及小区是否满足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需求,按照“一小区一方案、一电梯一政策”分类实施的原则,逐一制定建设计划。专班要发动乡镇(街道)、社区对本地区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开展摸底统计,并组织实施。
(二)经费保障
各住宅小区要积极筹集资金或争取当地政府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结合小区管理情况,实行“一小区一方案、一电梯一政策”,推动在楼宇电梯加装智能阻止系统,有效识别并报警或阻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轿厢。
(三)分类实施
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与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比例高于3:1的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不满足实际使用需求的住宅小区、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小区内所有楼宇电梯均应当加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与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比例低于3:1且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满足实际使用需求的住宅小区,未采取物理隔绝措施阻止电动自行车进入住宅小区的,小区内可能有电动自行车进入的楼宇电梯均应当加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
(四)设备选型
以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为责任主体,结合小区实际情况选择加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
A型:报警型。阻止系统不接入电梯控制系统,不对电梯进行控制,仅作报警提示。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时,阻止系统摄像头识别到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语音提示电动自行车进电梯属违法行为,请将电动自行车推出电梯。在强化电动自行车不能进电梯宣传的同时能够减少因长时间不关电梯门导致的乘梯人冲突和电梯困人等风险,不影响电梯运行安全。
B型:控制型。阻止系统接入电梯光幕或电梯启动等程序,控制电梯运行。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时,阻止系统摄像头识别到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电梯作出不关门动作或关门后不运行,属于电梯改造或重大修理,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有电梯安装修理资质的单位进行,依法办理施工告知和监督检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