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体制与管理模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是新疆唯一的兵团,下属14个师,机关驻乌鲁木齐市,分支机构遍及新疆全境,管理多个县级市,承担屯垦戍边的职能。截至目前,兵团土地面积7.06万平方千米,约占新疆总面积的4.24%,约占全国农垦总面积的五分之一,是全国农垦最大的垦区之一。
兵团全面融入新疆社会,所属师、团场及企事业单位分布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地(州)、市、县(市)行政区内,主要由兵团自上而下地实行统一领导和垂直管理。在战略地位重要、团场集中连片、经济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垦区,设有9个“师市合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县级市和10个“团(场)镇合一”的建制镇,由兵团实行统一分级管理。“师和市”、“团(场)和镇”党政机构设置均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兵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国家赋予的屯垦戍边职责,实行党政军企合一体制,是在自己所辖垦区内,依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自行管理内部行政、司法事务,在国家实行计划单列的特殊社会组织,受中央政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重领导。
兵团全面融入新疆社会,所属师、团场及企事业单位分布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地(州)、市、县(市)行政区内,主要由兵团自上而下地实行统一领导和垂直管理。在战略地位重要、团场集中连片、经济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垦区,设有9个“师市合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县级市和10个“团(场)镇合一”的建制镇,由兵团实行统一分级管理。“师和市”、“团(场)和镇”党政机构设置均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职能—屯垦戍边
兵团的“屯垦”,以现代农业开发为基础,同时大力发展第二、第三产业。兵团的“戍边”,一方面守卫国家边防,另一方面维护国家统一和新疆社会稳定,防范和打击破坏活动。
近期改革—取消“五统一”,实行“四分开”
近年来兵团积极推进财务改革,建立了兵、师、团三级财务预算管理体制,增强了兵团对系统内财务的调控能力。
根据新疆兵团党委《关于印发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委员会关于推进团场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方案》(师市党发〔2017〕16 号),兵团逐步实施并大力推行团场综合配套改革,取消“五统一”(统一种植计划、统一农资采供、统一产品收购、统一农机作业、统一产品销售),实行团场“四分开”(政企、政资、政事、政社)政策,推进团场行政与企业经营彻底脱钩,取消团场企业法人资格。
南疆垦区为第一、二、三、十四师,北疆垦区为第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建工师)、十二、十三师及兵团直属单位。在下文中,我们会详细地梳理各师的情况,已经其所属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