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1.面向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项目
(1)申报单位为本市先导产业、重点产业相关市级行业协会或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具有必要的人力资源和数据资源,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10人,包括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专利信息分析人员,其中专利信息分析人员不少于3人,科研人员应来自至少3家本产业领域重点企业。
(3)申报单位经营和资信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面向各区主导产业的项目
(1)申报单位为各区知识产权局,并由申报单位选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作为项目承担单位。
(2)申报单位协调必要的人力资源和数据资源,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10人,包括管理人员、科研人员、专利信息分析人员,其中专利信息分析人员不少于3人,科研人员应来自至少3家本产业领域重点企业。
(二)申报程序
1.确定产业类别。面向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项目,由申报单位会同市政府相关产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申报产业或产业细分领域的名称;面向各区主导产业的项目,由区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政府部门,共同研究确定申报产业或产业细分领域的名称。
2.组建项目团队。由申报单位牵头,按照国家标准《专利导航指南第3部分:产业规划》(GB/T 39551.3-2020)的要求,筛选确定1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作为项目承担单位,并协助承担单位组建项目实施团队。
3.提交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负责组织填报项目申报材料(见附件1),申报单位、承担单位签署申报意见并加盖公章,于
3月14日前
提交申报材料。
线上递交材料入口: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官网
(https://sipa.sh.gov.cn/)
“惠企政策服务”或通过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一网通办平台“专利导航和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评定”入口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8bb67ee8-0f79-4316-9169-e59b6cd8c8fe)
,根据该项目办事指南提示的申报材料要求和规则,有针对性地进行项目申报。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错峰申报。
4.确定项目单位。材料受理后,市知识产权局将组织专家评审,对结果进行网上公示,确定项目申报单位以及承担单位,并签订项目实施协议,明确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绩效目标和资金安排。
(三)经费保障
市知识产权局对本项目给予资金支持,金额每项不超过30万元;按照相关规定,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予经费支持。项目申报单位应对本项目予以1:1的资金配套。
项目立项后,市知识产权局将拨付支持经费首款15万元,其中面向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项目经费拨付予申报单位,面向各区主导产业的项目拨付予承担单位。
本项目财政经费不得用于申报单位人员工资等经常性支出以及硬件购置费等支出。
(四)项目数量
全市评定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20项,其中面向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项目4项,面向各区主导产业的项目16项(每个区1项)。
(五)实施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要持续跟踪项目进展,指导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暂行)》和国家标准《专利导航指南第3部分:产业规划》(GB/T 39551.3-2020)规定的流程和内容实施本项目,注重团队协作,强化数据耦合,按照以下要求,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专利导航报告。
1.产业分析
对全球、我国及本地区产业规模,产业链、技术链和企业链构成等产业数据进行收集、梳理和归纳,结合区域相关产业政策和资源条件,初步判断地区产业发展的现状和问题。
2.专利导航分析
一是产业发展方向分析。全景式分析全球产业发展与专利布局的互动关系,包括产业技术发展历程、产业转移趋势、产业链结构、产业链主要企业、产品市场竞争与专利布局的互动关系;通过对全球范围内具有较强专利控制力的各类主体,进行专利数据和市场数据分析,判断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创新方向和市场需求热点。
二是地区产业定位分析。分析本地区的产业发展历史和现状,通过对比研究,从产业结构、市场竞争、人才储备等角度,判断本地区在产业结构、产业分工以及企业、技术、人才、专利等方面的优势和风险。
3.产业发展路径分析
在产业分析和专利导航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围绕产业规划与政策制定、产业布局结构优化、企业整合培育引进、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技术创新引进提升、专利战略布局和市场运营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实用性的路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