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依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的规定,
进行了实有人口信息登记的
,可在我市任一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或“一站式服务”办证点
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1、户口本;2、监护人身份证;3、监护关系证明(户口本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提供户口本,不能证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出生证、收养证、法院判决书等材料);4、监护人现场签定承诺书;5、监护人与申请人现场合影。
年满16周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1、户口本; 2、现场签定承诺书。
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
公安机关颁发的七种证件之一:
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驾驶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
。
摄图网_400304800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我市任一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或“一站式服务”办证点办理相关手续。
(一)办证中心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全天服务时间为:9:00—17:00
周六及小长假最后一天、大长假最后四天全天服务时间为:9:00—17:00
(二)“一站式服务”办证点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
摄图网_400061566
申请人交验相关材料,民警审核通过的,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按照
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换领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元,临时身份证10元
的标准缴纳工本费;同时领取公安机关发放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公安机关自公民申请之日起
二十日内(非成都户籍三十日内)
完成制证并发放居民身份证。
摄图网_601403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