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沈洁女士的一致行动人北京宏裕融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宏裕”)近日完成如下股份质押业务:
一、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北京宏裕融基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沈洁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宏裕
质押股数:560万股
质押开始日期:2019年03月20日
质押到期日:2020年03月19日
质权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6.86%
用途:资金需求
二、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上述股份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宏裕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78.17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1%。本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6.86%,占公司总股本的2.0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宏裕累计质押股份56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总股数的96.86%,占公司总股本的2.05%。
三、平仓风险说明
北京宏裕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照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维宏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汤同奎先生关于其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汤同奎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是
解除质押股数(股):100
质押开始日期:2017年03月27日
解除质押日期:2019年03月20日
质权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0.0003%
原因:归还部分融资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是由于汤同奎先生归还了部分融资款,广发证券主动解除质押100股,以表示汤同奎先生融资额的变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汤同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31,259,4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38%。本次解除质押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1%;本次解除质押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3,549,900股,占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1.36%,占公司总股本的3.90%。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科恒股份】关于签署合作意向协议书的公告
风险提示:
本合作意向协议书仅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文本,在开展具体业务合作时,协议双方将商洽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因此最终协议双方能否达成合作并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上述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协议签署情况
2019 年3 月21 日,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溧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恒锂电新能源智能产业园项目投资意向书》,公司拟在溧阳经济开发区依托公司锂电设备和锂电正极材料等产业投资建设“科恒锂电新能源智能产业园项目”。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溧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溧阳经济开发区位于江苏省溧阳市,地处长三角中心位置,溧阳市拥有全球知名的农牧机械制造产业基地、全国知名的输变电设备制造产业基地,正在打造长三角动力电池产业基地,成为江苏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2、溧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年又一期,未与公司发生类似业务和其他交易。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溧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乙方在溧阳经济开发区内投资建设“科恒锂电新能源智能产业园项目”达成如下投资意向。
“科恒锂电新能源智能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科恒股份投资成立,项目总投资预计人民币30 亿元,总体规划土地面积400 亩。项目主要依托科恒股份现有锂电设备和锂电正极材料等产业。
甲方在土地价格、税收优惠等各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具体支持办法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另行协议约定。
本意向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本意向书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实际执行以双方协商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四、协议签署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电动汽车和新能源产业链近年来的迅猛发展,行业市场量逐步放大,华东地区作为中国锂电产业链较为完善、发展水平较高的一个地区,集中了较多下游主要动力锂电池企业,在华东设立锂电设备和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能有效靠近下游客户、减少公司产品的运输成本,并且更有利于公司产品与下游客户产能配套,此外还能大幅提升公司产品、技术、服务等的响应效率。布局华东地区是公司基于发展锂电设备和锂电正极材料长远的战略考量,一旦成功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在行业的综合竞争力。
本合作意向书仅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协议,具体合作项目与金额以及实施时间等都需公司视自身发展的实际投资情况另行签署协议。
五、协议风险提示
本合作意向协议书仅为双方合作的意向性文本,在开展具体业务合作时,协议双方将商洽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因此最终协议双方能否达成合作并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上述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科恒锂电新能源智能产业园项目投资意向书》
特此公告
【联合光电】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中山联合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盛平先生、肖明志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邱盛平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是
质押股数(万股):381
质押开始日:2019年3月20日
质押到期日:2021年3月19日
质权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6.85%
用途:融资
股东名称:肖明志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是
质押股数(万股):381
质押开始日:2019年3月20日
质押到期日:2021年3月19日
质权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1.71%
用途:融资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邱盛平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0,340,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4%,邱盛平先生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3,8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
截至本公告日,肖明志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3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3%,肖明志先生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3,8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的股份目前均不存在平仓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裕同科技】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王华君先生、股东吴兰兰女士的通知,获悉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票质押情况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吴兰兰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是
解除质押股数(股):2,300,000
质押开始日期:2017年6月7日
解除质押日期:2019年3月18日
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7%
解除质押原因:提前赎回
股东名称:吴兰兰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是
解除质押股数(股):5,300,000
质押开始日期:2017年8月29日-2017年10月24日
解除质押日期:2019年3月20日
质权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46%
解除质押原因:提前赎回
合 计
解除质押股数(股):7,600,000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53%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王华君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是
质押股数(股):7,600,000
质押开始日期:2019 年3 月18 日
解除质押日期:2022 年3月17 日
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5.63%
用途:个人融资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王华君先生与吴兰兰女士为夫妻关系,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华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615,822 股(其中王华君直接持有公司44,365,023 股,通过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4,250,7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5%。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吴兰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15,082,801 股(其中吴兰兰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10,998,700 股,通过深圳市裕同电子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4,084,1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77%。此次吴兰兰女士合计解除质押股份7,600,000 股,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吴兰兰女士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合计136,249,994 股,占吴兰兰女士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63.35%,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4.06%。此次王华君先生合计质押股份7,600,000 股,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王华君先生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合计7,600,000 股,占王华君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15.63%,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90%。
四、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变动证明文件
2、登记结算公司提供的解除质押(冻结)资料
特此公告。
【维信诺】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进展公告
一、补助进展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昆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成本费用补贴及产品销售奖励补贴剩余款项28,3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廊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技改项目投资奖200万元。
上述政府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19日和2019年3月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8-204和2019-021)。
二、备查文件
政府补助收款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