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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21日中午,杭州王女士在自家单元楼门口丢失了一枚钻戒和一枚黄金戒指。通过监控,她确认是社区居民顾大伯捡走了。之后一系列的麻烦事,随之而来。
王女士说自己一时粗心,摘掉的戒指忘了带回来,就急匆匆的离开了,没想到这一离开,这两个戒指的命运就发生了巨大转折。之后她通过视频监控等等确定有位大伯捡走了她的戒指,王女士一夜没睡着觉,“这枚钻戒原价要10万元,我打折买的也要7万7千。如果大伯还给我,我真要好好谢谢他。”
可第二天她倒吸了一口凉气,顾大伯归还了金戒指,但另一个戒指因为觉得是假的就给扔了。“我这闪闪发光的1.01克拉钻戒怎么是假的呢?”王女士很气愤,认为顾大伯是故意不还,想占为己有。但顾大伯一口咬定认为这个其貌不扬的真钻戒是个假的玩具,所以自己当时没放心上就随手一扔。
气不过的王女士,三天后,起诉到法院。昨天,这个案子在杭州上城法院开庭审理。
法庭上,顾大伯不住地擦汗,觉得自己蛮委屈的。他说,那天自己从理发店出来,捡到两个戒指。“其中一个真的很不起眼,就是不锈钢的,中间一点点玻璃,顶多五块十块小女孩玩的那种便宜货,所以顺手扔了。还有一个虽然不起眼但可能是黄金,所以我就犹豫了一下没扔。”
“黄金戒指我还了,但钻戒我真的是还不出来了。”顾大伯把手一摊。
王女士对顾大伯的话并不相信,认为顾大伯就是找借口不归还。僵持不下,久而久之,顾大伯认为,这可能是王女士的一场骗局,明明一个假戒指,非要说是价值高昂的真钻戒,想借此讹他。
王女士拿出一张销售单,上面写着数字7万7千元。顾大伯也觉得匪夷所思,“你怎么能证明销售单上的戒指就是你丢掉的那个呢?你要是再拿一张一百万的单子来,不是要我命啊?”
王女士说着就要哽咽起来,“这个戒指对我来说很有意义的。”她平静了一下说:“这个戒指在晚上很有光泽的,怎么会不起眼?我把手机里以前佩戴的戒指照片给周围的人看,没人相信会当垃圾一样随意丢掉的。这事情大家心知肚明,你就是不愿意还给我。”
自始至终,顾大伯就是咬定,王女士所说的钻石戒指被他扔掉了,“那你要赔偿给我戒指的损失,7万7千元。”王女士说。
因为顾女士不愿意调解,法官表示将择期宣判。
@人虞_zl:这样又可以把自己的二手戒指卖出去了!正好想换个新的!
@Yuri游离:戒指这种牢牢套在手指上的东西怎么会说没就没呢…
@Koo贝茜:这个判决没意见。就好像上次清华一个学生的母亲捡到别人的考试的相关的很多证件,包括户口薄等,然后给人撕掉后扔了。还声称自己不知道有那么重要,再无知总连户口本是认识的吧。要么你别捡,捡了请不要破坏或许故意扔至别处。当然,掉东西的人自己也应该承担一小部分责任。
@嵊州小银枪:和金戒指一起捡到的怎么可能会是塑料水晶啊。
@六六爷的二哥:那如果我真有一枚10万的戒指,发票什么都齐全的,然后掉的是一枚假的,真的我自己藏起来了呢,那是不是还能索赔
@段斐翔666:凭自己本事捡到的戒指,为什么要还?凭自己本事借的钱,为什么要还?[思考]
来源:钱江晚报(qianjiangwanbao)、杭州日报(hangzhou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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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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