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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不住的假离婚!中介小伙为卖房,和客户结了4次婚,包括70岁老太……

黄三角早报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3-28 21:02

正文

俗话说,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


结婚可能是一个人一生中最神圣的事情,能和自己的真爱步入婚姻殿堂,可谓人生大幸。


不过,当婚姻成为一个家庭财富增长的阻碍时,你会怎么办呢?


目前,在很多大城市,由于房屋限购条件,有的夫妇丧失了新购房屋的资格,有的则面临更严格的贷款限制。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选择了“假离婚”。因此,在民政局,你可能看到这样的情景:


一对夫妇拿着离婚证,手拉着手,开开心心地回家去。有网友说:“这才是真爱”。


但是,也有很多人被”假离婚“坑惨了,比如离婚后,将房产划入对方名下,自己净身出户,可到头来,对方却拒绝复婚。


从去年底以来,很多大城市为了限制这种“假离婚”行为,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是,还是防不住一些人钻空子,比如房地产中介。


中介小伙为卖房,和70岁老太结婚


据央视财经3月27日报道,在上海市徐汇区一家房屋中介公司门口,销售人员向记者推荐起了二手房源。记者称,上海市有限购政策,自己不具备购房资质,买不了房。销售人员却说,这根本不算事儿。


房屋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说:就是你跟他结婚,房子交易过户,然后再离(婚)嘛。



根据上海市的限购政策,外地人在上海买房,必须自购房日前起连续5年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如果和上海户籍居民结婚,且双方名下在上海都没有房产,最多可以家庭为单位购买2套房。


房屋中介公司工作人员:肯定靠谱,不靠谱我也不给你介绍。


中介说的这个靠谱的人是谁呢?原来此人就是他们公司的同事小王,现年30多岁,户口在上海市松江区。小王说他为了帮客户买房,已经结了四次婚,其中岁数最大的客户已经70多岁。


就这样频繁地和不同的人办理结婚、离婚手续,小王在民政局和房地产交易中心混成了熟脸。


动辄几百上千万的房子,结婚之后产权也有小王的一份,万一小王不肯离婚,或者打起离婚官司,客户岂不是要吃大亏?小王说,这点不用担心,结婚之前双方都要签订合同,合同中写得很清楚,自己所占的房产份额非常少。


办完离婚手续,一拍两散,小王净身出户,房子产权全部归女方所有。这一结一离,小王能得到6万元到8万元不等的报酬。


结婚本是一件神圣的事情,现在却成了中介机构钻空子牟利的工具。法律上不存在所谓“假结婚”和“假离婚”的说法,一旦领了结婚证,一方达到目的,另一方却又不同意离婚了,可能会陷入旷日持久的诉讼中。


2016年上海市各民政局现离婚盛况


早在2016年8月,上海出台调控政策之前,网上盛传上海将于9月实施限购。此受谣言影响,上海的离婚人数骤然增加。当时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通过走访发现,上海不少区的民政局人满为患,尤其是几个人口大区。


▲每经独家视频


在浦东民政局门口,很多人排队离婚。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现场扫视一圈发现,和平常离婚带有的沮丧、冷漠情绪的夫妻不同,这些前来办理离婚的小夫妻们反而有说有笑。

▲浦东婚姻登记处中午休息时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同几对前来办理离婚的夫妻聊了几句后发现,他们前来办离婚的目的都很明确——为了买房。究其原因也很简单,“上海的房子太贵,税太高。”(记者注:首套房的契税是1.5%,二套房是3%。以上海1000万的房子为例,首套房所需交的契税为15万,二套房就是30万。这意味着,离婚可以少交近15万的契税。)

 

据了解,浦东新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数量一般是一天50对,上下午各25对。而周末前来办理离婚的人数则高达上百对。


与浦东区相比,徐汇区民政局直接贴出了告示:


鉴于今天办理离婚登记人数众多,已超出我中心业务接待能力,为确保服务质量、保障婚姻登记窗口正常的工作秩序,同时为了避免当事人长时间的无谓等待,请需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改日再到我中心取号办理相关事务。


▲徐汇婚姻登记处

 

而在杨浦区民政局,因为办理离婚登记的人太多,超出了单日最大可接待量。

▲杨浦区民政局

 

“假离婚”骗贷或被“查水电”


目前,通过假结婚、假离婚购房的现象也被监管层注意到,在北京,上海,深圳这样的一线城市,都已经出台了相关限制措施。


2016年11月3日,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了《关于切实落实上海市房地产调控精神促进房地产金融市场有序运行的决议》。“决议”强调:


加强对首付资金来源的审查,强化对借款人及其配偶收入证明真实性的审核,审慎评估借款人家庭偿债能力,严禁变相规避调控政策和住房信贷管理规定。


在贷前审查方面,某大行相关业务人士表示,该行会进一步做实房贷申请人的面签面谈,做实贷款人家庭收入证明真实性的审核。


此外,针对此前多地出现过的夫妻靠“假离婚”规避限贷的行为,某股份制银行上海分行的“升级版贷审”做法是侧面对“离婚家庭”进行诸如水、电、煤、电话、宽带等公用事业出账信息的调查,观察账单情况是否发生异动;从申请人住所的小区物业、居委、邻居那里进行侧面求证,观察“离婚”的夫妇是否还居住在一起、感情是否融洽等,以此判断这对夫妻是否有“假离婚”可能。


除上海之外,去年10月4日,深圳也出台新政,对“离婚买房”的潜规则下手,这也是全国首创。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深圳新政在限购政策中特别追加“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业内人士称这是在堵死此前限购的漏洞,为买房假离婚没用了。


此外差别化信贷政策中关于二套房的认定,估计也会打消购房者离婚买房的念头。


根据深圳的规定,只要有贷款记录,不管是否还有住房,首付比例就要求不低于50%,二套房首付比例都不低于70%。这就限制了本地户籍购房者贷款比例,即使为了买房而离婚,可以购买第二套,贷款比例也会大为降低。


最近一次对“假离婚”买房的限制是在北京。


3月24日,央行营管部、北京银监局、北京市住建委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北京地区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对贷款人资格和商业银行发放房贷提出进一步的细则。



《通知》要求,对离婚一年内的贷款人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从严防控信贷风险。即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毕竟,婚姻不是儿戏,且行且珍惜。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nbd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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