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都市热报(dushire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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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后,房屋一定属于子女继承吗?答案是不一定。家住重庆北碚的刘先生,近日就遇上了这件糟心事,父亲去世后留下两套房子,没想到爷爷奶奶和三位姑伯竟然都有继承权,如今为了这两套房子,一家人闹得十分不快。
两套房出现6位继承人
刘先生今年25岁,目前在北碚某固废公司工作。五年前父亲去世后,家里留下两套房,房屋都是父亲的名字。
刘先生说,两套房子都在北碚,一套40多平米,一套70多平米,都是老房子,他和妻子、母亲一直住在稍大的一套房里。
刘先生介绍,按法律规定,父亲去世后,名下的房子作为遗产,他的爷爷奶奶也有份额,后来奶奶去世,她的遗产部分便顺延到父亲的三位兄弟姐妹,加上他和母亲,有6位继承人,若要过户,需要所有继承人都签字的公证书。
“父亲去世后,我去找他们谈过过户的事,但一直没能将他们聚在一起签字。”刘先生说,父亲的几个兄弟姐妹本来就不和,所以很难凑齐,过户的事便耽搁了下来。
直到今年,张先生的爷爷生病住院,提出召集一家人碰面,由他出面同意签字,但又因补偿金没谈拢,再次不欢而散。
无奈之下,刘先生一纸诉状告到法院。最后判决房子过户到他母亲名下,但需要补偿爷爷及几位姑伯共11万元。
未给补偿金房屋被查封
刘先生告诉记者,判决书下来后,他们就将40多平米那套房出售了,因家中还有欠债,卖房子的钱几乎都用来还了债,欠几位姑伯的11万元便一直没有给。
就在不久前,几位姑伯通过法院将刘先生一家现在所住的房子查封了,要求他们偿还11万元补偿金。
“房子分明是我爸妈辛苦赚来的钱,最后还要分给他的兄弟姐妹。”刘先生无奈地说道,补偿金一定会还给几位姑伯,实在不行就只有把这套卖了,但他很不甘心。
刘先生说,父亲癌症去世,治疗花了近20万元,这些钱都是从亲戚处借来的,母亲靠做裁缝才将债还清。他求助,是否能先将这笔钱从他父亲的遗产里扣除后,再将补偿金付给几位姑伯。
律师:拥有固定资产最好立遗嘱
重庆广君律师事务所主任付林根解释,按照《继承法》规定,目前继承方式有三种,第一是法定继承,第二是遗嘱继承,第三是遗赠继承。
刘先生一家属于法定继承,父亲去世后,父母、子女、配偶都是第一继承人,奶奶去世后,进入第二顺位,母亲、他本人、爷爷、三位姑伯成为继承人。由父亲拿出50%遗产继承。
针对刘先生父亲治疗花费的问题,付林根解释,他应该在上一次向法院起诉的案件中提出,要求先抵扣父亲债务后,再将遗产进行分配。现在要重新处理,他需要重新起诉,或要求法院启动再审或审判监督程序,最终结果看法院如何界定。
付林根建议,年轻人到了四十岁左右一般都拥有固定资产,他对这些资产有百分百的处置权,最好立一份遗嘱,可以将资产给自己愿意给的人,但前提是不能侵害未成年子女及被赡养人的权利。订立遗嘱应本人书写,同时也可以请人代书,但必须有第三人见证。
想问这姑伯,你们通过法院查封的可是亲侄子的住处啊!认为亲戚之间不应该闹成这样的点个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