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据医药地方台/医药观察家网整理
还未赶上双11的狂欢,这波又有不少药店要哭了!
11月份刚冒个泡,又有10个省63家药店GSP证书被撤、被收了。其中,
浙江2家;天津5家;河南26家;福建1家;山东3家;辽宁3家;湖南4家;江苏4家;广东11家;广西4家。
浙江杭州:2家药店GSP证被收
11月9日,浙江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7年第08号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公告。
天津市蓟:5家药店GSP证被收
11月8日,天津市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7年第2号收回GSP认证证书公告。
11月8日,濮阳市药监局公告,濮阳经济开发区王助镇康寿大药房、濮阳市胡村乡王什村银河药店、濮阳县渠村乡同新大药房、濮阳县海通乡诚信药店等4家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在市局2017年10月25日-29日组织的双随机检查中严重违反GSP规定,未通过检查。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该局决定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11月7日,许昌市药监局公告,
撤销
九家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河南驻马店:12家药店GSP证被撤
11月3日,河南驻马店市药监局发布公告,根据驻马店市局药品飞行检查组检查报告,驻马店市驿城区文普大药房等12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28号)。根据有关规定,决定依法撤销驻马店市驿城区文普大药房等12家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河南鹤壁:1家药店GSP证被撤
11月2日,河南鹤壁市药监局发布公告,经河南省药监局飞行检查,浚县医药公司黎阳镇医药门市部严重违规,依法撤销浚县医药公司黎阳镇医药门市部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11月7日,福建省药监局发布公告,撤销泉州市汇通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鲤城区东街分店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2017年6月16日,福建省药监局对该市泉州市汇通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鲤城区东街分店进行飞行检查,发现该店违法经营无厂址、无批号、无规格的“舒筋活络丸”,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四条规定。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泉州市局决定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闽C0595LC2015059,撤销日期2017年11月6日)。
11月6日,山东省青岛市药监局发布公告,收回3家药店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11月6日,辽宁盘锦市药监局发布公告,撤销 3家药店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11月3日,湖南郴州市药监局发布关于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公告。
2017年9月12日-9月15日、10月17日-10月19日,郴州市药监局对永兴县、资兴市、安仁县、桂阳县、嘉禾县、临武县辖区内18家药店进行了飞行检查。检查组发现4家药店存在严重违反相关规定,依法撤销4家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11月3日,江苏省淮安市药监局发布2017年004号收回GSP证书公告,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因淮安市仁泽大药房有限公司、淮安市清浦区华光药房、淮安市清浦区好医生药房、淮安市东盛医药有限公司4家药品零售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总局令第28号),该局依法收回上述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11月3日,广东省佛山市药监局发布《GSP认证证书撤销情况通报表(2017年第006号)》。
本期共有11家药品经营企业被撤销GSP证书,包括佛山市南海区家佳药房、佛山市福济民医药有限公司下柏分店、佛山市千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柏乐分店、佛山市南海中天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允上药房、佛山市心意堂医药有限公司等。
广西贺州:4家药店GSP证被撤
11月1日,贺州市药监局发布了关于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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