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湖因其水质优良,环境优美深受泳者的喜爱,无论冬夏,都有人在此畅泳。但红花湖是一个水库型湖泊,水深达28米,水面水下温差大,容易引起抽筋,一旦溺水非常难以救援。因此,红花湖每年都有泳者溺水死亡的悲剧发生。
为减少悲剧事件的发生,红花湖景区管理处在湖边设立了禁止游泳的告示牌,也安排了工作人员进行劝导,但因无法可依,无权强行制止,威慑力不足,鲜有泳者听劝。
因而,立法禁止在红花湖游泳的呼声渐涨。2016年,市园林管理局组织开展《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对在景区违规游泳问题进行重点研究,并将有关的管理规定和措施写入该条例。
2017年4月10日,惠州市园林管理局网站在其官网公布《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第三项明确规定,禁止在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进行游泳、洗澡、便溺等破坏水资源和水生态资源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规定,在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水域游泳、洗澡、便溺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规定,红花湖属于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范围,言下之意,在红花湖游泳将要受罚,禁止游泳的告示将不再是一块无力的牌子。
目前,《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中,征集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2日。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对于禁止在红花湖游泳并设立惩罚措施,你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发表你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