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及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
http:/222.189.10.7:8082(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海州区”入口,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9日9:00-12月31日16:00
。
2.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12月29日9:00-2025年1月1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中辩时间:2024年12月29日一2025年1月2日每天的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12月29日-2025年1月2日每天的9:00-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12月29日9:00-2025年1月3日12: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海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
0518-81060276;
海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0518-85605623;
海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518-83089628;
海州区统计局:
0518-85455469;
海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518-85460208;
海州区新海街道办事处:
0518-80530913;
技术服务咨询:
0518-85605580(受理涉及网报平台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50室(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28号)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但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518-8560558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5年1月6日9:00-12:00登录原报名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5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
聘用;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办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 (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5年6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