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宁波市监察委员会转隶工作会议举行。而就在昨天,杭州、金华也召开了监察委员会转隶组建会议。
4月18日上午,杭州市监察委员会转隶组建会议举行。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赵一德在会上说:杭州市监察委员会要认真履行“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职能,紧密联系实际,强化工作衔接,强化人员融合,强化改革效能,强化队伍建设,加快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不断提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把杭州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4月18日,金华市监察委员会转隶组建会议召开。金华市委书记、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赵光君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小编了解,2017年1月12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文中提到: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
按照中央改革试点方案和省委实施方案要求,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成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与纪委合署办公,确保今年1月底前完成省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2月底前完成县级组建工作,4月底前完成市级组建工作。
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规定,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首次出现了“监察机关”与人大、政府和司法机关并列的提法。
2016年11月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布消息称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正式向外界公布了本轮监察改革的基本目标和思路。
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高票通过《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对三省市监察委由谁组成、如何产生、对谁负责等问题,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2017年1月8日,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闭幕。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工作报告中提及了今年监察体制改革的“时间表”:试点地区要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先完成检察机关相关部门的转隶,确保今年3月底完成省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6月底完成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
2017年1月18日,山西省监察委员会成立;1月20日,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浙江省监察委员会成立。
(根据人民网、浙江新闻客户端、廉洁杭州、金华市纪委网站等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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