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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平安芜湖  · 公众号  ·  · 2024-12-30 20:36

正文



关于加强全市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烟花爆竹是危险物品,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制度。依法查处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二、依法查处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三、依法查处商场、超市、门面、沿街非法兜售烟花爆竹行为。严禁利用微信、QQ、抖音、快手等互联网平台非法售卖烟花爆竹。

四、依法查处利用居民居住场所、厂房、仓库、院落、出租房屋等非法储存烟花爆竹,非法设立中转库等行为。

五、依法查处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严禁利用物流、寄递渠道运输烟花爆竹,严禁违反许可事项运输烟花爆竹。

六、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以及假冒、伪劣烟花爆竹行为。

七、严格执行《芜湖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禁止在划定的禁放区域和规定的单位、场所、区域燃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请广大居民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通告有关规定。欢迎并鼓励各单位、组织和个人举报、揭发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

举报电话: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12345

公安机关: 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芜湖市公安局

芜湖市应急管理局

芜湖市城市管理局

芜湖市消防救援局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芜湖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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