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2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3期)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423
批次,
检出
12
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
https://spcjsac.gsxt.gov.cn/
。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
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
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三亚市崖州区保港敬老院销售的胡萝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万宁万城陈兰玉买菜摊销售的长豆角,其中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海口美兰日日鲜果园水果店销售的荔枝,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昌江十月田爱华菜摊销售的菜豆,其中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洋浦干冲农贸市场符发带摊位销售的豆芽,其中
6-
苄基腺嘌呤(
6-BA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海口龙华王全海蔬菜摊位销售的芹菜,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临高临城文基蔬菜摊销售的胡萝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海口琼山李开雄水果批发店销售的鸡蛋芒果,其中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澄迈金江芹苑蔬菜摊销售的绿豆芽,其中
4-
氯苯氧乙酸钠
(
以
4-
氯苯氧乙酸计
)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定安雷鸣吴伟宾冷冻食品销售摊销售的黄豆芽,其中
6-
苄基腺嘌呤(
6-BA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临高县南宝少连蔬菜摊销售的韭菜,其中腐霉利、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
兽药残留超标
问题
昌江石碌秀虹光鸡摊销售的鸡肉,其中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
2025
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正式开启!
活动
重点围绕超市、农贸市场、连锁销售企业、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等主体,聚焦公众日常消费量大的“米袋子”“菜篮子”等大宗消费食品,
一年
365
天
、每天
24
小时
向公众征集抽检意见
,
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程序进行抽样抽检,为公众提供个性化抽检需求服务。
欢迎
消费者
积极参与,
随时
“点”出自己最期盼抽检的食品种类和场所
,
可通过手机微信扫
描下方
二维
码(长期有效)参与问卷调查
。
(此二维码长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