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
近年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注重宏观政策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审时度势、科学决策,部署实施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2023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税务部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扛牢政治责任,精准高效抓好税费政策落实,切实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积极有效助力科技创新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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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起点谋划,有力推进税制改革和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制造业是经济增长的主引擎。税务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等重要论断,始终将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摆在突出位置,通过优化税收制度设计、扩大政策覆盖面、持续增强优惠力度等措施,着力加强制度政策的稳定性、可持续性,精准滴灌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行业,助力企业提振发展信心,增强发展后劲。
一是稳步推进税费制度改革。
一方面,深化拓展增值税制度改革。自2016年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制造业等原本就缴纳增值税的行业可抵扣进项税范围不断扩大,是改革的受益者;自2018年起持续深化增值税改革,在增值税税率“四并三”
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增值税税率,分两步将制造业适用的标准税率由17%降至13%,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帮助科技创新和制造业企业降本增效。另一方面,深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逐步下调养老、医疗等社保缴费费率,特别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印发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大幅降低了企业社会保险缴费负担;2020年疫情期间,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有效对冲用工成本上升对制造业等行业产生的影响;202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失
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稳步实施针对性制度安排。
一方面,企业所得税支持政策层层深入。真金白银的减税降费红利对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持作用十分明显。
自2023年起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统一提高至100%,并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有力推动了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进一步实施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成熟期企业不断做大做强;为鼓励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对企业出资科研机构等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允许税前全额扣除并加计扣除。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另一方面,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步步扩围。留抵退税制度是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的关键性举措。自2019年起,我国开始全面试行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退税门槛进一步降低,帮助企业有效盘活资金,激励企业加大投资和扩大生产,激发先进制造业企业创新创业的积极性;2022年,持续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对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实施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并一次性退还增值税存量留抵税额,为创新企业研发开拓“添底气”,为制造企业转型“卸包袱”。
三是稳步完善税费政策体系。
一方面,逐步优化支持创新发展的政策体系。科技创新是经济转型升级的驱动器。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一系列针对性强的税费政策举措,逐步形成一套涵盖创业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的
多税种、全流程的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体系,从创新平台、创业投资、研发投入、人才培养、成果转化等科技创新链条的各个环节全面发力。
无论从数量上看,还是从减免规模上看,鼓励科技创新的税费优惠政策都位居前列,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发挥了积极作用。
另一方面,逐步完善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体系。
制造业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
近年来实施的减税降费政策,牢牢把握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助力实体经济发展这一重点,稳扎稳打地“减”,持之以恒地“降”,覆盖制造业生产、销售、投资、利润分配等各环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机制更加健全、信号更加积极、导向更加鲜明。
比如,2021年三季度以来,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挑战,特别是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生产成本上升、用电紧缺等冲击影响,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助力解决制造业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又如,2023年对先进制造业企业以及集成电路、工业母机企业实施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将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进一步提高至120%,推动高端制造业加快发展。
税务部门坚持把推动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作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主动协同高效作为,精细推出配套措施,精准释放政策红利,有力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
一是党建引领,高位统筹政策落实。
税务总局党委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减税降费工作,坚决扛牢压实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的政治责任,推动从税务总局到各省、市、县税务局均建立相关工作专班并持续充实骨干力量,充分发挥各级税务机关基层党组织、各级减税办临时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打造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的“红色引擎”,全力支持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推动科技创新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积极营造良好税收环境。
二是政策归集,便捷享受税费红利。
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科技部、海关总署等部门编发《我国支持制造业发展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和《我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系统梳理31项支持制造业发展、54项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及对应的税收征管规定,详细列明各项政策享受主体、享受条件、办理材料等9方面内容,使社会各界更加全面知悉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主要税费优惠政策,便捷查询了解政策,准确适用享受优惠,推动减负红利精准高效直达经营主体。
三是数据赋能,深化拓展“政策找人”。
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与商务部、工信部、科技部等部门加强数据交互,自动校验适配标准,生成政策特征标签,分对象、分渠道、分时段、分事项、分场景制定多元化组合式推送策略,开展事前温馨告知、事中动态提醒、事后人工兜底的全流程递进式税费政策推送,2024年以来累计推送3批次28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有效实现“政策找人”。算好算清税费政策效应“明细账”和退税减税降费“收益账”,定向送达政策享受
主体专属“红利账单”,进一步提升政策知晓率和获得感。
四是“春风”送暖,持续优化税费服务。
牢固树立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理念,连续11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围绕支持创新驱动、赋能智造升级、推进数实融合发展目标,集成推出系列惠民利企服务举措。创新升级“跨域办”“跨境办”“批量办”“一窗办”等集成式服务场景,加大税费政策效应和税收普法宣传力度,多渠道收集整理并及时回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政策执行问题,“对症下药”打通办税缴费堵点卡点,实现企业有所呼、税务有所应。
五是防打结合,一体推进风险化解。
坚持“风险防范”和“狠打骗享”两手抓、两手硬,建立完善风险监控指标,强化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主要税费优惠政策享受情况的抽查监管,推动风险发现在早、识别在前,织牢织密“事前事中事后”风险防控网。依托八部门常态化联合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狠打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不让政策“红包”落入不法分子“腰包”,同步实施从严从实查处执法过错和违法违纪行动,深入开展“一案双查”,强化常态化曝光震慑,有力护航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
科技创新是国家竞争力的基础,近年来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不断拓展支持科技创新的广度和深度,助力创新全链条和各环节更好发展。
数据显示,一是企业创新投入持续加力,2023年,我国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3.33万亿元,同比增长8.1%,投入规模居世界第二位。二是创新产业加快成长,2023年,高技术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9.8%,占全国企业销售收入比重较2022年提高0.5个百分点,且逐年提升。三是数实融合加快推进,2023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8.7%,较2022年提高2.1个百分点,占全部销售收入比重达12.1%;全国企业采购数字技术同比增长10.1%,较2022年提高3.2个百分点。
制造业作为实体经济的根基,是国家经济的命脉所系。近年来接续推出的系列税费减负措施,有效推动制造业发展提质增效,支持制造业缓解经营压力、增强创新动力、激发发展潜力。
数据显示,一是税费负担降幅明显,2018年—2022年,制造业受益最多,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3.5万亿元,是减税降费规模最大的行业;2023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 22289.9亿元,其中制造业及相关行业受益占比超四成。二是创新研发能力增强,2023年前三季度,全国企业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1.85万亿元,其中制造业企业受益最广,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1.1万亿元,占比为58.9%。三是高端制造创新突破提升,2023年,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6.4%,较制造业平均增速高2.9个百分点,占制造业比重提高至44.8%,较2022年提高1.2个百分点,其中电动载人汽车、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新三样”产品相关行业销售收入合计同比增长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