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地网11月2日讯 11月1日,苏州市规划局网站发布了《苏州市金门单元ZC-a-050-06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和《苏州市姑苏区平江新城以北地区02、04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苏州市金门单元ZC-a-050-06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对停车场、幼儿园、基层社区中心、东虹路北侧支路的建筑高度、容积率、用地性质都进行了调整。
《苏州市姑苏区平江新城以北地区02、04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要求控制建设高速公路两侧200米范围内的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噪音敏感类建筑和调整部分用地范围及种类。
苏州市金门单元ZC-a-050-06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一、规划调整背景
金门单元处于城市东西向发展轴上,位于京杭运河、外护城河景观带之间,是连接古城区与高新区的过渡地带,是居住、商业、行政办公等设施已相当成熟的地区。经过几年的更新建设,需对原有规划部分内容按照发展的要求作适当调整,以更好地指导该地区的发展。
二、调整范围
北至枫桥路,南到干将西路,东至广济南路,西到桐泾北路,总用地面积为90.35公顷。
三、调整依据
1. 《苏州市金门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
2.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 《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江苏省住建厅)(2012)
四、规划调整内容
1. 用地调整
⑴ 金门路南、彩香路东侧弹性用地北部调整为商业和社会停车场混合用地,南部与其南侧的幼儿园用地一起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
⑵ 彩香路东、东虹路北侧的幼儿园用地调整至彩香路西侧。
⑶ 消防用地调整至其北侧的基层社区中心用地,并将基层社区中心设置在东侧的居住用地内。
2. 道路调整
⑴ 修改原弹性地块东北角的支路线型
⑵ 取消东虹路北侧支路。
3. 指标调整
⑴ 金门路南、彩香路东侧原弹性用地改为居住用地和商业社会停车场混合用地,建筑高度控制由≤50米调整为≤24米,改为居住用地的部分容积率由≤3.0调整为≤1.2。
⑵ 原幼儿园地块与弹性用地合并为居住用地,建筑高度控制由≤12米调整为≤24米,容积率由≤0.8调整为≤1.2。
⑶ 原消防用地改为幼儿园用地,建筑高度控制由≤24米改为≤12米。
⑷ 原基层社区中心用地改为消防用地,容积率由≤2.0调整为≤1.0。
苏州市姑苏区平江新城以北地区02、04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调整背景
随着居住生活对环境品质要求的日益提升,依据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控制建设高速公路两侧200米范围内的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噪音敏感类建筑。
调整范围
平江新城以北单元位于姑苏区沪宁高速公路北部。南至沪宁高速公路,西至永方路,东至人民路、北至花南河,总用地面积约1.93平方公里。其中:
02基本控制单元:南至日益路,西至广济路,东至人民路,北至花南河,用地面积48.76公顷。
04基本控制单元:南至沪宁高速公路,西至广济路,东至人民路,北至日益路,用地面积43.49公顷。
道路调整
延续原规划主要路网结构,根据用地调整对部分支路进行合理优化。
1、原广济路东侧公共服务地块沿河背街,随地块功能的南移,背街由日益路北移至日益路南。
2、民生路西延至广济路,优化地块划分,提升路网密度。
用地调整
1、沪宁高速往北200米范围内,依据环保要求,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功能以宾馆、公寓式酒店为主;住宅用地总量由28.6ha变更为21.3ha。
2、文陵路、日益路交叉口西南侧居住地块,综合考虑环保要求及轨道线网影响,调整为体育用地。
3、广济路东侧原商办、社区服务用地与居住用地位置对调,北居住、南商业,商业用地包含社区服务功能形成邻里中心,以满足周边住宅配套服务。
来源:苏州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