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组负责人表示,释永信确实持有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份,但属于“代持”:“少林寺不具备法人资格,按照工商注册登记的规定,少林寺不能作为投资人。少林寺成立相关公司的股份由寺院内部人员代少林寺持股。依据该公司章程,持股者签署承诺书,承诺对股份没有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不分红,不拿工资,不参与管理,因故离开少林寺或辞世时,要无条件将股权转给少林寺。”
据介绍,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释永信、释永乾、释印松分别代少林寺持股80%、10%、10%。依据少林寺的代持股规定,2012年7月释印松去世后,其名下的10%股权已转给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少林寺欢喜地(登封)有限公司是少林寺接待访问者、客人、居士、弟子和游客的素斋馆,其收益用于少林慈幼院。该公司的股份由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钱某梁和担任少林慈幼院院长的韩某君代少林寺持股,持股者也签署承诺书承诺对股份没有所有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不分红,不拿工资,不参与管理。经查,少林寺欢喜地(登封)有限公司从2007年成立至2013年累计负债400多万元,主要用于改扩建经营场所、装修、购买设备和软件配套等支出,并非一般的经营性亏损,网络举报该公司2013年亏损400多万元不属实。
“我们在调查中,未发现利用持有股份获取分红等个人收益的情况,未发现转移股份、伪造账目、个人侵占少林寺资产问题。”调查组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