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发布
惠城府征〔2024〕7 号关于金山新城核心区一中南面新增收储项目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拟征收惠城区河南岸街道、三栋镇约8.6亩土地。
征收土地将用于金山新城核心区一中南面新增收储项目建设。
征收公告显示,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规定的惠城区1号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其中全市统一设定林地调节系数0.55,征收建设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征收未利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设定调节系数0.4执行。
根据公告内容,拟征收土地位于惠州一中(高中部)南面,涉及
冷水坑村、高布村,三栋镇田心村,即下图红线标注范围。
昨日(5月16日),惠城区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发布江北东53号小区公园项目征地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公告。
根据公告内容,拟征收江北东53号小区公园项目涉及的拟征收惠城区
江北街道望江村、汝湖镇虾村村约114亩土地
(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及范围内的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实施征收补偿
,
被征收范
围内土地用于江北东53号小区公园项目建设。
征收标准分为土地补偿与房屋补偿,标准如下: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按惠城区1号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其中全市统一设定林地调节系数0.55,征收建设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征收未利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设定调节系数0.4执行。征地留用地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房屋补偿的方式和标准有所不同。
本项目征收村民住宅房屋原则上不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被征收人可以根据本方案选择货币补偿或者等值置换安置房,也可以选择部分货币补偿加部分等值置换安置房。
村民住宅房屋所有权人自行解决临时住房,临时安置补助标准如下: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村民住宅建筑面积以每月12元/平方米标准向住宅房屋所有权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一次性补助12个月。
选择房屋置换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所选择的安置房建筑面积以每月12元/平方米标准向住宅房屋所有权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补助至安置房屋建成后通知交付使用之日后90日止,临时安置补助每6个月支付一次,安置房建成后通知交付使用时,实施单位根据安置房实际建筑面积与住宅房屋所有权人结算临时安置补助。
鼓励村民住宅权属人选择一次性货币补偿。
对村民住宅权属人全部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村民住宅建筑面积计算,
每平方米奖励900元,每户最高奖励43.2万元。
本次征收
安置房拟选址在江北西16号小区。
4月30日,博罗县人民政府发布博罗县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博罗县2024年度第六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拟征收博罗县园洲镇禾山村李屋、朱屋、田头村田竹、竹元岗股份经济合作社位于园洲镇博罗智能装备产业园东片区地段的集体土地,面积为2.533公顷(37.995亩)。
拟征收土地用于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