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唐尧
和君国有资本与国企改革研究中心业务合伙人
趋势一:“两类公司”的法律地位将进一步明确,切实履行自身职责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在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明确是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而组建,是在国家授权范围内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三层含义:1)两类公司是由原商业类国企改组或新建的一层监督履职国有独资公司,一家法人主体,而非原来的国家专业经济部门或是国家局;2)在国家授权范围内履职,也即伴随两类公司组建,应明确国有资产监督机构或政府对两类公司的授权放权清单或负面履职清单,以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3)“两类公司”是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而非原来的管人、管事、管资产,事事都监管,也即在国资监管机构或政府对两类公司授权的同时,也鼓励“两类公司”大胆探索,沿着授权放权改革方向,根据旗下子公司特点,实施分类授权,厘清资本与资产的关系。
随着改革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两类公司的法律定位将逐步明确,政企之间亟需“按部就班”履行职责,国资监管机构回归本位,注重监督管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权力归位,加强自主经营,切实履行职责。
趋势二:试点企业将进一步下沉,多级授权经营将真正形成共振
目前中央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有21家,已占中央企业的20%,从数量上来说,作为试点央企,量已足够,未来应更多在授权放权、结构调整、市场化改革力度等质的层面寻求突破。省级层面,基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开展或正在计划开展“两类公司”改革,初步统计,省级试点企业数量已达近80家,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但各地市、区县囿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转型发展政策不匹配、资产资源局限性较大、企业市场化经营能力偏弱等困难,改革试点企业少、试点企业推进改革进程缓慢。未来在指导政策陆续出台、成功经验不断总结推广的过程中,各地市、区县在综合考虑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国资规模、资源禀赋、企业自身发展情况和经营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将会选择更多合适的企业纳入改革试点范围,攻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深水区”,形成中央-省市-区县三级国资授权经营改革共振。
趋势三:“两类公司”改革试点政策文件将更落地,更具针对性
目前针对试点企业出台了系列改革试点实施要求、授权放权清单等,主要指导中央企业改革,各省市当前虽也有政策文件陆续出台,但大多是沿用中央政策,普遍缺乏针对性、适用性和创新性。未来随着省市、区县政府改革的持续深入,领导班子对改革认识的逐步加深,各省市、区县将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出台更具体、契合本地情况、有实际指导意义的实施意见与授权清单等。
趋势四:
基于自身定位,“两类公司”将掀起全新的战略转型篇章
站在新一轮国家与地方“十四五”规划开启的时点,同时立足于对投资公司、运营公司、投资运营公司功能定位的理解,“两类公司”将开展全新的战略转型,包括明确使命愿景、重塑战略目标、优化产业布局、聚焦资源配置、推动业务创新,以及配套的总部能力建设、两级授权与监督体系、职业经理人制度、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试点等,形成试点改革协同效应,加快推进“两类公司”形成市场化机制,激发企业活力,并发挥“综合试验区”的作用,带动中央及地方国有资本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