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节中,我们已经表明,当把宋代中国纳入观察视野,中国和欧洲的经济走的是不同的发展道路。本节以《中国的宗教》一书中一些关键的韦伯式见解为基础,试图解释是什么因素造成了中国独特的历史模式。
为了弄清这一点,我们并不需要照单全收韦伯在他书中许多非常天真的话语。不过,韦伯书中有一个重要的见解,涉及宗教、政治和经济之间的关系,对我们取得平衡的历史理解是至关重要的。以下简单陈述一下韦伯的这一看法: 不同的世界性宗教对于道德秩序和世俗秩序之间的关系有不同的规定,这一规定会深入政治和经济部门,进而塑造整个社会中政治和经济的性质与关系。从政治上看,它塑造了宗教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为政府提供合法性基础,影响社会中政府的权力,统治者对于经济的态度和控制能力,还有统治阶级的文化。从经济上看,它会影响到商人的社会地位,人们对于牟利活动的态度,以及社会的商业文化。总而言之,它对一个社会的政治品格和经济表现,发挥了重要的影响力(赵鼎新,2006)。
现在我们来看一下,韦伯这一重要见解如何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儒家思想在塑造中国历史中所起的作用。再次申明,我的解释和分析都是非常简略的。可以视为我目前正在进行的一个研究计划的纲要,而不是充分的论证。
在解释中国历史的模式之前,我们首先需要做一下界定。在韦伯论著的基础上,我在这里列出七个中国独有的历史特征:第一,早在秦朝于公元前221年统一中国之前,中国就由一个择优录用的官僚阶层在治理,这一政治体系比欧洲相似的发展要早两千多年;第二,世界其他地方的帝国,一旦崩溃就永远崩溃了,而中国是唯一的一个地方,尽管有王朝更迭、兴起衰落,但一个相似的帝国体系从公元前221年秦帝国建立一直维持到1911年辛亥革命;第三,在各主要文明中,中国的国家传统最为强大,最具有家长性;第四,与古代世界的其他地方经常出现的军事指挥官攫取政治大权的情况不同,军官在中华帝国并不具有政治上的重要地位,除了内战期间,军队一般都在文官的掌握之下;第五,其他世界性帝国多靠军事扩张来开疆扩土,而中华帝国多数时候是通过作为征服者的游牧民族的自我汉化,来向北实现领土和影响力的扩展的;第六,中华帝国是世界主要文明中唯一一个特例,超越性的宗教没有对政治发生重要的影响,同时国家又对多种形式的宗教信仰持极大的宽容态度;第七,跟前现代的西方不同,中华帝国的商人阶层几乎对政治不发生影响,即便在中国城市化和商业化达到顶峰的时候也是如此。换句话说,工业资本主义在这样的环境中难以发展起来。
同样地,上述对历史模式的总结也都可以用一种解构策略来批评。例如,如果我们想要否定中国军事力量在政治中只具从属地位的论断,仅需要指出中华帝国历史上的军阀割据和武装叛乱(比如220—589年魏晋南北朝的分裂时代,再比如晚唐)就可以“解构”了。七个历史模式都可被如此“解构”,对此前文已做过一些讨论。正如我已说过的,这种解构策略有时候很重要,可以有助于加深对于历史复杂性的理解,进而产生出非常有趣的研究议题。不过,以上七个历史模式,是我们将中国与其他文明(尤其是欧洲)之间作比较后建构起来的。不用说,中华帝国的武将也会发动叛乱,甚至建立割据政府。不过,与罗马帝国相比较,中国的军事力量对于政治不十分重要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Finer,1997,ch.6)。简言之,上述七种历史模式是在中外比较的基础上提出的,而提出反对意见的人,关注的则是中国内部的多样性。前面我已经介绍过统计学的类比,据此可知,只要与这些历史模式相关的中国内部变化小于文明之间的差异,这些模式就可以被看作是有效的特征概括。
我从迈克尔•曼(Michael Mann)有关社会权力的四种来源的概念来开始我的分析。曼所说的四种来源是政治、意识形态、经济和军事。这是一种典型的韦伯式范式,而曼又别出心裁地补充了一种维度——军事力量。我并不准备对社会权力的这些来源加以限定,讨论其混合、交错的性质,及其相互纠缠的关系,因为迈克尔·曼在他的书里大都已经解释过了。此处我想强调的是,正因为这些权力来源是混杂在一起的,它们总是会形成各种交织的关系,当其固化形成支配性的模式,就会形塑社会某一时期的性质,直到它衰落,进而被另一崛起的权力来源间的关系模式所取代。我们无法逐一讨论社会权力及其历史相关物的各种可能的结合,不过,如下说法可能是安全的:在大多数传统社会中,此类交织关系之中最重要的就是政治力量(政府)和意识形态力量(宗教)之间的关系。它们的关系从根本上塑形了传统社会的性质。
当我们把以上原则运用于具体的历史情境,就可能产生出世界宗教与政府之间如下交织的关系模式:基督教的性质使得它自居于政府之上,而且不时与之争斗。因此,传统的欧洲政府往往是弱势的。欧洲政府之所以能跟教会竞争并且逐步增强力量,主要是因为欧洲陷入了一种不稳定的封建秩序,且战乱不止,教会这种机构并不适合发动大规模的战争。正是战争的需要加强了政府的力量,而教会随之削弱。伊斯兰教接受了基督教和犹太教的部分教义,使其适合于以部落为基础的中东社会。它强调的是部落的力量,而不惜以牺牲政府为代价。因此,穆斯林政府容易陷入不稳定,而被部落政治所左右。在许多当代阿拉伯国家,这一政治特征仍然存在。小布什并不明白这一点。因而,在推翻了一个致力于现代化的伊拉克独裁者之后,他给当地社会带来的不是什么民主,而只能是传统的部落势力。婆罗门教对于地方村庄的活动具有极强的组织能力,从而使得政府显得可有可无。印度政府的力量在历史上因此十分微弱。如此之弱,以至于直到英国东印度公司到来之前,其境内从来就没有实现过真正的统一。佛教并非注重此世的宗教。正如我下面会讨论到的,与其他的世界性宗教相比,佛教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也相对薄弱。
实际上,在主要的宗教信仰之中,儒教是唯一一个几乎就是完全为国家而造的信仰。儒教把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关系视为家庭关系的延伸。它论证现状的合法性,但同时也强调做一个好的统治者的重要性,他要照顾好他的子民,当好道德的引导者,等等。换言之,它给予国家权力,但同时也指出了使用权力的正确方式,从而降低了形成暴政的可能性。汉武帝(公元前141—前87年在位)统治时期,儒教隆升为主导的政府意识形态。不过,此时的儒教已经跟春秋晚期、战国时代的儒家哲学不一样了,他已经被上升为国家的意识形态,并由董仲舒等著名汉儒进行了法典化(canonization)。简单说,董仲舒新补充的观念是天人合一和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对董仲舒来说,天有感情,通过天气变化和自然灾异来显示其好恶,只有明君才能得到天的庇佑。同时,早期儒家倾向于把彼此互惠的五常(仁、义、礼、智、信)看作人际关系的指导原则,而董仲舒则提出的三纲,强调君之于臣、父之于子、夫之于妻的支配权力。这种对于权力结构的不平等解说,让儒家更适合统治者的需要。
由此,在其他文明里,各种宗教因其性质而导致的总是政治权力与意识形态权力之间或多或少的紧张,而在中国,自从儒家上升为统治意识形态之后,政治力量就和意识形态力量融为一体。在意识形态和政治力量的这一新型结构之下,皇帝作为天之子,权力得以合法化,不过,天命依赖于层层选拔的儒家官员来的阐释;皇帝施行权力离不开儒家学者的协助,后者掌控复杂的官僚机构,甚至负有教育未来君主的责任。
这种政治系统提供了政府合法性的基础,为臣民提供了道德指导,使得统治家族和官僚之间达成了一个平衡,维持了一个庞大的享有共同文化的精英群体(7世纪之后,科举逐渐成了维系这一精英群体的关键制度),建立了统治家族和儒家精英之间的互利共生关系。一定程度上的社会流动的可能性,使得平民百姓能通过考试跻身官员之列。这种政治定型——儒家政权——在中国持续了两千多年,直到1911年的辛亥革命才被彻底打破。尽管我并不相信这种政治体系会永久存在,但至少到清朝西方帝国主义入侵之前,它还没有显露出崩溃的迹象。
在儒家政权形成以后的两千年里,中国经历了气候、地理环境、国内外贸易和生产、国内人口密度和分布等诸多方面的巨大变化。当其他世界观(尤其是佛教)或其他政治力量进入中国的时候,也曾出现过另外的可能性。此外,虽然统治者和儒家学者之间的联合使得儒家政权异常稳固,但它也具有传统世界帝国的一个共同弱点。亦即,由于基础设施容量非常有限,它不能像现代民族国家那样有效地控制和管理社会。现在问题在于:为什么这一政治体系可以历经变化而长期存在?儒家政权跟前面所总结的其他五种历史模式之间存在着怎样的逻辑关联呢?尽管本文限于篇幅,无法对此问题给出充分的评判,我仍然想指出其关键在于儒家思想的性质。正是儒家思想的性质导致了政治力量和意识形态力量之间形成了共生关系。它使得中国的政治体系具有特别的弹性(不是说它的稳定性,而是指其更新机制),可以适应各种各样的社会变动,而且,也正是这种共生关系引发了中国其他的历史模式,并阻止了工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产生。
儒家政权曾经因为各种变迁经历过多次衰微,进而触发过大量的农民起义,以及(或者)游牧或半游牧部族的入侵。但不管怎样,只要没有其他信仰可以更好地取代儒教成为国家的合法性基础,只要儒家学者作为一个阶层未被摧毁,新的统治者就仍然需要儒家思想作为其主导的意识形态,仍然要倚靠儒家学者来统治中国。因此,这一体系又重新开始。正是通过这一循环往复的过程,儒家政权得以长期延续与发展。所谓“王朝循环”这一概念其实是同时揭示出了儒教政权的脆弱性和坚韧性,亦即,一方面中国古代帝国通常每两三百年就会再现崛起与崩溃的过程;而另一方面,汉代形成的儒家政权的政治模式却一直维持着。
当然,每一次王朝更替之时,这一循环模式都有可能被改变。尤其是当新国家的源头来自中国以外的一些游牧或半游牧的部族之时,比如公元3至6世纪魏晋南北朝的分裂时期,以及元代和清代,发生这种变化的几率就更高。多数非汉人的统治者最初会采取不同的统治策略,产生不同的后果,但最后无一例外,都不能让中华帝国的政治体系脱离儒家政权的模式。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北方出现了一些规模大小不等的非汉人国家。跟后来的非汉人帝国不同,这些国家多数是由那些逐步迁入中国北方的游牧民族建立的。因此,这些国家的建立过程并没有遭遇到来自当地人民的强烈的、直接的抵抗,这与后来元代和清代不尽相同。这些非汉人国家的统治者起初都曾经努力想要开创一种不同于儒家政权模式的政府体系。例如,为了抵消儒家思想的影响,许多政权秉持“佛是戎神”的观念,在统治区内大力推行新来的佛教。然而,佛教追求的是来世,很难将之尊为一种可与儒家比肩的统治意识形态。此外,由于得到政府的强力支持,这一时期的佛教势力迅速扩张,导致了政府税收明显递减,并且引发了频繁的佛教徒叛乱。因此,在魏晋南北朝后期,许多国家开始限制甚至镇压佛教活动(何兹全,1999,pp.402-403)。把佛教整合进政权结构的失败,使得非汉族的统治者看到了儒家思想作为统治意识形态的价值。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可以看到很多非汉族统治者积极推行儒家思想的例子。然而,对中国发展进程产生长久影响的事件是北魏孝文帝(471—499年在位)推行的自我汉化,其身后的谥号“孝文”的字面意思就是“孝顺和文化”。在孝文帝统治期间,他下令臣民采用汉人姓氏,强迫他们只说汉语,实践汉族文化。而且,他把都城从平城南迁到洛阳,还强迫鲜卑贵族与汉人通婚。在政治上,他重用儒家学者,以汉代为榜样建立北魏的官僚制度和法律典章,宫廷以及其他典礼活动采纳汉代确立的礼仪和惯例。这些自我汉化的努力极大地促进了文化的融合,为随后的隋唐时代中国的统一开辟了道路。
魏晋南北朝时期建立的游牧民族政权只统治了中国北方,而元朝和清朝(蒙古人和满人)则征服了整个中国。这两个政权在实现征服之后采取了完全不同的政策,从而也导致了完全不同的后果。蒙古人在征服之前跟中国人的接触相对较少。此外,在入侵中国之前,蒙古人已经征服了西达小亚细亚和东欧的许多地区。由于上述地区也有着发达的文化,为了避免被中国人同化,蒙古人从那里带来高加索人来帮他们统治中国。蒙古人不必只依赖儒家精英来治理中国这一特征导致了蒙古人的统治从一开始就带有很强的掠夺性,因而也遭到了中国人的强烈抵抗。虽然元朝的奠基者忽必烈是一位很有能力、甚至慷慨大度的君主,他也努力想要建立一个长治久安的帝国,但是在整个元朝,叛乱从来没有停止过。仅仅在建立89年之后,元朝就被农民起义推翻了,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三短命的主要王朝。
与蒙古人不同,建立清朝的满人在入侵之前过的是半农业的生活,跟汉人有广泛接触。而且,满人此前并没有入侵过其他文化发达的地区,因此也不能像蒙古人那样依赖异族精英来统治中国。最后,满人的军事力量也从来没有强大到如蒙古人那样的水平。他们征服中国时正赶上明朝被农民起义推翻,其军事上的胜利,也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一些明朝降将。与蒙古人不同,满人在征服之后随即完全接纳了儒家政权的模式。这一策略极大地缓解了汉人精英对于外族统治者的抵抗,结果是清朝维持了267年的统治,直到1911年的辛亥革命。满人在统治期间也试图维持自身的特性和遗产,但是这种努力最终证明是徒劳无功的。从19世纪开始,满人的汉化过程加速,到20世纪,满人已经失去了自己的口语,使用汉人的姓氏,与汉人难以区别了。
概括而言,以上故事都揭示了儒家政权的弹性。游牧民族的征服者在征服之后只有两种选择:或者接纳儒家政权的模式以维持他们的统治,或者拒绝这么做。不过,这将会是一种“正反都输”(lose-lose)的局面,因为拒绝就意味着他们不能得到儒家精英阶层的合作,进而可能会危及他们的统治,而接受则会导致很快丧失他们自己的身份认同。当然,一般来说,统治者似乎更关心自己的统治而非民族认同。这就是多数游牧帝国在中国会接纳儒家政权的模式,甚至主动让自己变成“中国人”的原因。这种“自我汉化”之举拓展了中华帝国的疆土。
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上,武将也总是会面临与外来入侵者同样的问题。在政权与儒家精英的结盟形成之后,中国的政府本质上被文官掌握。这种结盟在政治上并没有给武将留下多少合法地位。因此,军事势力就被边缘化了。儒家政权让人惊奇之处在于,即便是一个军事将领夺取了政权(宋朝的建立即为一例),由于没有其他的意识形态可以依赖,武将出身的皇帝仍需将其统治建立在儒家思想的基础上、寻求儒家学者的合作,由此开始了一个武将仍然没有重要政治地位的新王朝。此外,如果在某一王朝,武将权力过重成为一个问题,那么,继之而起的王朝政权会从中吸取教训。久而久之,各种分而治之、监督平衡的机制就会得到充分发展(武将的权力在宋代尤其薄弱,因为开国之君自己就是武将,是通过军事政变由下属拥戴登基的)。如此一来,结果是武将在中国政治中的地位多数时候保持边缘化,而随着时间流逝,尤其是在宋代之后,军事力量从来不是政权的重要威胁。文官掌握的政府,再加上内敛的儒家哲学,确实有利于形成中华帝国整体上非侵略性的特质。此外,中国是一个农业国,很早就已经把国土中可耕种的土地扩展到了,在北方尤其如此。中华帝国的政府没有任何经济上的动力,到农业区之外去夺取土地。
为了理解中华帝国何以对宗教采取一种普遍的宽容乃至实用态度,我们首先简单说一说基督教欧洲宗教不宽容的背景: 欧洲人活在一位不容违背的上帝之下,他们对其他宗教采取零和(zero-sum)态度。这一宗教特性迫使信奉基督教的国王把抵抗异教徒、保护基督教世界视作自己的责任,在很多情况下,甚至王国的合法性就取决于它维护信仰纯洁的能力。然而,儒家却是一种现世的伦理体系,其世界观在本质上并非零和。当然,儒家思想为政权的合法性提供了基石,并且它还拥有一整套伦理规则,可以约束全体中国人的生活及彼此关系,从农民、儒家学者上至皇帝本人。因此,儒家思想在中国社会中的作用,在很多方面跟其他社会里的重要的世界性宗教是相似的。由于儒学,尤其是以祖先崇拜为核心的礼仪,已经满足了大部分中国人的信仰需求,其他的宗教例如道教和佛教只能在中国人的生活中起次要作用,在精英圈子里尤其如此。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儒学与政权的共生关系,超越性的宗教才无法渗透进政治中去。这就使得中国的政府可以容忍多种宗教在社会中的共存,只要它们不被政府当作潜在的农民造反的动员基础。
有相当长的时间里,学者们试图解释的是中国长达两千年的帝国历史中的变化和动力。其中一个关键的议题就是: 假如没有西方人的到来,中国是否真有可能自发地发展出工业资本主义?正如上一节所讨论的,尽管早先的学者对这一问题给予了否定的答案,而最近的研究,例如彭慕兰的著作所反映的,则倾向于给出肯定的回答。为了深入展开这一议题,看看韦伯是否仍然可以为近期的争论提供洞见,先让我们在布罗代尔所谓的市场关系和工业资本主义之间作一下区分。人,生来就想要活下去,而且想过更好的生活。如果他们有了剩余,或是认识到交换能够获益,他们就会有动力去生产和贸易。因此,在任何地方,只要社会能够产出剩余用于交换,而且政府又不完全禁止、没有能力禁止或是不能有效地禁止此类商业活动,市场关系就可以自发地生长。这只不过是人性的自然表现。然而,工业资本主义却完全是另一回事,它更主要的是政治现象,而非经济现象,离开某些结构性的条件,它就不可能繁荣发展。
对于资本主义兴起所需要的最基本的条件,经济史学家们已经争论了很长时间。他们倾向于强调经济、技术和生态方面条件的重要性,诸如产权、复式记账法、资本主义的银行和信贷体系、不高也不低的人口密度(最高点不至于引发回报递减和生态灾难),还要有某些关键性的技术,等等。这里我想说的是,尽管这些条件都很重要,要让工业资本主义运转起来,我们还需要一个对资本主义友好的国家,它可以提供法律、秩序、和平以及资本主义繁荣发展所需要的其他公共服务。但是,问题在于,在所有的传统社会里,政治和宗教精英都对商人不抱有好感,其原因有三:(1) 经济力量是一种分散的力量。它产生诸多较小的力量核心,并且鼓励人们四处移动,这两点都会削弱传统社会里国家对社会的控制能力。(2) 经济力量是一种实用性、工具性的力量,它鼓励机会主义行为。因此,宗教精英和政治精英们可以找出很多理由对之表示蔑视甚至憎恶。(3) 经济力量也是一种发展性的势力。所有社会力量都有扩张倾向,但是没有什么力量源泉(甚至军事力量)能够像经济力量那样如病毒一般传播。经济力量的发展性质推动了一种线性的社会变化,这种变化能颠覆所有以维持现状为导向的国家的立身之基。其结果是,很少有传统的统治者会喜欢商人,尽管他们自己也必然会卷入某种赢利活动。经济力量的上述三种特征及其相关后果意味着,某个地区要想实现工业资本主义的突破的话,必须要有一个不受政府和宗教组织严密控制的强大且自发的商业阶级,以及教会或国家都无法阻止一种普遍扩散的“理性躁动”。如果我的分析不错,那么很显然,在18世纪,除了基督教欧洲,再也没有其他地方能够拥有上述各种条件了。
第二个千年里的欧洲有其独特性,是因为它国家传统薄弱,国家之间、政府和教会之间存在着竞争,同时,它还拥有独立或半独立的商业城市,它复兴和发展了希腊罗马的理性传统,积极致力于对上帝、艺术、音乐、军事、科学、技术等的理性探求。这一“理性躁动”的潮流蔚然成势、日益强大,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挡。简言之,工业资本主义的兴起能够压倒一切,这是一个人类工具理性和逻辑思维如何摆脱传统限制的故事。这也就是韦伯所命名的“彻底祛魅的世界”(Weber,1951,p.226)。
然而,中国并不具备以上这些条件。重点又回到了我前面已经详细说明过的中国历史的独特模式:在中国,政权和儒家精英之间有一种特殊的共生关系。政治力量与意识形态力量之间的这种耦合,使得国家和儒家的力量都得以增强,而它们二者都对商人抱有敌意,即便有时候出于实用目的给予一定认可(Wong,1997,ch.6)。与基督教欧洲相比较, 中国的城市并未像中世纪欧洲城市那样将法律地位和政治地位加以分离,中国的商人缺乏抵抗国家权力的制度上的自主性,难以成长为一种参与社会运转的强大力量。此外,一方面宋代以降的中国社会越来越复杂,但另一方面儒家政权实际上变得越来越僵化,专制高压,循规蹈矩。尽管这样的一种政权并不能也不想取消商业活动,但是它也足以能够几乎完全阻止那种在宋代有过的技术创新冲动,而后者对于工业革命来说极为关键。
我们知道,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对于西方文化的“祛魅”而言至关重要,为西方理性主义逐步占据统治地位以及工业资本主义的兴起铺平了道路。而此类事件从未在中国发生。可以肯定的是,明代中叶,我们看到了一种非正统的新儒家学派的兴起,其代表人物如王阳明(1472—1529)和李贽(1527—1602)。尤其是李贽,批判了主流儒家学者之间流行的强烈的教条倾向,提倡一种功利主义思想以及在帝国儒家的主宰下被压制的其他思想流派。他也为人的自然欲望辩护,褒扬反叛英雄,甚至提倡要更为平等的性别关系。他的著述相对于儒家正统的激进程度,看起来绝不亚于路德贴在维滕堡教堂的《九十五条论纲》之于天主教会的冲击。但是,尽管李贽的激进言说吸引了他的崇拜者,也给他带来了声名,但他们却没有创造出某种中国的“宗教改革”,借此颠覆儒家思想正统,进而为理性思想的兴起创造一个契机。这实际也与政权和儒家之间关系的性质关系很大。自从7世纪,中国政府就开始通过竞争性的科举考试来选拔官员。到明清两代,用于科举考试的基础文本被限定为所谓的四书五经。因为科举是向上流动的重要通道,恩惠巨大,人们为了实用目的而研读这些书籍。因此,只要政府坚持把四书五经及其正统解释作为唯一的考试文本,李贽等人的著述就只能是在社会上流传,从而产生不出制度性的影响。简言之,就像对待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宗教学说一样,中国政府能采用一种比较宽容的方式来对待(或是轻视)产生不了重大政治影响的革新派的儒家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