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我还能回去参加高考吗?要是参加不了高考,我真不知道未来该咋办了……”
这是2015年的深冬,在看守所里,高三学生小强对科尔沁区法院少审法官王爱林所说的话。王爱林经了解得知,小强年幼时父亲出车祸瘫痪,母亲一个人承担起了家庭的重任,一家人日子过得十分艰难。案发当天,一个平日里经常嘲讽他们的同村妇女再次辱骂了小强母亲,小强激愤之下,与她打了一架。
“不能让一个意外跌倒的孩子失去站起来的机会。”王爱林想,接连多日,她奔走在单位、学校、小强家与被打妇女家之间,做多方工作,终于赶在高考报名期限截止前,让小强顺利报上了名。与此同时,王爱林与被打妇女多次谈心,化解了她的抵触情绪,双方达成和解,法院也对小强宣告缓刑。第二年,小强考上大学,毕业后被沈阳铁路局录取,成为了一名火车司机。
“当时真的是头脑一热……”
“阿姨,没人告诉我这样不对啊!”
“我爸妈都不愿意管我……”
这是每次审理未成年人案件时,许多少审法官经常从孩子们口中听到的话,也是他们心底的疑惑所在:案件完结后这些孩子该何去何从?未来会怎样?能不能在案件还未发生时做到提前预防?
爱之深,则为之计深远。经过多年实践总结,科尔沁区法院未成年人巡回法庭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创新总结出庭前、庭中、庭后“三个三工作法”。庭前帮教即及时走访、了解被告人的情况,安排家长或老师与被告人见面,进行专门的心理辅导;庭审教育主要分三步,由家长和辩护人、公诉人、法官或合议庭对被告人当庭晓之以法理,动之以真情;庭后教育因人施教,在判决书后另附法官寄语,建立庭后跟踪帮教机制,在后续复学、上学或安置就业等方面提供帮扶。
“三个三工作法”是科尔沁区法院未成年人巡回法庭探索审判教育时总结的新机制,从根源上改变了涉罪未成年人“一步错、步步错、破罐子破摔”的错误心理,既做到了“抓末端、治已病”,更做到了“抓前端、治未病”,同时法官们还建立了庭前心理干预、犯罪记录封存、社会调查、帮教安置等系列工作机制,成效显著,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卓有成效的一整套工作体系。
迄今为止,科尔沁区法院已帮教“新生少年”千余名,其中部分孩子复学并考取高等学校,从犯罪嫌疑人转变成为新时代建设的生力军。这些数字的背后,是一个个走向新生的少年,更是一个个重获幸福的和谐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