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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案不禁让人想起这两件当年轰动全国的案子

环球时报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3-30 22:58

正文

聊城高利贷血案事件,随着更多相关信息的浮现,舆论开始逐渐回归对探究事件真相的正轨,人们开始逐渐意识到这起案件,并非一个“刺死辱母者”的标签那么简单。


这种现象其中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官方并没有采取“硬性维稳”的做法,而是选择相信舆论的自我纠错能力。


然而,此情此景,却不禁令耿直哥想起了几年前2个也曾引起全社会震动的案子。只不过这两起案件的真相,因为媒体最初的误报和官方的维稳思维,一直没有充分得到传播,大众对于事件的影响,停留在不实信息的传播高峰上,戛然而止,以至于还在错误的方向上影响着现在的人们的思维方式。


聊城案初期的形态,几乎复制了以往的案例,让人似曾相识。

还记得2010年10月16日发生的那起著名的“我爸是李刚”的案子吗?与聊城案相同,最初报道此事的媒体,因为在报道中加入了肇事者李启铭曾经宣称“我爸是李刚”,还“口出狂言称有本事告去”等标签,直接导致此案引起了全社会的强烈关注和愤慨。


李启铭的父亲李刚,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副局长,也从此成为了“中国四大名爹”,不仅在当时直接被民意视为 “仗势欺人、骄横跋扈”的贪官代表;甚至时至今日,恐怕他也仍然抬不起头来…

然而,事实却并非媒体最初报道的这样。曾供职于南方都市报的记者王星在2011年1月26日当晚在他的微博上写下了对法庭庭审的描述:



而在2011年3月31日,《河北法制报》在一篇调查报道中也再次给出了案发当晚身处第一现场的几位保安的说法——他们都没听到李启铭以跋扈的口气说出过“我爸是李刚,有本事你们告去”这句话。尤其是后面的那半句“有本事你们告去”,这个说法,这几位现场保安反而是从网上听说的。



而当晚出警的民警则表示:



不仅如此,在当初案发后,很多关于肇事者的父亲李刚的传言,比如他有五套房,他是河北省高官女婿的说法,也都被一一澄清。王星就于2011年1月30日在他的微博上写到:



遗憾的是,由于之前媒体造成的误导太过强烈,而且“我爸是李刚”也尤其符合当时社会中对于官员的负面标签,结果人们也就【更愿意相信自己希望相信的信息】,认为李刚就是恶官,李启铭在车祸现场的形象就是一个跋扈的官二代。

同样不容忽视的是,当时当地官方选择的是降温、不炒作等惯性的策略。

结果,在2017年的今天,当耿直哥前几天在微博上说起“我爸是李刚”并非媒体描述的那样,一些人仍然拒绝相信这一事实,甚至他们反过来疯狂辱骂耿直哥,说我是在给李启铭的撞死人的案子“洗地”…



正常的理解能力,都能分清【媒体对“我爸是李刚”的描述有误】≠【李启铭无罪】,媒体的描述会给李启铭和李刚背上本不属于他们的罪孽。但这也暴露出了我们社会中一种颇为流行的“非黑即白”的心态——就如今天你只要怀疑聊城案中媒体报道的准确性,也会被认为是给黑社会洗地。

李启铭当然是醉酒驾车,而且还存在逃逸的严重情节,这些法庭的判决书上都已认定的事实,我们当然应该承认。

可我们不能发现他父亲是个“副局长”,就敏锐的利用他父亲的身份给李启铭定罪。 这种“朴素”的正义感,并不能得到公正的结果。

除非我们索要的,就是看故事和宣泄情绪的自由,而不是获得真正事实的“知情权”。



此外,南方都市报的前记者王星在当年也曾提出一个很有意义的观点:这个案子本应该得到我们关注的是受害者,可最终人们只记住了李刚…

接下来,这另一个我要说的案子,则是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

时至今日,“彭宇案”已经成为了中国社会和众多媒体描述“扶老人被讹”的一个固定标签。



可这个标签本身却存在的严重的事实问题:因为彭宇确实撞了老人。


这起案件最初发生在2006年的11月20日。根据2012年《瞭望》新闻周刊的报道,当天,彭宇下公交车时和徐老太发生了碰撞,他将撞到的老人扶起,并支付了200元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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