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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学勤抄没抄,小学生都知道

方舟子  · 公众号  · 热门自媒体  · 2019-03-25 12:52

正文

(我揭露朱学勤抄袭、驳斥以葛剑雄为代表的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公然包庇朱学勤的文章,总共有6篇。小学生都知道,复旦的教授们却不知道。)


  在接受举报近两个月后,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公布了对上海大学教授、复旦大学博士朱学勤博士论文涉嫌抄袭的调查结论,认为朱文中涉嫌抄袭而被举报的部分内容,在学术规范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但“对其剽窃抄袭的指控不能成立”。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成员葛剑雄教授代表委员会解释说,朱学勤博士论文《道德理想国的覆灭——从卢梭到罗伯斯庇尔》的相关章节,的确存在一些注释不规范之处,还存在外文翻译上的一些错误或不确切之处。但朱文在《序》中已对国内外相关的学术史作了概述,对前人的贡献与已有论著基本都已说明。(《人民日报》2011年1月13日)


  只是不规范,不是抄袭,这话我们听着耳熟,汪晖的支持者也是如此为汪晖的抄袭行为辩护的。葛教授的解释很牵强。按他的逻辑,只要在序言中提到某本书,就可以不注明地大段大段地照抄该书,也不构成抄袭了?对学术论文来说,所谓抄袭,就是用到了他人的观点或语句,却没有恰当地说明。如果是间接的引用(做了改写),要注明出处。如果是直接的引用(照抄),不仅要注明出处,而且还要用引号引起来表示是引文,否则即使注明出处也是抄袭。


  我手上无朱文,只能根据鸵鸟《知名学者朱学勤涉嫌抄袭》一文提供的段落进行对比。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对鸵鸟该文提供的内容的真实性并无异议,我可以使用。我只举两个简单的例子:


对比一:


  朱文:


  受日益增长的宏大理想所鼓舞,法国人开始宣称,美国人应该把法国作为他们的拯救者:"美国的榜样作用只及于新半球,而我们的事业将泽被全球"【1】。孔多塞认为,美国的革命只是为法国做了铺垫,法国革命将循着更真实,更完美,更深刻的原则进行【2】。杜邦1788年提出,"为什么只是着眼于现存的最好模式,而不去寻求尽可能最好的模式呢?"【3】许多人梦想着一举清除传统形式,建立一个仅以真理为基础的政府。议员拉博·圣艾蒂安骄傲地宣称。"啊!法兰西,你不要去学习榜样,而要去树立榜样!"【4】 

  圣鞠斯特对美国的"联邦"制度嗤之以鼻。他嘲笑道,那根本不是一个共和国,而只不过是毫无希望,四分五裂的大杂烩【5】。最为兴高采烈的是那些无政府主义者,阿拉卡西斯·克洛兹来自普鲁士,在法国革命中找到了自己的位置,自诩为"人类代表",高傲地放风说,美国人私下里对法国的政治体系很是羡慕,而且整天在责备自己缺乏法国人的政治洞察力【6】! 


  《姊妹革命——美国革命与法国革命启示录》(Susan Dunn著,杨小刚翻译,据网上电子版):


  参加过美国革命战争的老兵杜克·马蒂尼·德·蒙莫朗西承认美国开创了富有价值的先例,但他又接着堂皇地说:“美国的榜样作用只及于新半球,而我们的事业将泽被全球”【31】。另一个法国哲人孔多塞认为,美国的革命只是为法国做了铺垫,法国革命将循着更真实,更完美,更深刻的原则进行【32】。杜邦1788年提出,"为什么只是着眼于现存的最好模式,而不去寻求尽可能最好的模式呢?"

  许多人梦想着一举清除传统形式,建立一个仅以真理教化为基础的政府。“啊!法兰西,你不要去学习榜样,而要去树立榜样!”代表拉博·圣艾蒂安傲慢地宣称。【33】 整个格局迅速扭转了。雅各宾派领导人都相信,法国不再需要美国的指引。圣鞠斯特对美国的“联邦”国家嗤之以鼻。他嘲笑道,那甚至不是一个共和国,而只不过是毫无希望,四分五裂的大杂烩【34】。阿拉卡西斯·克洛兹,这位来自普鲁士,自诩为“人类代表”的先生高傲地放风说,美国人私下里对法国的政治体系很是羡慕,而且整天在责备自己缺乏法国人的政治洞察力呢【35】! 


对比二:


  朱文:


  如果法国的思想家能够像他们的英国同行一样,有机会参与日常政治,并对他们的制度进行一些日常修补,他们就不必去想象一个全新的制度。不幸的是,专制制度的长期排斥使这些人不得不相信,要么全部——全盘接受过去不正义的制度,要么全不——全盘推翻这个国家的社会和政治架构。


  《姊妹革命——美国革命与法国革命启示录》(Susan Dunn著,杨小刚翻译,据网上电子版):


  如果法国的文学之士能够像他们的英国同行一样,在从事政治时对他们的制度进行一些修正和改革工作,他们就不必去想象一个全新的制度。不幸的是,他们相信他们唯一的选择是,要么全盘接受过去不正义的制度,要么全盘推翻这个国家的社会和政治架构。


  小学生都能看出来这两处对比文字的相似程度,朱学勤有没有在这些地方注明是引自《姊妹革命——美国革命与法国革命启示录》一书?没有。这不是抄袭,是什么?


  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对如此明显的抄袭都能视而不见,只称之为“注释不规范”,如果不是出于人情,就是鉴定水平太差,连小学生都不如。


2011.1.14.


            朱学勤学术道德和学术水平的覆灭


  我最早知道上海大学教授、复旦大学博士朱学勤博士论文《道德理想国的覆灭》涉嫌抄袭一事,是在去年7月11日收到“鸵鸟”给新语丝的投稿《知名学者朱学勤涉嫌抄袭》,该文主要是针对朱抄袭Susan Dunn《姊妹革命:美国革命与法国革命启示录》一书。该书已有中译本,朱抄的是中译本,雷同段落一比较,一目了然,所以我说连小学生都知道。当时我之所以没有像批评汪晖抄袭那样出来批评朱学勤,是因为他高调地自请复旦大学调查,而复旦大学也接受了。那么我们就不妨看看复旦大学、葛教授如何配合朱教授演一出戏。现在结果已经出来了,复旦大学的袒护和朱学勤的嚣张,让我多花点时间关注了一下此事,才发现朱学勤的问题比我当初了解的还要严重得多。


  据报道,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接受的举报,是朱涉嫌抄袭Carol Blum《卢梭和道德共和国》一书。该书没有中译本,要发现雷同就不是小学生能做到的了。有网友已把朱文与Blum书做了对比,放在博客上: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1918827194_0_1.html。但如果没有一定的英文能力,也不好认定二者之间的相似程度。


  我花了一点时间,用手头Carol Blum《卢梭和道德共和国》原版(Rousseau and the Republic of Virtue: The Language of Politics in the French Revolution, Carol Blum,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6)做了核实,结果如下:


  朱学勤博士论文《道德理想国的覆灭》的第5章第3节,第7章第2、5节, 第8章第1、4、5节,共一万八千多字,基本上逐段摘译自Carol Blum《卢梭和道德共和国》一书。在这些部分朱文共有51处文献注释,仅在个别地方(14处)注明引自Blum,大部分未注明引自Blum,而是注原始资料,让人以为是朱本人阅读原始资料的结果,其实这些注释也是照抄Blum的,内容则是摘译自Blum,所以这属于抄袭。


  朱学勤抄袭的性质比汪晖严重。汪晖的抄袭是东抄西凑,动了点脑子,抄袭水平较高。朱学勤的抄袭则是拿了一本英文著作,一路翻译下来,把大面积的摘译当成了自己的原创,属于低水平抄袭。


  当然,朱文和Blum书也有差别,这主要是由于朱的英语水平不高,误译造成的。我只举几个朱误译引文的例子。


  例证一:


  朱文:人和人的创造者并不是他幸福的对峙之物。这种悲惨的来源是伏尔泰造成的。


  应是:人类及其创造者从来不是他(指卢梭)取乐的对象,这种可怜的资源是为伏尔泰之类的人准备的。(man and his creator were never the object of his pleasantries, this miserable resource was made for a Voltaire)


  例证二:


  朱文:伏尔泰和达朗贝尔已退入阴影,人们还能说些什么呢?


  应是:达朗贝尔和伏尔泰的幽灵将会说什么呢?(What will the shades of d'Alembert and Voltaire say? 朱不懂shade有“幽灵”的意思,把它当成“阴影”,尽情发挥。)


  例证三:


  朱文:卢梭应该成为所有世代的楷模。我弄不懂人们对《忏悔录》的那么多非议。


  应是:卢梭应该世世代代都成为楷模——我并非没有注意到根据《忏悔录》做的各种评判。(I am not unaware of the various judgments made of the Confessions)


  例证四:


  朱文:摆脱所有那些包围我、诱惑我、打动我的事物,我对自己说……


  应是:摆脱了周围的一切,我狂乱而激动地对我的神灵说……”(Removed from everything around me, distracted, moved, I said to my Divinity...读不懂修饰句也就罢了,朱教授怎么会把神当成自己呢?)


  例证五:


  朱文:我远离神学家的种种定义,我热爱我信仰那些使我和别人共同幸福的幸福,我接受这种幸福,感受得到这种幸福。


  应是:我留给神学家去定义(这种信仰)吧:我热爱、我崇拜让我得以分享他人的快乐的,我所想像的,我所感觉的。(I leave the definitions to the theologians: I love, I adore what makes me happy with the happiness of others, what I conceive, what I feel.)


  例证六:


  朱文:在他的道德基础上,自我确证,自我扩张,用一种带苦味的盐卤,苦苦地腌制自己。


  应是:在他自己美德的基础上,孤独地自我提升,苦涩地培养自己。(toward self-exaltation in solitude, toward nourishing himself, with bitterness, on his own virtue,也不知朱教授哪里看到的“盐卤”“腌制”,是不是夫子自道?)


  朱学勤的大部分摘译都有低级错误,甚至错得离谱,看不出他有阅读英文原著的能力。朱学勤的博士论文《道德理想国的覆灭》如果是原创,属于抄袭。如果是翻译,属于劣质译作。这样一本在学术道德和学术水平都大成问题的著作,竟成了社科名著,被当成教材、参考书,中国社科研究水平之差,由此可见。


  我还要严厉批评葛剑雄教授。葛教授在多个场合表示对学术腐败痛心疾首,批评政府部门所谓对学术造假“零容忍”实际上是“什么都容忍”,给人以正直敢言的形象。为什么自己面对朱学勤如此明显的大面积的抄袭,却也什么都容忍了,而且以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发言人的身份为其文过饰非,误导公众呢?


  此致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主任:俞吾金,委员:葛剑雄、华民、王迅、朱绍龙、郭慕依、林祥通。


2011.1.15


               朱学勤低级翻译错误再举例


  我在《朱学勤学术道德和学术水平的覆灭》一文中已列举了朱学勤博士论文《道德理想国的覆灭》6则低级翻译错误的例子。这些都是引用历史文献的部分,必须忠实于原意,没有译者发挥的余地,出现的错误都是由于误读造成的。非引言部分类似的误译也比比皆是,我没举这方面的例子,是为了避免朱的支持者狡辩说那不是误译,而是朱自己的观点。


  我再举出该书中一些错误翻译的例子。这只是朱学勤连篇翻译错误中的一部分,但已足以说明朱学勤并不具有阅读英文原著的能力,如此大面积的、低级的翻译错误,也说明了其博士论文不合格,据此出的书是劣质出版物。


  朱学勤的英语能力应该只是能查字典,单词分开能认得,放在一块就搞不明白了,简单的句子都读不懂,初中水平的低级错误比比皆是,例如能把his father still reading to him from Plutarch(他的父亲还在读普鲁塔克的作品给他听)翻译成“他的父亲则在一旁阅读普鲁塔克的作品”,初中生都不如。


  朱学勤英语能力很差,想像能力和文学能力倒是不弱。as the sun rose(当太阳升起)这句他总算看明白了,所以就尽情发挥一下其文学才华:“这时,旭日临窗,冉冉升起。”真“雅”啊。但是那是对戏剧开幕的描述,不知如何表现“旭日临窗,冉冉升起”?(该句完整句子:The curtain rose upon the child asleep in a chair, his father still reading to him from Plutarch as the sun rose.)


  朱学勤英语能力差的证据之一,是很多地方他把意思恰好搞反。例如but it scarcely extends beyond the world of letters(但是它几乎没有扩展到文学界之外)被翻译成“但是不能扩及到文学界”。这类错误如果偶尔出现还可说是粗心,大量地出现表明他读不懂句子,只认识单词。


  有时朱学勤连简单的英语单词都不认识,又懒得去查字典,就自作主张了。例如把animates the majority(鼓舞大多数人)翻译成“联系着大多数人”,就是太懒的表现。但是这是引用别人的话,必须忠实原意,怎么能这么偷懒糊弄过去呢?


  “罗伯斯庇尔签署了一个报复英国的法令:狱中的英格兰人和汉诺威人一律处死。”其实这个法令的意思是“对英格兰人和汉诺威人不留战俘”(no English or Hanoverian prisoners would be taken),本来已经够残忍的了,朱学勤还以为有prisoner就是“狱中”,望文生义一翻,更吓人。


  朱学勤经常看错单词,而且错得离谱。“并且德化所有的民族”,其实是“并且让各民族永垂不朽”(and they immortalize nations),这是把immortalize看成moralize。“罗伯斯庇尔把制度和教育作了区分”,其实是“罗伯斯庇尔把教学和教育作了区分”(He addresses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education" and "instruction."),这是把instruction看成institution。这都什么眼神啊。


  “如果物质上的或是道德上的证据,能够独立于明显的直觉,那末,任何直觉都将沉默下去。”其实是:“如果物证或道德证明独立于人证存在,就不召唤证人。”(If proofs, material or moral, exist independently of witness's evidence, no witnesses will be heard.)朱学勤的“直觉”真可怕,能把证人witness看成instinct。


  “为了净化司法程序,必须让共和国之手掌握司法程序”,朱学勤只认单词不认句子,其实说的是“让共和党人的纯净之手掌管司法”(by putting the exercise of justice into pure and republican hands" )


  “但相信,如果不贯彻这一法令,我们必将背叛卢梭著作中的真理。”朱学勤还是因看不懂leave,又没有读完整句子的能力,把意思搞反,应是“我相信我们必须将这一真理留在卢梭的著作中,不要付诸实践。”(I believe we must leave this truth in the writings of Rousseau and not put it into practice)


  《道德理想国的覆灭》不仅大量地抄袭Blum《卢梭与道德共和国》一书,而且立论、总体结构也都是剽窃自Blum,甚至连论文标题也是改自Blum著作最后一章的标题“道德共和国的覆灭”。(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5efaba0100pt30.html)


  朱学勤的博士论文答辩由著名学者王元化先生主持。王元化称:“主持朱学勤的学位论文答辩这件事,是导致我在九十年代进行反思的重要诱因。”一部连抄都抄得错误百出的博士论文能让学界大佬如此信服,中国人文学界的确好混好骗。


2011.1.21


       请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重启调查朱学勤抄袭案


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台鉴:


  贵委员会于1月7日做出的《关于朱学勤的博士论文涉嫌抄袭的调查结论》既违反《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又不符合学术界对抄袭认定的共识,且未注意到关于朱学勤剽窃、抄袭的新发现,应予撤销,重启对朱学勤抄袭案的调查。


  一、朱学勤博士论文《道德理想国的覆灭》的立论、总体结构都是剽窃自美国学者Carol Blum《卢梭与道德共和国》(Rousseau and the Republic of Virtue: The Language of Politics in the French Revolution, Carol Blum,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6),甚至连论文标题也是改自Blum著作最后一章的标题“Death of the Republic of Virtue”。详细比对见: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25efaba0100pt30.html


  据《处理办法》规定:“剽窃:将他人的学术观点、思想和成果冒充为自己所创;”朱学勤应被认定为剽窃了Carol Blum的学术观点、思想和成果。


  二、朱学勤博士论文《道德理想国的覆灭》的第5章第3节,第7章第2、5节, 第8章第1、4、5节,共一万八千多字,基本上逐段摘译自Carol Blum《卢梭和道德共和国》一书。在这些部分朱文共有51处文献注释,仅在个别地方(14处)注明引自Blum,大部分未注明引自Blum,而是注原始资料,让人以为是朱本人阅读原始资料的结果,其实这些注释也是照抄Blum的,内容则是摘译自Blum。详细比对见:


  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1918827194_0_1.html


  贵委员会的调查结论称:“朱文的确存在一些注释不规范(如漏注、误注、将间接引文注为直接引文等)之处,还存在外文翻译上的一些错误或不确切之处。但朱文在《序》中已对国内外相关的学术史作了概述,对前人的贡献与已有论著基本都已说明。在第一章开头就注明了布罗姆《卢梭和道德共和国》一书,全书同样的注释有十多处,失注的部分属一般性叙述。”


  可知贵委员会并不否认朱文大量引用布罗姆一书却未一一注明的事实,却认定朱学勤未抄袭布罗姆,令人不解。《处理办法》规定:“抄袭:将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作品,不注明出处,而作为自己的研究成果使用。”既然贵委员会认定朱文对布罗姆一书存在“漏注”、“失注”,那么就是把布罗姆的作品不注明出处而作为自己的研究成果使用,根据《处理办法》对“抄袭”的定义,就应该认定朱文抄袭了布罗姆。虽然朱文在开头和十多处地方注明了布罗姆一书,但是那只能说明这些地方没有抄袭布罗姆,不能据此否认朱文在没有注明引自布罗姆一书的三十多处地方抄袭了布罗姆的事实。


  贵委员会似乎认为对“一般性叙述”不存在抄袭,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一般性叙述如果不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而是作者自己特有的归纳,或者虽然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但是作者用独特的文字进行表述,那么照抄别人的“一般性叙述”而不注明,同样是抄袭。事实上,朱学勤注明引自布罗姆的部分与未注明的部分并无实质性区别,也可说都是属于“一般性叙述”,可知朱学勤也知道对引用别人“一般性叙述”的部分本来应该注明的。如果贵委员会坚持认定“一般性叙述”不存在抄袭,那么如果有人大段大段地照抄葛剑雄主编《中国移民史》中的一般性叙述而不注明,或仅在开头部分说明参考了葛著,以此成书,葛教授是否也不能说其抄袭?


  三、朱学勤博士论文《道德理想国的覆灭》的附录抄袭美国学者Susan Dunn著《姊妹革命——美国革命与法国革命启示录》中译本(杨小刚译),具体比对见: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40687901017ys3.html


  贵委员会的调查结论称:“杨小刚于8月8日证明,朱学勤《阳光与闪电》一文系为其所译《姊妹革命:美国革命与法国革命启示录》一书所作序言,而此书的翻译即出于朱学勤的推荐。他认为,序言本应与该书一起出版,引用该书部分内容而未予注明实属正常。以后朱学勤的序因故未能为该书采用,故单独发表于《万象》杂志,后又作为附录收入朱文。对此,朱学勤在朱文的《跋》中已作说明。在此序未与原书一起发表的情况下,朱学勤未核对原书,并做出相应的说明或注释,确系学术上不够严谨,但不能据此断言他抄袭原书。”


  即使是为别人著作写序,在序中照抄其内容而不注明,让人误以为是其本人的观点、文字,这同样是抄袭。何况朱学勤还把《姊妹革命》中相关部分的注释也一一照抄过去,让读者误以为是朱学勤自己阅读这些原始资料后所写,更说明其刻意抄袭。更何况这是作为附录收入博士论文,已不具有序的性质,以序的特殊性为其辩护更无法成立。


  四、朱学勤博士论文《道德理想国的覆灭》在摘译Carol Blum《卢梭和道德共和国》一书时,有大量的低级翻译错误。我已列举了其中15处对历史文献引言的翻译错误,具体见《朱学勤学术道德和学术水平的覆灭》《朱学勤低级翻译错误再举例》。


  这只是朱学勤博士论文中翻译错误的一小部分。朱学勤的翻译错误如此之多,如此之低级,表明他的英语水平很差,并不具有阅读英文学术著作的能力,更表明这是一本不合格的博士论文,据此也应该撤销其博士学位。


  《处理办法》规定:“对于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以及互联网络等媒体公开报道的我校人员违反学术规范的事件,校学术规范委员会为纯洁学术、维护学校声誉,可以积极主动地和相关媒体联系,展开调查核实,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在相关的公共传媒上公布。”


  朱学勤从贵校获得博士学位,应属广义的“我校人员”,其抄袭事件已在报刊杂志、电视、广播以及互联网络等媒体获得广泛的公开报道,在贵委员会的调查报告公布之后不仅未平息,反而愈演愈烈,而且舆论主要是质疑贵委员会的说法,这极大败坏了贵校的声誉。敬请贵委员会为纯洁学术、维护学校声誉,再次展开调查核实。


  方舟子(真名方是民)


  2011年1月23日


     对朱学勤博士回复的回复


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台鉴:


  我于2011年1月23日向贵会寄出举报信提请重启调查朱学勤抄袭案,今天收到贵会转来朱学勤博士的回复,特回复如下。


  一、关于朱博士英语能力问题


  朱博士认为我只认定全书(指《道德理想国的覆灭》)有15处翻译错误,不能因此断言他不具有阅读英文学术著作的能力,其英语水平已由答辩前一外、二外学位课程考试评语,答辩后专家对其外语翻译能力的评审意见所认定云。


  朱博士似乎未仔细阅读我的举报信。我在信中已明确指出,这15处翻译“只是朱学勤博士论文中翻译错误的一小部分”,并非说全书中只有这15处翻译错误。事实上,经我比对,朱学勤书中的翻译大部分都是有错误的,朱博士没请我当核对“外文专家”,我不必一一指出每处错误,只是列举一些低级的翻译错误,足以表明他的英语水平很差,不具有阅读英文学术著作的能力,更不要说翻译能力。我对朱博士英语能力的评估已公布网上,链接在举报信中已提供,请贵会委员们仔细比对,无需外文专家,只要有一定的英语能力,都可知我所言不虚。如果考试评语、评审意见认为朱博士有足够的阅读、翻译英文学术著作能力,只能说明这些评语、意见下得草率,所谓的外文专家并不合格,应重新做鉴定。


  二、关于《道德理想国的覆灭》的附录抄袭美国学者Susan Dunn《姊妹革命——美国革命与法国革命启示录》中译本的问题


  我在举报信中指出:“即使是为别人著作写序,在序中照抄其内容而不注明,让人误以为是其本人的观点、文字,这同样是抄袭。何况朱学勤还把《姊妹革命》中相关部分的注释也一一照抄过去,让读者误以为是朱学勤自己阅读这些原始资料后所写,更说明其刻意抄袭。更何况这是作为附录收入博士论文,已不具有序的性质,以序的特殊性为其辩护更无法成立。”


  朱博士说我的这个说法前后矛盾,前一句说“照抄其内容而不注明”,后一句说“把相关部分的注释也一一照抄过去”,“注”是抄袭,“不注”还是抄袭,让人无所适从云。朱博士对此似乎理解有误。前一句的“不注明”指的是没有注明抄自《姊妹革命》,后一句的“注释”指的是从《姊妹革命》那里转抄的文献注释,都没有说明是抄自《姊妹革命》,前后一点都不矛盾。例如,如果有人照抄一节《中国移民史》的文字,连其中的文献注释也都抄过去,却不注明引自《中国移民史》,葛剑雄委员是否会认为由于也抄了文献注释,所以就不是抄袭呢?


  至于朱博士辩解说这篇文章原来是译序,有其特殊性云云,只是重复了已被我在举报信中批驳过的观点。


  三、关于《道德理想国的覆灭》正文抄袭美国学者Carol Blum《卢梭和道德共和国》的问题


  朱博士承认其论文大量地摘译Blum著作,但不认为这种做法是抄袭,其列举的理由有三:


  (一)“全书20多万字还有更多摘译,甚至全译西语史料的地方,不足为奇。如第一章‘思想的入口’第一节,全译18世纪狄德罗主编《百科全书》‘日内瓦’条目,连续8页不间断,也是长达18000字甚至更多,因来源单一,仅落注2处。”


  我们指控朱博士抄袭,不是因为他大量地摘译Blum著作,而是因为他大量地摘译Blum著作却没有恰当地注明是摘译。大量地摘译甚至全译史料固然不足为奇,但是摘译了却不说明,让人以为是他本人的著作,那就成奇。朱博士说他的论文还有更多摘译,如果这些摘译注明了出处,那就与抄袭Blum著作的性质不同,如果没有注明出处,那只是说明他还有别人没有发现的抄袭之处,并不能说明他抄袭Blum著作就是合理的。不论他翻译《百科全书》的篇幅有多长,只要他明确说明了那是翻译自《百科全书》,就没人会说他那是抄袭,否则就是抄袭。


  另外,朱博士连当代人的英语著作都摘译得错误百出,我不认为他有长篇翻译18世纪史料的能力,“汉语学界第一次译出18世纪《百科全书》相关条目”由没有翻译能力的人来做,并不是值得肯定的事,极可能也是译得错误连篇。


  (二)“开卷第一页即有Blum引注。至全书结束,涉及此书引注共24处。”“书后附录‘外文专著,论文参考文献’,再次开列Blum此书,按姓氏字母排序,位列第二页第四行。”


  朱博士论文有24处摘译Blum注明了引自Blum,只能说明这24处没有抄袭,并不能用以否定他还有更多的地方也是摘译自Blum却没有说明就不是抄袭。即以我统计的部分,51处文献注释只有14处注明引自Blum,剩下的30几处的文献注释其实大部分也是从Blum抄来的,内容也是从Blum抄来的,更何况还有从Blum抄来的内容连文献注释都没有的,这些都该注明引自Blum而没有注明,这难道不是抄袭?在书后众多的参考文献中塞进Blum一书,并不等于就可以在正文中摘译Blum而不必注明,否则还要文中的注释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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