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君接到深圳家长陈女士的爆料,说自己在小区内一家家政公司请了保姆,结果保姆将六个月大的婴儿脚部烫伤。导致现在婴儿行走能力受损。保姆怎么会这么粗心呢?小朋友有没有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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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陈女士去年4月份生了女儿小妍,就在梅林一村内的巾帼家政,请了一名保姆帮忙做家务,每月缴纳4000多元,其中包括了给家政公司的服务费以及管理费。
2016年11月16日中午,保姆和小妍的奶奶在家,陈女士突然接到电话,说女儿出事了。
深圳市儿童医院及市二医院诊断,小妍烫伤面积百分之4,为深度烫伤Ⅱ度。 由于婴儿只有几个月大,为了不留伤疤后续需要植皮手术。
深圳市儿童医院诊断说明▲
小妍的脚被大面积烫伤▲
陈女士说,她知道保姆并非故意,就让保姆在医院继续照顾了孩子一段时间,今年过年前,保姆在没有领取两个月薪水的情况下离开深圳回了老家。
陈女士说:我跟家政公司签了合同。保姆走了,家政公司应该负责。但是在我们交涉过程中老板一直逃避。
陈女士说,目前最让她担心的是,女儿双脚的行走能力会受到影响。小BB现在爬行都是拖着另一只腿,不敢用力。医生说这样下去还影响脑部和平衡能力。
小妍现在爬行已经很不习惯,可能影响发育▲
随后,记者陪同陈女士来到梅林一村小区内的这家巾帼家政公司,家政公司负责人的王某表示自己出差在外,只能接受我们的电话采访。不过对于BB被烫伤一事,他就认为不关家政公司事。
家政公司的负责人说,陈女士请的是保姆,又不是育婴师,孩子烫伤跟保姆没有关系。
陈女士就表示,当初在签协议的时候,对方承诺过保姆除了做家务,也要帮手照顾孩子。
记者见到该家政公司门口挂着社区养老服务站,随后,记者来到梅林一村社区工作站了解情况。
社区工作站欧阳站长就表示,这家家政公司曾经多次被投诉,已经被取消了社区养老服务站的资格。目前该机构处理问题的态度比较消极。
对此,律师就认为,即使该名保姆没有带孩子的义务,在做饭的时候也应该起到谨慎注意的义务。抱着孩子进入厨房导致严重后果,保姆难辞其咎。
1、喝热水尽量用带盖子的杯子,避免因歪倒后,热水洒出的危险;
2、桌子上不使用桌布,避免因儿童拉扯桌布,使桌上的东西砸伤、烫伤宝宝的危险;
3、盛热水的器具,不要放在桌子的边缘,宝宝容易伸手去拿,易发生烫伤的危险;
4、有热源的地方,如:厨房、热水器、电磁炉、火锅等,不要让宝宝靠近;
5、用完的电熨斗还有余热,要放置在安全的地方,防止宝宝触摸到,引起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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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烫伤是谁都不想看到的事情
家政公司认为保姆没有照看婴儿的义务
父母觉得保姆需要顺带照看孩子
家政公司认为烫伤跟阿姨没有关系
父母觉得家政公司有责任
关于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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