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透过年度“双十大”看检察履职系列报道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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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案件159件423人,深挖犯罪背后的产业链、利益链,督促主管部门健全机制、完善制度、管住源头,共同推进一体化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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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加强涉企知识产权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罪同责同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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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全链条打击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以司法刚性推动技术要素的市场化流通,体现了法治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托底作用,维护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
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世所罕见的“两大奇迹”。党的二十大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
前不久检察日报社发布了2024年度
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其中两个案例体现了检察机关护航高质量发展的担当作为,分别是“博世公司多年研发的新产品刚上市就遭遇‘李鬼’,上海检察机关依法办案保护跨国公司知识产权”和“江苏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网络‘大V’有偿删帖新闻敲诈犯罪,多部门、跨区域协作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起案件均发生在中国经济最为活跃的江浙沪地区。检察机关如何通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高质量发展“撑腰”“鼓劲”?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生物医药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江苏就有这样的产业集群。然而,2021年以来,先后有三家江苏大型药业企业(均为上市公司)被“网络爆料”搞得焦头烂额。
原来,有一个医药圈知名公号“某某学术车”,通过不时发表爆料文章,拥有粉丝近7万人。2021年1月至10月,该公号的运营者宋某为牟取不法利益,先后发布江苏、河北五家医药企业的负面信息,并且在被害企业要求删帖时,要求药企签订“公关服务协议”,迫使被害企业以“公关费”等名义支付钱款共计153万元。
该医药圈公号的行为到底是正常舆论监督还是假借负面新闻实施敲诈勒索?这是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检察官周金建在办案时面临的难题。
“我们研究后认为,宋某曾长期从事医药行业,具备核实信息真实性的能力,却未核实从网络获取的企业负面信息的真假。通过调取聊天记录,发现其明知药企‘黑幕’信息的虚假性,却主动发布不实、虚假信息,迫使企业支付钱款以实现非法牟利,这种‘造谣引流’‘舆情敲诈’‘有偿删帖’,应当认定为新闻敲诈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惩治,这样才能有力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周金建告诉记者。
该案历经一审、二审,2024年4月16日,法院终审判决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并责令退还被害企业损失150万余元。
在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为推动构建良好新闻传播秩序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江苏省检察机关还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深入分析案件背后的监管缺漏,协调多部门、跨区域协作推动媒体平台落实监管责任,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该案也是全国检察机关2024年深入开展“打假治敲”专项行动的一个缩影。据了解,2024年1月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案件159件423人,深挖犯罪背后的产业链、利益链,督促主管部门健全机制、完善制度、管住源头,共同推进一体化治理。
2024年5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省济南市主持召开企业和专家座谈会。座谈会上,与会的德国跨国公司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徐大全简要讲述了企业知识产权在中国得到有效保护的故事,并对上海司法机关打击知识产权犯罪、保护创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表示感谢,认为这为博世中国研发基地落地上海奠定了基础。
原来,早在2022年初,博世公司发现公司耗时多年、花费巨资研发的产品,投放市场没多久,海云公司(化名)就推出了功能相近、价格低廉的竞品。于是,该公司怀疑内部有“内鬼”泄露了商业秘密。
案发后,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密切协作,经多方取证查明,曾在博世旗下子公司担任主要技术负责人的王某某、郑某某,合谋利用职务便利窃取存储于博世苏州公司的智能助力器样机并将其带至海云公司。此外,郑某某通过邮件外传、拍照存储等手段非法获取相关图纸、客户技术文档。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了解到,博世公司在商业秘密被侵犯后,为重新恢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升级数据防护系统开展了大量工作。通过调取对应书证材料,最终追加认定补救费用并计入其损失金额。
该案办案检察官、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史晓俊(时任长宁区检察院检察官)直言道:“侵犯商业秘密案要实现精准定性、罚当其罪的前提,是检察官要消除对涉案技术秘密点所在领域的知识盲区。这个案子中,权利人所主张的密点均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相关,我们借助‘检察外脑’,在特邀检察官的协助下,结合与权利人、知识产权鉴定人的多次沟通,对涉案密点有了较为清晰的认知,后续检察监督与综合履职等工作的开展才有了牢固地基。”
2024年4月15日,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某、郑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各并处罚金20万元。同年4月29日,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被告单位海云公司罚金500万元,判处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万元。
企业作为市场创新主体,对知识产权保护需求很大。检察机关加强涉企知识产权保护,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罪同责同罚。据了解,2024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2万件3.1万人,守护企业创新动能,激发社会创新活力,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法治环境。
今年1月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指出,“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法治是发展的重要保障”,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充分运用法治力量稳预期、强信心,以高质量司法促进高质量发展”。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鲁甜以上述案例为例解释何为“高质量司法”——“第一个案例中,检察机关针对自媒体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推动完善‘诉、捕、监、防’一体化办案机制,促成了平台落实‘争议信息标签’等的源头治理,以个案治标推动行业治本,激活法律规则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效能。”“第二个案例中,检察机关克服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取证难、侦办难、周期长等难点,全链条打击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以司法刚性推动技术要素的市场化流通,体现了法治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托底作用,维护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
春江水暖鸭先知。身处生产一线的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新浦汽车总站副站长于丽婕对于如何运用法治力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有切身体会。她回忆说:“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曾勉励江苏‘加快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使江苏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