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中原文化研究
《中原文化研究》创刊于2013年,是由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主管主办的文化研究学术期刊(双月刊)。本刊秉持科学理性、兼容并包的文化精神,深入挖掘整理中原文化资源,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努力打造国内文化研究的高端学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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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文化|周建新 俞志鹏:基于客家文化视角的区域文化资源产业化研究——《中原文化研究》2017年第5期

中原文化研究  · 公众号  ·  · 2017-12-12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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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客家文化是具有多元性、地域性、族群性等特征的文化资源与文化资本。作为一个文化族群,客家在内部具有强烈的族群认同和族群意识,而这一特征有利于形成竞争优势。客家文化产业集群是在客家地域或客家人的聚集区内,由文化创意人才、文化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团体、金融机构等在地理空间范畴内形成的网络化集聚,是以客家文化符号为创意元素进行的产品生产或服务供给,可以说是一种以文化价值转化为商业价值的协作关系为纽带,以构建客家文化认同为经营目标的经济现象。广西客家在人口分布、文化资源、经济状况、教育基础、人才储备等方面与台湾客家的情况相近,可以在借鉴其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发展具有广西自身特色的创新创意型产业集群——客家文化产业小区。

关键词: 客家文化;产业集群;创意经济;文化资源;广西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客家文化研究”( 12&ZD132 )、广东省教育厅重点科研项目“客家文化产业及其创新发展”( 2015WTSCX096 )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周建新,男,深圳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文化产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文化部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副主任,客家研究所所长(广东深圳 518060),主要从事客家文化与区域文化产业研究。俞志鹏,男,深圳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硕士研究生。


美国著名城市规划与设计专家凯文·林奇在《城市的印象》中指出,城市在大众眼中,具有“可印象性”和“可识别性”等特点,通过独特感觉形象的符号可以塑造所谓城市“意象”。而乡村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通过丰富的景观意象和文化意象,塑造出独特的“可印象性”和“可识别性”等特点。乡村聚落形态、乡村建筑和乡村环境包括乡村的人文环境,共同构成了一种以乡村独特的生活风情、田园风光为展示对象的景观意象,这些都加强了城市居民对乡村的认识,也迎合了旅游行业的发展趋势,对于传统文化资源的转化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当前,通过整合文化资源、自然资源进行旅游开发,继而实现地区经济发展,也成为客家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和主要形式。一些传统文化资源较为丰富的区域,将注意力放在发展旅游度假产业上,只是将客家文化资源进行了生硬的植入,行客家文化之名却无客家文化之实。这些做法并不利于客家文化作为资源参与区域文化产业的发展,而如何更好地发展客家文化产业,因地制宜地构建客家文化产业生态圈,正成为当务之急。


一、文化产业集群理论


19世纪英国著名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马歇尔提出了产业集聚和产业区理论,继而提出了两个重要的概念,即内部经济和外部经济。正式提出产业集群这一概念并用其理论方法分析国家或地区之间竞争态势的是美国学者波特。他曾经在《国家竞争优势》中指出,产业集群是由与某一产业领域相关的,相互之间具有密切联系的企业,及其他相应机构组成的有机整体。在该论述中,波特只是将该概念作为研究中的一种分析要素,并没有给出精确的产业集群定义。此后,很多学者从各自领域与行业出发给出了不同的产业集群定义。首先,产业集群与某一产业领域相关。一般来说,产业集群内的企业和其他机构往往都与某一产业领域相关,这是产业集群形成的基础。其次,产业集群内的企业及其他机构之间具有密切联系。最后,产业集群是一个复杂的有机整体。此外,其他不同角度的阐述,主要集中在产业集群效应案例与形成机制等方面。

我国对于产业集群理论的相关研究肇始于20世纪 90 年代。目前国内学界主要从集群的经济性、产业集群及创新体系的形成机制、专业化分工等方面研究产业集群及创新体系。虽然相关研究各有侧重,但产业集群的一些特征是明确的,如产业集群与地理空间的关系,产业集群与企业的关联,生产经营方式,集群内部的相互合作等方面。此外,产业集群理论在形成之初便体现在空间或地域上的非限制性,主要通过企业在地域分布上的临近及空间上的集聚来实现集群效应。不仅具有明显的大工业时代特征,并且从事物质生产的工业类型会产生产业集聚现象,具有后工业时代特征且从事精神生产的文化产业也会产生产业集聚现象。不仅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大城市会产生产业集聚现象,经济落后的区域也可以依据自身特色发展产业集群。上述基本理论都为客家地域内形成产业集群现象提供了可能。

文化产业作为一种由市场化行为主体实施的,是以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消费需求为目的而提供文化产品或文化服务的大规模商业活动的集合①,主要包括新闻出版发行、广播电视电影、文化娱乐休闲、文化艺术、文化创新和设计、工艺美术、文化信息传输,及其他生产文化产品或提供文化服务的行业。文化产业具有以下特征:以生产和经营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为主要业务;满足广大消费者的精神需求;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提供过程就是创意转化的过程;以创造经营利润为核心,追求商业利润的最大化;以文化价值转化为商业价值的协作关系为纽带[ 1 ]。文化产业集群是指文化产业领域中,通过大量产业联系密切或是同质性的文化企业、机构、社会团体,因地理空间临近而形成集聚,通过协同结成网络化的组织关系形成集聚优势。在经济全球化、市场化、信息化的大背景下,文化产业集群发展是新经济形态中文化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近几年来,我国各地相继产生了一系列的文化产业集群,以艺术产业领域中的文化产业集群为例,自北京圆明园画家村开始便出现了一系列功能不一的艺术区和艺术聚落。例如,广州的小谷围艺术村、上海的画家村、北京的798艺术区、深圳的大芬村、重庆的坦克库·当代艺术中心、青岛的达尼画家村、天津的武清艺术区、西安的纺织城艺术区、香港的牛棚艺术区等。这些产业集群从诞生之初,便在规模经济性、范围经济性、知识积累性和学习创新性等方面具备了明显的竞争优势。此外,文化产业集群在生产要素、需求状况、企业战略、相关辅助产业和政府行为等方面的竞争力显著。其中,文化企业战略和需求状况共同组成了文化产业集群的核心竞争力。在文化产业集群中文化企业作为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其在产业集群中形成的经营战略、治理结构和营销方式上的提升,远远不是独自发展能够比拟的,而在生产要素获得和相关辅助产业的支撑上,文化产业集群形成的竞争优势也非常巨大[ 2 ]。依靠文化产业集聚形成群体竞争优势发挥规模效益,正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趋势。


二、客家文化产业集群的类型与特点


产业集群的形成特征和基本构成要素决定了文化产业集群的特征,主要体现在:在某一文化产业领域内进行规模经济生产,且在地域分布上实现地理临近或是空间集聚,而在产业联系上则强调文化企业与文化产业之间的相互关联,以及文化企业之间的同质性和关联性。而这些特征恰恰是客家文化、客家文化企业发展的优势,这是因为:一是从文化经济角度上看,客家作为一个文化族群,其内部具有非常强烈的族群认同意识,由于在文化上彼此接近,有利于形成明显的竞争优势。此外,因为文化的相似,在提供文化服务方面,极易形成同质性和产业关联度较高的客家文化企业,利于发展族群性经济。二是从文化资源赋存上看,客家作为世界上分布范围最广、影响最深远的汉族民系之一,其传统文化资源丰富且保存完好。客家文化极具独特性和代表性,有利于依靠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发展与客家文化关联度高的文化产业形态。三是从客家传统来看,客家人具有吃苦耐劳、艰苦奋斗、勇于开拓、不断进取的精神,同时还具有溯本思源、怀国爱乡等优良传统。特别是客商及客商企业、客商银行、客家联谊会等,彼此自始至终都建立在相互合作、相互依赖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为客家区域内文化企业形成产业集聚提供了必要条件。从目前统计来看,近些年来客家地区也的确出现了不同类型的文化产业集群。

综合文化产业与文化产业集群的相关概念可知,客家文化产业集群是在客家地域或人群聚集区内,由文化创意人才、文化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团体、金融机构等,由于地理空间临近而形成网络化集聚,以客家文化符号为创意元素进行文化产品生产或文化服务供给,以文化价值转化为商业价值的协作关系为纽带,构建的以增强客家文化认同为经营目标的经济现象。客家文化产业集群作为客家文化产业的重要外在表现,具有以下几种类型及特点:

第一,资源依赖型文化产业集群。这种文化产业集群主要以旅游产业集群为表现形式,即依靠客家地区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客家旅游集散地。以经营特定地域空间旅游资源的文化企业为中心,以旅行社、酒店、餐饮、旅游纪念品超市等为主体,向旅游消费者提供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的产业集群。其中,以旅游资源相对丰富的福建永定、广东梅州为主要代表,由于政府或与文化企业在开发中起了主导作用,在成长过程中并不完全依赖市场,必然具有“先天不足”的特点。此类集群中各经济主体、文化企业之间的产业关联并不强,上下游产业并没有形成协同合作的关系,集群内的价值网络也以客户为核心进行构建,文化价值让位于商业价值。经济主体大都关注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而忽视了对客家文化符号和文化记忆的输出。由于各经济主体大多依据价值链条来判断自身的地位和作用,对于旅游消费者而言,此类产业集群并不太符合自身需求。旅游具有全产业链的特征,旅游消费者的需求是一种组合价值需求,这就要求各部分经济主体在提供旅游文化产品过程中满足各自需求,中间任何一个环节出现偏差都会影响组合价值需求与消费者的满意度,继而影响旅游消费者对旅游地的整体印象。这也是地方政府想努力改变旅游消费者对于旅游集散地形成的不好印象,却往往收效甚微的根本原因。

第二,专业市场带动型文化产业集群。这种文化产业集群是以具备市场意识、积累了一定产业资源的文化企业为主体,在特定的地理区域内通过大企业的吸引,聚集一系列与客家文化相关联的产业集群,通过专业化分工形成较强的相互依赖的产业结构,开发与客家文化相关的产品的多功能文化产业园区。这类专业市场带动型的客家文化产业集群又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以梅州、河源的客天下为代表,打造集生产、交易、休闲、居住为一体的多功能园区,园区内形成包括生产—发行—消费于一体的文化产业链。另一种则是以四川成都龙泉驿区的洛带古镇为代表,以发展旅游步行街为主要形式。 20 世纪末随着民间文化意识的觉醒,在政府的高度重视与研究机构的推动下,洛带镇的客家文化产业得以发展,并制定了“西部客家第一镇”的发展定位。通过地方政府全力推动客家民居建设鼓励农民向城镇集中,洛带镇建成了以客家风情为主要表现形式的特色古镇。通过举办火龙节和桃花节等文化旅游节日,打造属于洛带镇的文化品牌。先后建立了洛带民间艺术保护发展中心、洛带博客小镇、酒吧一条街及特色院落等,从而形成了完整的文化产业生态。专业市场带动型产业集群在形成之初,要么建立在依靠丰厚的客家文化资源及强有力的资源整合能力上,要么是依靠庞大的经济体量或地方财政作为支撑,并不能对相对不足而产业发展程度不高的客家地区产生借鉴意义。

第三,创新创意型文化产业集群。这种文化产业集群由两个不同范围内的集群组成,在客家乡镇、客家村落范围内,主要包括了与文化产业相关的企业和个人产生的形式松散但联系密切的组织,特别强调文化创意和创意行为的重要性,彼此之间也形成了网络联系与信任共生等社会规则与资本。而在更大的客家地区范围内,这部分文化产业集群既包括了下游的文化企业、产品供应商,也包括了提供培训、教育、信息、研究、技术支持的社会团体及其他机构,如大学、科研院所、咨询公司、标准化技术机构等。例如,台湾客家小区产生的背景是20世纪台湾客家族群意识的觉醒,而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化、现代化的背景下,如何将传统文化进行传承和发扬成为各个族群面临的挑战。一些客家的知识分子认为传统客家文化继承和发扬,需要借由文化产业化与产业文化化的方式,将客家传统文化生活化、普及化,让客家人及非客家人都能切身感受到客家文化自身的魅力。同时,通过对客家文化符号和客家文化记忆的资本化,获得文化发展的经济效应,继而让客家文化永续发展。

有学者认为:台湾客家文化产业通过小区营造活动的举行,居民寻找小区文化的共同历史记忆,培养小区居民的良好情感,凝聚以公共利益为基础的小区意识,以创造特色的小区文化产业与优质美好的小区生活环境[4]。有学者研究发现,台湾客家的社会经济发展实际上可以分镶嵌化、去镶嵌化和再镶嵌化三个过程。近年来客家文化的抬头即是一种再镶嵌化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一方面进行生活的、社区的、具体的乃至经济的、产业的重建;另一方面将过去的文化特色与性质再镶嵌回来。过去社会、族群的记忆本身在文化重建的过程中就显得特别重要,日本学者就发现:客家花布本身并不是客家独特的文化,但近来随着客家文化复兴潮流的兴起,将其与民族传统进行联系,形成了客家文化的再创造。在客家聚居区常常会见到将客家文化元素融入商品的文化产业形态[ 5 ]。对台湾客家小区及其文化现象的关注,说明客家传统文化需要创意激发,需要创意工作者借助客家传统文化建立自己的文化特色,从而更好地发展客家文化。

此外,台湾为推动文化创意产业还实施了客家特色文化加值产业发展计划,发展具有客家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绿色休闲产业及其他特色产业,并协助传统客家产业转型与创新,以创造就业机会带动地方经济发展,进而发扬客家文化,有利地推动了客家文化的弘扬与传承。同时,台湾客家小区的营造经验对文化资源相对稀缺、文化产业发展程度不高的客家地域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其对文化的创造和再创造正是文化创意的再现。


三、广西客家文化资源的产业化


客家人入桂最早可追溯到唐代,庞氏氏族迁入广西博白。至明清时期,客家人大批入桂,足迹遍布广西各地。饶任坤等认为:作为一支巨大的人口力量,他们颇具分量地改变了广西素来‘地旷人稀’的局面,与其他移民一道,在清代终于打破了广西保持长达一千四百多年(东汉顺帝永和五年至明神宗万历六年即 140 年至 1578 年)的一百万上下的人口规模,使广西人口陡然数倍猛增。作为一支有别于广西原住民族,饱受中原文明熏陶而在明清近数百年又经受过广东、福建商品经济发展大潮洗礼的汉族民系,他们的入抵,有力地提高了广西原住民族与汉族的融合程度,改变了广西的文化景观和经济面貌,为广西社会注入了新的血液[ 6 105 。根据相关研究,再结合人口自然增长率推算,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客家人口大约达到 600 万左右,成为名副其实的客家人口大省。《论广西客家的源流与特点》[ 7 ]中得出的结论是:一是客家人在分布格局上,大分散,小集中。散居在桂东南、桂中和桂东北一带的 44 个县(市),桂西北、桂西南也有分布。客家人虽是大分散,但也有小集中,主要集中在桂东南、桂东、桂南、桂中和桂北五个地区,尤其在靠近广东的地区。二是客家人聚居地的经济都比较发达。客家人原住闽粤,具有较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迁桂的客家人商品意识较强,从地理位置来看桂东南、桂北等地占有一定的地理优势。三是风俗习惯中既保留了客家人的传统文化,也吸收了许多壮族地区的土著文化。四是在民居建筑上,没有出现闽粤赣客家大本营常见的土楼、围屋等典型的客家民居建筑。

根据2016年 8 月发布的《广西文化产业发展状况监测分析报告》显示,广西的文化产业增加值不高,增速比较缓慢,文化产业的规模偏小,占 GDP 比重偏低,文化产业的发展仅限于一些传统形态,即工艺美术品的制造业、旅游服务业、传统新闻出版行业等,而科技含量高的现代传媒、动漫游戏、数字视听、演艺娱乐等新兴产业发展严重滞后。此外,由于整理挖掘和利用度不够,对历史文化、区域特色文化与旅游文化的整合不够紧密,旅游景区景点的文化内涵品位不高,文化产品特色不突出,文化场馆设施建设滞后,成为制约广西文化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客家人在广西人口众多,具备了发展族群性经济的人口基础,但广西文化产业的基础薄弱,产业增加值较低,对于迫切需要发展族群性经济的客家人来说,大力建设文化产业园区难度较大。再加上广西客家大分散、小集中的人口分布特点,相较于赣南、粤西、闽东等地区,客家文化资源并不丰富,距离经济发达地区较远,文化需求与文化消费并不活跃,很难通过资源依赖、专业市场带动等方式发展文化产业。以土楼、围屋等客家文化符号转化为文化资本优势进行旅游开发的模式,难以为继。因此,广西客家族群发展文化产业需要走一条有别于资源依赖型及专业市场带动型的文化产业集群。

台湾的客家文化产业小区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不妨将广西的客家文化与台湾的客家文化进行对比研究。一是在人口方面,据推算广西客家人口目前大约有600万,占总人口的 13% 。而依据台湾客家委员会 2010 2011 年的调查数据显示,台湾客家人口大约 420 万,占台湾总人口的 13.6% 。两地客家人口比例相当,在分布特点上同样具有大分散、小集中的特点。广西客家人主要集中在桂东南、桂东、桂南、桂中、桂北等区域。而台湾客家人则主要集中在台西北、台东、台南、台东南等区域。二是在文化资源赋存方面,无论是广西还是台湾都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客家大本营,较于赣南、粤东、闽西等地不具有优势。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壮族等少数民族文化一直居于主流文化地位,而台湾地区“福佬”与“本省人”在文化上长期居于主流地位,两地的客家人在文化资源上同样都不具有优势。客家人历史上长期迁居使其在文化交流与包容融合方面具有优势,在保留客家文化特色的基础上吸收了其他文化的特质,这为两地发展独具特色的客家文化产业提供了条件。三是在经济发展与教育、人才等方面,两地在经济发展上各有优势。广西客家与台湾客家都集中在经济发展较好的区域,但在内部条件上台湾地区因为市场化程度高、人民生活更富裕,文化产业的内需市场更成熟。广西虽然在经济总量和规模上略有劣势,但在经济活力、产业政策、金融支持、潜在文化市场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且在北部湾建设中更易形成文化产业集群。目前看来,台湾的创意人才规模及综合素质要高于广西,但随着广西经济的发展及高等教育的推进,在人才培养上的差距会越来越小。总体而言,广西客家文化产业还没形成自己的文化品牌,在客家文化旅游开发中的产业价值链偏低,缺乏龙头文化企业,民间资本利用率也偏低,与客家大本营相距甚远。而台湾在客家小区营造之前,曾经长期出现客家家族、族群意识淡薄、身份认同偏低等问题。可见,两地的客家文化产业都存在基础薄弱、产业价值链低端等问题。综上所述,广西客家与台湾客家具有相同或相近的历史特点,借鉴台湾客家发展文化产业小区的经验,发展具有广西特色的客家文化产业小区,具有必要性与可能性。

具体而言,广西客家文化产业小区的发展,可以将经济较发达且客家人口较多的桂东南、桂北地区作为率先试点,探索出区别于以往的文化产业集群发展模式,继而逐步在广西各客家县推广。不妨以广西境内的客家乡镇、村落为主要经营区域,以客家社区居民、企业为经济主体,结合当地文化特色发展具有区隔性并具有客家文化特色的手工艺、创意设计等特色型文化产业,进而在广西更大的区域范围内形成多元互动、协同发展的客家文化产业集群。客家文化产业小区前期应由地方政府主导,在资金及政策上提供广泛支持,随着产业集聚的逐渐形成,可以将运行主体交由民间团体或社会组织运营。前期规划以生态保护、混合开发为原则,将生态环境作为重点考虑要素,为各类创意人才的入住提供条件。同时,注意文化产业小区是生活和工作结合、文化产品生产和消费结合的混合空间,客家地区留下的历史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文化产业小区的建设过程中要加强保护并将其文化产业化。客家文化产业小区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生产、消费等环节,对于其保障体系建设成为重中之重,在组织实施、政策规定、资金支持包括人才及学术等方面提供服务保障,从各个方面支持客家文化小区的发展。

未来学家冯久玲曾提出“文化是好生意”的理念,强调“文化产业化、产业文化化”的经济模式,所谓“生意”就是“生动的主意”[ 8 ]。能够成为生意的文化首先要有主意,要具有成为生意的资本。新经济时代,文化与产业已是密不可分,各种产业都会以文化投入作为重要资源,而文化内容将会成为产业内容。国家、族群、区域和城市都应该重新清点自己的文化资本,使之成为获胜的利器。客家文化之所以能够成为生意,源于客家文化具有多元性、地域性、族群性等特点。鉴于与台湾客家在各个方面的相同和相近性,可以借鉴发展广西区域特色的客家文化产业小区。

注释

①参见叶朗:《中国文化产业年度发展报告》,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3 年版。

参考文献

[1]康小明,向勇 . 产业集群与文化产业竞争力的提升[ J .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 2 ): 17-21.

[2]周建新,胡鹏林 . 中国文化产业研究 2016 年度学术报告[ J .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7 1 ): 53-66.

[3]王伟年,张平宇 . 城市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的区位因素分析[ J . 人文地理, 2006 1 ): 110-115.

[4]丘昌泰 . 以“客家小区营造”再创客家文化产业的风华——台湾“一乡一特产( OTOP )”运动的经验分析[ J . 赣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2 5 ): 7-11.

[5]饭岛典子 . 台湾客家文化之创造和再创造——论客家文化的变迁[ J . 赣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0 2 :10-13.

[6]饶任坤,卢斯飞 . 客家历史文化纵横谈[ M . 广西教育出版社, 1993.

[7]马莉 . 论广西客家的源流及其特点[ J . 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0 1 ): 168-172.

[8]冯久玲 . 文化是好生意[ M . 海口:南海出版社,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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