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今日的考虑和挣扎,民国时期教会早已面对,我们的先贤也曾提出不同的意见。杨森富在《中国风土与基督教信仰》中阐述基督徒对中国礼俗的态度(注)。笔者参照杨氏意见,提出个人对礼俗的态度,供弟兄姊妹参考指正:
首先,礼俗中涉及灵界、宗教礼仪及迷信的地方,基督徒不应接纳或参与,这些绝对不能共融。我们更应积极地以身作则,“破除迷信,百无禁忌”。最明显的迷信禁忌莫如丧家在一百日内不宜到外人家中,一般人亦不会到丧家探望,但基督徒应破除迷信,与哀哭的人同哭,趁机探望及安慰死者家人。
另一方面,对不涉及灵界、宗教及迷信的礼俗应加以尊重和接纳。首要是厘清礼俗中何者为迷信?何者有宗教成分?何者与灵界有关?哪些可以接纳和吸收?哪些需要拒绝?相信厘清这些都要下一番工夫,就如基督徒可否舞狮、舞龙?教会可否在庆典中以此助庆?婚礼中新娘应否向长辈斟茶下跪、可否穿龙凤褂裙?基督徒丧礼应否披麻带孝?先父喜欢吃叉烧包,可否以此为祭品……诸如此类的问题相信有教会赞成,也有教会反对,但我们应先弄清楚狮、龙、凤、披麻、跪拜等文化符号在中国的含意是否有宗教迷信成分,才下判断,不宜人云亦云。相信今天我们需要更多致力于了解中国文化的基督徒,给其他信徒教导和指引。
第二、吸收中国礼俗中的美善精神和价值观。《圣经》教导我们要吸收、思念美善的事(参腓四8),中国不少礼俗蕴含美善的感情和优良的文化传统,如重视家庭伦理(尤其是孝道)、除夕吃团年饭、中秋节人月庆团圆;礼俗中敬长尊师的秩序;新年除旧更新、清明郊外踏青和对先人的追思、端午节对忠贞者的怀念……这些都表达了美善的感情与人际间和谐的关系,我们应该保留、吸收,并加以发扬。教会可在节日中吸纳作为讲道内容,亦可在《圣经》寻找相对应的信息,这是基督教和中国礼俗在共同追求美善之下的共融地方。
第三,把中国节日礼俗“基督教化”,使之成为基督教的东西。试想十二月二十五日本是罗马的太阳神诞,后来教会把这日期吸收,并转化其内容和精神,成为今日人所共知的圣诞节。我们现在也不妨尝试把中国节日「基督教化」,谁能说将来某个中国节日不会转化成具浓厚基督教元素的节日?今年农历新年笔者为教会写上“基督教化”的春联,学院的同学派福音挥春;年初三一般人认为是“赤口”,却是教会探访、教友拜年的大好日子;中秋节推出福音月饼,教会举办爱筵或中秋晚会,是让未信主的家人接触教会的大好时机;甚至有些教会在喜庆节日先敬拜、后切烧猪,并以舞狮、舞龙助庆;教会更可设计符合基督教精神的清明或重阳祭祖礼仪。这些都是把中国礼俗“基督教化”,属于礼俗上的共融和转化。昔日透过西方文化环境产生具西方文化色彩的基督教;今日透过本土文化背景,同样可以建立本土(中国)基督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