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日开始,人均水资源量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7、地下水超采总量及超采面积均占全国1/3,严重缺水的河北省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水资源“费”改“税”试点。
改革试点以来,截至今年5月31日,河北纳税人户数由收“费”时的8000户增加到15682户,增长近一倍;全省申报水资源税月均收入1.5亿元,与2015年相比增长93%;2016年比2015年相对节约用水5.15亿立方米,而“华北明珠”白洋淀的蓄水量为2.65亿立方米,这相当于省下近两个白洋淀的水。
从试点来看,与征收水资源费时期相比,税收刚性作用发挥明显,抑制了地下水超采、促进了企业转型发展,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水负担保持了不变。以“税收共治”为主要特色的河北地税征管模式有效运行,具有了可推广性。总局领导予以了充分肯定。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培勇认为,中国是一个水资源不足的国家,有效利用并切实保护水资源是一道难解的“必答题”,对水资源的刚性约束是重要的“解题思路”。利用税收杠杆调节用水需求,倒逼企业转变生产方式,可有效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水生态安全。
根据河北11个地市526家相关企业问卷调查数据,25.1%的企业在改革试点后加大了节水设备投资,增加了新的节水设施;30.42%的企业计划新增有关节水设施,企业节水意识及水资源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河北是钢铁大省,而钢铁企业都是用水大户。为降低水资源税改革带来的成本压力,钢铁企业纷纷强化内部用水管理,配备先进的污水处理设备及水循环利用系统,减少跑冒滴漏。据不完全统计,全省406家钢铁企业中有89家采取了节水措施,占全部钢铁企业的22%。
河钢集团唐钢公司在行业内率先实现工业水源全部取自城市中水,享受到了免征水资源税的优惠政策,少缴水资源税3000多万元,年节约新水1460万立方米。廊坊市前进钢铁公司投资建设“废水深度处理综合利用项目与雨水回收工程”,取用地下水不到用水总量的2%,用水成本得到较好控制。
据测算,河北省非超采区、一般超采区和严重超采区地下水每吨水担负的税额分别为1.57元、2.54元和4.03元。处于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的唐山三友集团通过加大地表水用量和提高海水淡化工艺,地下水用量比重从改革前的60%下降到当前的8.7%。同处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的中捷石化、武邑县电力公司、冀州购物广场的税额标准比原来提高了3倍~4倍,主动要求接入公共供水管网,全部使用自来水,不再抽取地下水。
水资源税改革后,税负最高的特种行业无疑压力最大,其综合单位税额达到15.44元/立方米。 秦皇岛北戴河松石国际健身俱乐部经营的高尔夫球场,属于高耗水行业,年均开采地下水40000立方米,“费改税”之前,实际收费标准为0.5元/立方米,改革后税率提高到10元/立方米。为最大限度降低耗水量,该企业对排水系统及灌溉系统进行了完善,对雨水的利用更加充分,借助池塘收集多余的雨水进行储存,需用水时抽取灌溉。另外,该企业还采取了减少灌溉、改种抗旱草皮植被等一系列措施,预计可节约用水10000立方米。另外,廊坊市有4家高尔夫球场,改革后1家停业,3家采取了节水措施,三河华堂高尔夫球场一次性投资200万元建设蓄水人工湖,7月开始主要利用雨水收集系统灌溉,不足部分使用潮白河水灌溉,同时改种抗旱草皮植被,地下水用量减少了30%以上。
税改让廊坊三河发电尝到了“甜头”。该公司隶属神华集团国华电力公司,近3年企业用水量的3/4是再生水(中水)。“费改税之前,我们交水费是4元钱一吨,现在是按2.1元收取水资源税,公司大概每年能节省600多万元。”提及水资源费改税的事儿,该公司的财务会计路泽文算了一笔“优惠”账,“我们公司准备投资1亿元进行‘废水零排’重大技术改造,现在已经申请立项,将来会节约更多的水,造福后代。”
石家庄市鹿泉区的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是长江以北单体规模最大水泥生产企业,水泥熟料日产能达6000吨。水资源税改革后,金隅鼎鑫的用水价格由原来的1.4元/吨提高到2.1元/吨。考虑到成本的增长,该公司上线了国内首条国家级节能示范生产线,并对原有生产线进行了节水技术改造,年用水量从之前的73万吨,减少到46万吨,同比下降37%。同时,该公司还投资建成循环冷却给水系统、蓄水池和引水管网,将生产废水进行冷却和污水处理,用于矿山绿化和除尘,生产用水利用率达到了100%。目前该公司生产线综合能耗指标已跃居河北省第1位。
一年来,看得见的是节水设施的增加,看不见的是节水意识的增强。长城汽车徐水分公司对原来的水循环设备进行节水、节能改进,同时,从生活用水入手,张贴节约用水标识,在内部工作群下发通知,使用节水水龙头,号召员工节约用水,水资源利用率达到85%以上,每年节水63万立方米。
“虽然水资源税改革以后税率有所升高,但是企业通过一系列节水措施,用水成本并未显著增加,企业上下的节水节能意识大大增强。我们认识到,只有向节能环保方向转型,才能减少企业成本,这也是当代企业转型发展的大趋势。”衡水老白干酒业酿酒分公司财务主管尹景先表示。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孙瑞标在河北调研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时表示,从河北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一周年的成效来看,基本达到了征收水资源税的初衷,效果明显。不仅实现了水资源的节约和集约利用,还充分挖掘出税收潜力,为建设绿色税制作出良好奠基。在工作方法上,按照时间节点,限时分步骤推进,并初步形成了一套征管模式,建立了数据充分的信息资源,为其他省市的水资源税开征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在河北进行全国水资源税试点扩围调研时,对河北的改革试点工作作出肯定,“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在河北省顺利推开并初步取得良好成绩。”他认为河北的改革试点工作成绩的取得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部门协作、合力推进的结果。
改革的顺利实施,离不开正确的领导和科学的制度。1个高规格专项领导小组、10个执行有力的成员单位、一套完整规范的“1+15”制度体系,为改革顺利推进铺平道路。
试点工作启动以来,税务总局从组织调研、方案制定、制度设计到软件系统开发,给予了全程的指导和支持。河北省成立由省长任组长,地税、水利、财政、发改、住建等10多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高规格专项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试点各项工作;制定出台了《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河北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为改革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作为水资源税的征收部门,河北地税围绕建立征管制度,细化征管措施,强化纳税服务,密切部门协作,以国家金税三期征管系统为平台,以“河北省水资源税取用水信息管理系统”为支撑,积极探索和实践以 “水利核准、纳税申报、地税征收、联合监管、信息共享”为主要特色的水资源税征管新模式。
在“税收共治”征管模式下,河北地税与省财政厅、水利厅等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针对改革中的热点与难点,包括遏制非法取水和偷逃水资源税行为,加强非农企业取用水、三农用水的征收管理,加强对地下水、地表水的动态监控,防范并高效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等方面,制定印发了《河北省规范取水许可做好水资源税征收管理的意见》《河北省地下水自备井关停工作方案》《河北省工业生活取用水量核定工作办法》等近10项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和办法。河北地税联合河北省水利厅开展水资源税纳税人税源登记信息核查比对,实现了两部门信息的同步与共享,夯实水资源税管理基础。水资源税改革以来,全省累计实现1.5万非农取用水户信息移交,累计核定取用水量达14亿立方米。
水资源税改革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成熟的模式可用,更不可能一蹴而就。地下水农业取用水户、无证取水企业的征管难度大,水资源税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尚属运转初期,在信息比对、后续监管、风险应对、精准施策等环节上还需进一步探索。
为了做到严格征收、规范管理,河北地税依托信息技术,与国家税务总局充分沟通,在金税三期税收征管系统上增加了税源登记和纳税申报模块,实现了水资源税网上申报征收功能,简化了办税流程,提高了办税效率;开发运行了水资源税征管信息传递平台,实现了纳税人取用水信息在地税与水利部门之间的实时传递;试点使用在线监测设备,探索推行水资源远程监控精准计量,解决取水计量设备老化、取水量核定不准确、数据传递延后、无法实时有效监控等征管难题。
“河北省应继续深化水资源税及相关配套改革,继续强化税收导向作用,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环保等手段,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高培勇认为。
河北省地税局局长贾红星表示,实施水资源税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保障水资源安全战略需要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也是河北有效控制地下水开采、倒逼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难得契机。试点一年来,河北地税协同其他相关部门,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基本达到预期目标,积累了一些可推广的经验。下一步,河北地税将继续完善征管模式,跟踪监控改革试点进展,着力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努力为进一步完善全国资源税制作出贡献。
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工作以2016年7月1日费税模式转换、8月1日正式开征为重要节点,至今历经了十个征期,截至今年5月31日,全省共有15682户水资源税纳税人,申报水资源税15.06亿元,计税取水量16.49亿立方米,月均收入1.51亿元,与2015年水资源费月均收入相比,增长了93%。
点,即:抽取地下水、超采区、高耗水企业税负增加;居民生活用水、工商企业正常用水、农业生产用水负担保持不变。
据统计,目前已纳入地税部门管理的河北省水资源税纳税人中,取用地下水的企业15153户,占总户数的96.6%,这些企业缴纳税额占总收入的86.39%;超采区地下水取水量约为总量的1/3,但收入占到总量一半,税负水平明显高于非超采地区;行业划分上,工商业纳税人最多,共有11900户,占全部纳税人的75%,申报入库水资源税占全部水资源税的61.9%,城镇供水企业取水量占总取用水量的55%。
从河北改革试点成效看,与征收水资源费时期相比,税收刚性作用发挥明显,征收管理的普遍性大大提高,纳税遵从度显著提升。纳税人户数大幅增加,与征收水资源费时期的8000户相比,增长了近一倍,部分纳税人由原来的核定征收变为按照实际取水量征收,计量征收纳税人达到总数的95%,体现出公平性原则。
水资源税改革抑制地下水超采、促进企业转型发展、引导社会节约用水的导向作用初步显现。一方面,地下水与地表水的税负差达到4倍,加大了取用地下水企业用水成本,河北省规模以上用水户为节约成本,开始调整用水结构,减少地下水使用,2016年全省非农用水量同比减少1.8亿立方米。另一方面,改革调高了高耗水行业和特种行业的税额标准,倒逼此类企业加大投入,主动转变用水方式。
据统计,试点以来,河北省取用水总量由2015年187.19亿立方米降至2016年182.04亿立方米,相对节约用水5.15亿立方米;2016年地下取水量占总用水量的比例由2015年的71.37%降至68.87%;2016年每百万工业生产总值用水量为1456.32立方米,较2015年降低7%。
河北经贸大学原财政税务学院院长古建芹教授认为,水资源税改革增加了地方税收收入来源,提高了水资源利用率,增强了企业节约用水意识。而长期来看,还要时刻注意水资源税的功能定位不是为取得税收收入,而是监督管理水资源,促进水资源保护和使用;接下来,河北应对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水如何科学合理高效加以引导,考虑将其用水结构再细分,制定相应条款,引导全民增强节水意识。
作者:周庆华 阴新乐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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