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产业类
1.上一年度,成都市重点产业链营业收入10亿元(含)以上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首席技术官,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在100万元(含)以上。
2.上一年度,在蓉纳税1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首席技术官,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在100万元(含)以上。
3.上一年度,在蓉固定资产投资30亿元(含)以上制造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主要负责人(每个企业限2人)、首席技术官。
(三)技术技能类
1.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2.成都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及首席技师工作室领衔人。
3.成都工匠。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技术经纪人、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技术人才。
5.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获得者。
6.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技能人才:副省级城市或省会城市的市级技术能手、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工匠、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四)教育卫生类
1.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
2.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学术技术带头人。
3.省级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成果完成人(第1完成人)。
4.成都市特级教师。
(五)社会科学及文化体育类
1.近2届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银牌、铜牌获得者或亚锦赛金牌获得者,近8年输送培养出亚运会、全运会、大运会银牌、铜牌获得者或亚锦赛金牌获得者的教练员。
2.省级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获奖作品第1主创人员。
3.成都市工艺美术大师。
4.成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六)乡村振兴类
1.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三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主要完成人(第3完成人)。
2.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科学研究类成果三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位完成人)、科学普及奖主要完成人(第3完成人)、优秀创新团队奖主要完成人(第3完成人)。
3.“大国农匠”全国农民技能大赛二等奖、三等奖获得者。
4.成都市“十佳”农业职业经理人。
(七)金融类
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者:
1.在蓉担任管理资产(基金)超过100亿元(含)的金融投资、资产管理机构总部主要负责人。
2.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或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证书且正受聘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在成都注册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经营性总部金融企业或一级分支机构公司副职以上高管人员、首席分析师(首席经济学家)。
(八)其他类
取得国内外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人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九)自主认定类
1.在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四链”融合型高能级链主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一年度纳税100强企业每年可自主认定2名同层次人才。
2.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