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网购投诉平台
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主办,致力于帮助电商消费者(网购、团购、网络贸易、网络支付、移动购物等)解决购物纠纷。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电商报Pro  ·  盒马撑起了马云的新零售 ·  4 天前  
亿邦动力  ·  TikTok ... ·  5 天前  
蛋先生工作室  ·  周末杂谈:两千年未有之变局 ·  6 天前  
蛋先生工作室  ·  10月13日蛋价:四季度行情很明朗 ·  6 天前  
电商报Pro  ·  我们都低估了李佳琦的实力 ·  6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网购投诉平台

热点|网购刷单第一案组织者赚90万被罚92万 还被判刑5年9个月

网购投诉平台  · 公众号  · 电商  · 2017-06-21 17:49

正文

导读:6月20日上午,全国“刷单入刑”第一案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90后”刷单组织者李某因非法经营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连同此前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


这是阿里巴巴集团运用大数据主动发现并向警方输送刷单线索,进入刑事宣判的第一案,也是全国首例因刷单炒信而获刑的一审宣判案件。

李某,1992年出生,江苏盐城人。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2月,李某创建“零距网商联盟”(前身为“迅爆军团”)网站和利用YY语音聊天工具建立刷单炒信平台,吸纳淘宝卖家注册账户成为会员,并收取300-500元不等的会员费和40元的平台管理维护费。李某通过制定刷单炒信规则与流程,组织及协助会员通过平台发布或接受刷单炒信任务,在淘宝网上进行虚假交易并给予虚假好评,进而提升自己淘宝店铺销量和信誉,欺骗淘宝买家。


法院查明,2013年2月至2014年6月,李某共收取平台管理维护费、体验费及任务点销售收入至少30万元,另收取保证金共计50余万元


庭上,李某称知道“刷单在淘宝网上是违规,但从来没想过这是犯法的。”并辩称“商户刷单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并不是因为我组织的。” 但他承认:“我的行为对淘宝和电子商务是有害的,后来就不打算做了。”


因本案在取保候审期间,李某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据了解,在“炒信”过程中,李某的非法获利途径主要有几个:一是获取会员费和培训费,每名会员需交540元;二是卖任务点的收入,以每个点5元的价格出售获利;三是帮助别人炒信获利;四是销售空包获利,通过代售空包的差价获取利益。


2014年初,运用大数据手段,阿里巴巴集团发现“零距网商联盟”网站在淘宝网上存在刷单行为。同年5月,阿里巴巴集团向杭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李某被传唤到案。2016年6月,李某以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起诉至余杭区人民法院。


余杭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虚假信息,仍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且属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此,法院当庭宣判:李某因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90万元,连同原判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予以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92万元。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网络购物的盛行,刷单、炒信目前已成为一条巨大的灰色产业链,不少人参与其中,并在短时间内篡取了大量利益。


据《2016年阿里巴巴平台治理年报》披露:2016年阿里识别信用炒作相关网站179个,发现微信、QQ、YY等社交软件专门从事信用炒作的群组5060个。其中,“90后”群体比例高达43%。“刷单、炒信行为不仅给消费者、网购市场带来极坏的影响,也抹黑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阿里巴巴首席平台治理官郑俊芳说。


据了解,打击“刷单”行为,过去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工商部门对刷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但判罚的上限仅是20万,远不能震慑违法行为。


正因如此,本案的审理备受各界关注。郑俊芳认为,一方面,本案系全国首例个人通过创建平台、组织会员刷单炒信并从中牟利而获罪的案件;另一方面,本案也向社会昭示,炒信刷单行为完全可能被追究刑责,给公众以警示。


主审法官俞潇宣判后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网购环境需要净化,互相刷信行为,不仅影响消费者购买时的判断,也容易带来交易风险。如果不建立一个正常的网络交易秩序,不仅对消费者个人,甚至对整个网络经济的发展都会有影响。“相信本案对于规范、并警示网络交易行为有促进作用。”


郑俊芳也表示,阿里对刷单、炒信等行为一直是“杀无赦、斩立决”,此次用刑罚惩治“刷单”组织者,可以说是重大的司法成果和社会进步。


在此案宣判的前一天,淘宝网向因刷单被封停账户的“刷单钉子户”提起反诉,索赔35万元。今年2月15日,阿里巴巴集团首次起诉刷单平台不正当竞争一案,在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阿里巴巴向刷单平台“傻推网”所属公司索赔216万元。(来源:中青在线;文/董碧水)


【“天天3·15”网络消费维权行动】


国内最大第三方电商维权平台——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启动“天天3·15网络消费维权行动”(www.100ec.cn/zt/16fwpd /),重点关注网络消费者维权集中的电商网购、O2O、微商、海淘、外卖、消费金融、P2P等领域。无论是您个人遇到网购、团购、金融消费欺诈,还是您企 业与互联网电商企业纠纷,均可通过投诉通道www.100ec.cn/zt/315/或关注官方微信“网购投诉平台(DSWQ315)”进行在线投诉,我 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受理、曝光。



(点击查看高清大图,获取电商主流新媒体资源)

拉至页面底部左下角点击"阅读原文进入投诉在线递交页面

微信网购维权平台

【维权渠道】
(1)工商部门、当地消费者委员会: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异地投诉需加拨区号);
(2)在线投诉通道:www.100ec.cn/zt/315/(提供如下信息:姓名、联系电话、邮箱、性别、投诉网站、涉及金额、投诉人所在地、订单号);
(3)微信公众账号:网购投诉平台(DSWQ315);
(4)新浪微博:电商维权顾问

【微信推荐】

(1)核心研究与服务领域专注于制造业、零售业、服务业、金融业互联网化的中国“互联网+”智库——“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微信号:i100EC)

(2)互联网金融从业者、“宝宝”理财必备利器——“互联网金融时代”(微信号:hlwjrsd100)

【投稿】[email protected],0571-87756579
【合作】[email protected],15005813969(微信)